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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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谋划2016-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及《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作为“十三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时期,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围绕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以战略思维、系统思想为指导,按照“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坚持分类的全过程安全监察基本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着力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开展重点设备领域专项治理,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推动出台《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化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夯实了依法治特的制度基础,牢牢守住了安全底线,安全监察六大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十二五”期间在特种设备数量增长约70%的情况下,事故死亡人数稳定控制在300人以内,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从“十一五”末期的0.67人下降到“十二五”末期的0.36人,下降46%,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在保安全的同时,节能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建立了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顺利推进,高效锅炉推广取得重要进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节能工程及试点示范产生明显效益。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力保障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等重大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不断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任务艰巨。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事故率仍然较高,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特种设备向大型化、高参数、高风险方向发展,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突出问题。一是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监管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不适应;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力量与设备快速增长的客观需要不适应;三是特种设备监管方式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节能工作的需要不适应。具体表现为:一是虽然伤亡事故明显下降,但是大量的故障和隐患未能很好地控制;二是企业的主体责任未能充分落实,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够,相关方作用发挥不充分,多元共治格局未有效建立;三是监管方式、机制不够科学,工作体系还不完善,依法治特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和“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放、管、服”相结合,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方式,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环保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特。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健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的法制监督体系,坚持权责一致,依法落实相关方责任。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

——坚持科学监管。科学确立安全与节能相关方职责,尤其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责任边界,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科学配置行政行为。根据特种设备的公共性和风险大小,实施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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