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2-1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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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确保完成我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铁的手腕、超常规的举措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全省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分别下降20.98%和34.9%,超额完成“十二五”时期单位GDP能耗下降18%,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的目标任务,主要能耗指标处于全国第二低位。2015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60.68万吨、19.97万吨、67.83万吨、99.69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6.9%、15.1%、19.2%、24.6%,分别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41%、13%、30%、46%。

专栏1  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 目标值 完成值
单位GDP能耗降幅(%) 18 20.98
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 30145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 21 34.9
化学需氧量减少比例(%) 12 16.9
氨氮减少比例(%) 13.3 15.1
二氧化硫减少比例(%) 14.8 19.2
氮氧化物减少比例(%) 16.9 24.6

图1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单位GDP能耗降幅比例变化情况

图2广东省“十二五”时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

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大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工业领域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各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累计淘汰炼钢378.9万吨、水泥4026.5万吨、平板玻璃1781.5万重量箱、造纸176.14万吨、制革200万标张、印染52406万米,电力、交通等重点领域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专栏2  “十二五”时期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成效
1.工业。 ---电力。合计5338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已全部取消或不设置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并按要求完成降氮脱硝改造;合计569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累计淘汰小火电机组23.7万千瓦。     ---水泥。62条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水泥生产线完成降氮脱硝改造。累计淘汰水泥4026.5万吨。 ---钢铁、石化、平板玻璃。11台钢铁烧结机、4套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完成脱硫改造,13家26条平板玻璃生产线全面开展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累计淘汰炼铁0.8万吨、炼钢378.9万吨、焦炭24万吨、铜冶炼1.5万吨、铅冶炼0.8万吨、平板玻璃1781.5万重量箱。 ---节能设备。实现电机能效提升1208万千瓦、注塑机节能改造1.37万台,实现年节电约60亿千瓦时。 2.交通。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74.5万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继续提升车用成品油品质,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多在全省范围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完成“十二五”期间单位增加值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15%的目标。 3.建筑。推广绿色建筑超过8100万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超过6.2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2050万平方米。 4.公共机构。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十一五”时期下降15.67%、31.22%、14.57%,超额完成国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5.污染治理。 ---生活污水处理。2015年底,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累计达到2353万吨/日,比“十一五”末新增614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85.5%。 ---农业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累计完成治理工程8000多家。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十二五”时期,省控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水质优良率分别提高了12.2和6.5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了1.3个百分点;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达到近10年最好水平,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40.9%和5.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7.1%。

图3广东省“十二五”时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节能减排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十二五”时期,我省节能减排政策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出台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广东省“十二五”节能规划》、《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规划;发布了《火力发电企业能耗检测和评价方法》等一批相关地方标准及行业能耗限额。健全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和节能形势季度分析会制度,节能减排的监察、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社会主动参与节能减排意识增强。各市争做节能减排排头兵,深圳、东莞、韶关、梅州列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广州、湛江、罗定、广宁市(县)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列入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81个,省级生态乡镇669个。全民节能减排意识显著提高,全省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等宣传活动深入人心,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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