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教育脱贫攻坚 “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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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制度设计,研究解决教育脱贫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教育脱贫工作。各有关部门把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各自领域做好涉及教育脱贫的相关工作。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制订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地市级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县级政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落实各项具体政策和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支持政策和项目的执行效率。

严格考核督查评估。把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点任务,将教育脱贫成效纳入地方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范围,以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和就业状况为重点,对各地及各学校教育脱贫工作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监测评价。根据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总体安排,对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督查机制,督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地教育脱贫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问责。用好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加大教育脱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通报教育脱贫工作督查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完善学生资助、定向招生、公益培训等教育惠民事项的公示制度,着力保障贫困地区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实施教育脱贫重大政策的过程中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问需、问计、问效于群众,确保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教育脱贫工作。

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对教育脱贫的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鼓励高校加强扶贫脱贫理论和政策研究,进一步丰富完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思想动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形成人人知晓教育脱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脱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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