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1 17:07

四川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四川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以问题、需求、目标为导向,充分激发和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价值,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为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破难题、探新路、作示范”。

(二)建设目标。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集中实施一批重大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成果。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中医药创新改革的策源区,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区和推进区域协调、共建共享的领先区。到2025年,四川中医药整体实力和发展质量全国领先,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全国领先,中医药服务水平、全产业链发展及保障能力全国领先,成为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四个格局”。

1.构建坚强有力的管理格局。全面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省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两项建设”,市、县两级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强化中医药管理部门统筹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发展职能。各市、县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工作能动性。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责任,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

2.构建契合规律的保障格局。改革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遴选和发布中医优势病种,探索适合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中医药临床应用激励机制。创新中医药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实施分类评价,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推动建立中医药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后评估制度,探索“科技+中医药”联合立项模式,在省科技成果奖励申报评审单独设立“中医药”组。健全促进中医医院“姓中”的评价机制,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政府支持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发挥的财政投入、医保支持、人才培养、薪酬分配等考核机制,在中医医院评审和中医医疗“三监管”平台中优化完善中医药特色指标。建立地方中医药发展成效的评价机制,构建全方位反映中医药发展成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市(州)中医药发展指数、均衡指数等。

3.构建均衡可及的服务格局。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快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建成一批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县级区域中医医疗次中心,开办传统中医惠民诊所7500家。强化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建成一批区域中医疫病防治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20—30个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和中医经典传承中心,中医药治疗急性重症胰腺炎、糖尿病及并发症、肿瘤、艾滋病、肺纤维化等达全国领先水平。建设1—2个国家中西医医学中心,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将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改建为相应层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实施1—3个国家级、10—20个省级重大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项目,研究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重大专项。依托现有资源建成四川省藏医医院、藏羌医医院和彝医医院,全面推进民族医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到2025年,全省中医药年诊疗量上升40%,达2.1亿人次,中医药服务更加均衡可及。

4.构建链条健全的产业格局。建设一批高质量川产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中药材现代化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中药材现代农业(林业)园区,培育中药材产业集群,培育全产业链年产值超50亿元的中药材大品种2个、达20亿元的3个以上,力争中药材综合产值达1500亿元。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中药制药企业战略性重组,打造“企业龙头”,推动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智能装备上市。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运用体系,打造全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获取一批医药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20个,力争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0%以上。支持地方政府及中医医院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或产业集聚区。建强省、市级治未病中心和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建设形态多样的中医药特色休闲度假区、景区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名街名镇等,力争建设4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高端基地,推出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县,着力构建全省“一核四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格局。围绕竞技体育开展中医药治疗、康复及研发中医药抗疲劳等功能饮料、保健品,培养一大批中医运动技师指导全民科学健身。

(二)建成“三个高地”。

5.建成科技创新高地。将中医药领域基础研究纳入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重要支持领域。用活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围绕重点品种、重点项目试点“揭榜挂帅”攻关。加强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实施高水平中医药循证研究。试点实施医疗机构、高校融合创新团队建设及双聘制,推动中医临床、基础、转化研究一体化和链条化。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药临床试验。组建省—市—县三级中药材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主导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参与国外植物、草药药典标准研究。加强省部共建西南特色中药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代谢性疾病中医药调控、中药材品质与创新中药研究等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道地药材形成原理与品质评价等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争创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国家第三方中医药研究平台。加强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建设。建设天府中药城中医药孵化园。研发花椒、川芎、麦冬、乌梅、川明参、川贝母等为原料的一批大健康产品,推动获批入市。加强濒危动植物药材及其替代品创新技术研究。

6.建成人才高地。以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探索开展分类评价。改革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单独设置基层中医药高级职称类别,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选拔培养一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重点培育院士后备人才、省级岐黄学者,培养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医和中药重点学科带头人。加快培养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中医药创新拔尖人才和团队。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医医院和中医药企业引进省外院士、国医大师、全国(省级)名中医等高端人才和中医药科研团队。到2025年,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增加40%,达15000名。推进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发展高等院校本科—硕士—博士师承教育,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建成一流课程达50门、推出教育教学改革成果60个以上。加强规培基地、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进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本科院校,创建四川中医药职业学院。到2025年,全省年培养中医药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人才超过6000名,年培养学术经验、中药工艺等传承人才5000名,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7.建成文化高地。依托省内科研单位建设中医药文化研究传承平台,挖掘和传承川派中医药文化精髓。提升中国出土医学文献与文物研究院建设水平,加强“天回医简”等中医药出土文献文物研究与运用,推出《天回医简》等研究成果。实施巴蜀地区“杏林选粹”项目,开展《中医百部经典》整理研究,建立中医药古籍文献数据库。强化川派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整理、“川帮”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实施数字化、影像化记录保护。推动一批四川中医药项目纳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保护。将中医药文化全面融入基础教育科普体系。推动省中医药博物馆打造成为全国一流博物馆。建成6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与动漫、餐饮、演艺等有效融合,开发中医药文创产品。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文化广场、主题公园等沉浸式体验区。2025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提高到30%,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率达98%,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共识更加广泛。加强中医药文化开放交流,将中医药作为四川国际友城合作、川港澳合作周等对外交流平台的重要内容。建立“五侨”部门联合推动中医药“走出去”机制,建设四川省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开展中医药海外惠侨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医疗”行动,建立海外远程惠侨医疗站,推进中医药海外中心高质量发展。提高四川省中医药国际影响力,加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三)实施特色发展“两大工程”。

8.实施中医药区域协调发展工程。推动全省中医药产业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构建“一轴两区两带”中医药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推动中医药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医药一体化发展,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道地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盟和川渝共建感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诊治重点实验室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医疗,加强中医药文化联合研究阐释。推动与滇、黔、桂、琼等地成立中医医院、重点专科、道地药材、中医药企业、疫病防控等联盟,共享医疗、人才、科研、产业、文化资源,强化乌蒙山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联盟建设,推进川琼中医药健康旅游和中医医院联合发展,依托海南自贸港推动中医药贸易发展,建好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防城港产业技术分院。深化川港澳中医药合作与交流,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交流,开展中医药科技联合攻关,推动川产中药材和产品在港澳注册、销售。

9.实施中医中药协同发展工程。吸纳医院、高校、科研院所、中医药企业、行业学(协)会等,形成上下左右协同作战、产研用管同向发力、中医中药并举的统筹推进机制。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企业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质量监测中心和中药第三方检测平台。建立完善符合中药饮片特点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中药(含民族药)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川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提升示范工程,制定川产道地鲜切药材推荐目录、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推动系统建立单品种药材种子种苗标准、药材及饮片标准、产地趁鲜加工与炮制一体化技术规范等。加强溯源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中药材溯源试点县建设,鼓励建立从田间地头到使用的全程追溯体系。建立中药饮片质量分级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使用优质道地药材激励机制。鼓励中药企业、中医医院“定制药园”创新优质药材供给。围绕质量控制、病种管理、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内容,建立完善有利于发挥特色优势的内部运行机制。大力研发“川药”健康饮品、化妆品、保健品以及中兽药、中药饲料添加剂等,推动川产中药材及非传统药用部位的综合利用。推进天麻、铁皮石斛、灵芝等食药物质试点工作,推动将更多具有食用习惯的中药材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推进川药与川茶、川果、川酒等融合发展,培育四川特色的中医药养生大产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省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领导小组会议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专家咨询机制、年度目标考评机制,形成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推动示范区建设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任务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计划,并优先在具备相应基础和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先行先试,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强化评估考核。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工作评估考核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在示范区建设的不同阶段,组织开展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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