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5 17:29
分享:

3.防治农村养殖污染。市、县级政府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和污水处理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防治渔业养殖污染,严格控制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水产养殖容量和密度,南四湖、东平湖等重点湖泊实行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禁止人工投饵网箱、围网等养殖方式。鼓励各地政府探索建立“鱼塘+湿地”模式,通过人工湿地净化鱼塘退水,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推进健康生态养殖,积极推广“养殖—粪污处理—种植”结合的生态农牧业发展模式,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

4.强化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以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有机废弃物为重点,推进农村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置利用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带动农村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控制非标准农膜的使用,推广可降解农膜开发应用,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监管。到2020年,实现标准地膜基本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确保环境安全

以确保环境安全为底线,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构建由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组成的多级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和管理水平,着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严密防控重金属、危险废物、核与辐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环境风险。

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

1.强化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市、县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县级城市每季度公开相关信息。

2.规范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全面完成全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置界碑、警示牌、宣传牌等标志。一级保护区内全面取缔建设项目、各类排污口、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等污染源以及和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构筑物,逐步退出农业种植和经济林等活动,并视情况进行生态修复。二级保护区内全面取缔排污单位、工业和生活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污染点源,强化非点源污染控制和流动源管理措施,完善应急处置设施。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现有单位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出。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到2020年,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

3.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市、县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2018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供水人口大于1千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划定保护区。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乡同源同网同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安全保障机制,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定期组织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以县或乡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编制农村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