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2-04-15 17:12

中商情报网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福建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大力推动文化软实力超越,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家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社科联、省文联等部门共同编制,涵盖了宣传思想工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等方面的改革发展,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开创新时代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福建省宣传思想工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文化强省建设扎实推进,文化小康基本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跨越式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入境旅游指标进入全国前列,朝着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加速迈进。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设谷文昌干部学院,推出新时期党的好干部——廖俊波等全国典型,推荐152人入选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奋斗者、中国好人榜。6个设区市、3个县市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1个设区市、3个县市新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二)主流舆论阵地建设显著加强。强化舆情引导和网络监管,营造网络清朗空间。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快速推进,全省所有县级融媒体中心挂牌成立。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头条工程”和视听新媒体“首页首屏首条”建设,各级广电媒体开办手机APP等融媒体产品500多个。《新福建》客户端、海博TV等新兴主流媒体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成果丰硕。高甲戏《大稻埕》、闽剧《生命》、电影《古田军号》、电视剧《绝命后卫师》、广播剧《闽宁镇》、图书《谷文昌》等12部作品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我省成为文艺评奖改革以来全国首个实现“五个一工程”“满堂红”的省份。诗集《去人间》首次荣获鲁迅文学奖。首创“火花茶会”舞台艺术创作机制。成功举办第七届福建艺术节。《摆脱贫困》出版5个语种,《八闽文库》第一辑《福建文献集成》首发。中国电影金鸡奖连续10年落户厦门。“十三五”期间,福建制作或参与制作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达116个。

(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初步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设施网络,全省80%的县级及以上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基本完成功能整合。三明市、福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9.82%、99.85%。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实现县域全覆盖。福州、厦门、龙岩和武夷山列为“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一部手机全福游”APP上线运行。

(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效凸显。“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在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三明万寿岩遗址成为全省首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永春苦寨坑窑址考古荣获201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获批设立。“送王船”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六)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实现新的跨越。2019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16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1%,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工艺美术业、印刷业、动漫游戏业、文化创意设计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福州、厦门入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获批设立。“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全面打响。2019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5.3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8101亿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100%和158%,两项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入境旅游指标连续多年居全国第5位。武夷山、永泰、武平等7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莆田湄洲岛妈祖文化旅游区获评国家5A级景区,我省成为全国第二个实现市市有5A的省份。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驶上快车道。

(七)对外对台港澳合作深度拓展。持续办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等,成功举办第四届、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建设5个福建文化海外驿站、7个福建旅游海外推广中心,打造“视听福建”海外播映品牌。持续举办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影视季、两岸青年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福建文化宝岛行”等品牌活动,成功举办首届闽台电影周、首届IM两岸青年影展。东南卫视“海峡新干线”抖音号总播放量超过100亿,成为祖国大陆媒体涉台资讯第一大号。

(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部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省文联、记协、作协通过改革推进职能转换。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改革加快推进。积极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基本完成,各设区市基本实现“同城一支队伍”。“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机制在全国推广。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要求相比,“十三五”期间,我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瓶颈和短板:八闽文化所蕴含的中国精神、时代价值及世界意义的挖掘、宣传还不够系统深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在国内外的传承、传播和创新;媒体融合有待进一步深化,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仍需加强;文化艺术创作在国内外有标志性影响的精品力作不够多,存在有“高原”缺“高峰”现象;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品质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化水平还不高,在国内外叫得响的行业领军企业和本土品牌较少;人才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缺乏高水平原创团队、文化文艺大师巨匠和创意营销、策划规划等产业领军人才。

二、重大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福建宣传思想工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迎来了一系列重大发展机遇。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开辟了新愿景。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历史征程中,文化培根铸魂的作用更加凸显。“十四五”时期,敢拼会赢、开拓进取、海纳百川、多元共生的八闽文化将熠熠生辉,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福建动力,为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提供文化纽带,为加快“海

丝”核心区建设、促进各国民众心灵相通搭建桥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文化养分。——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为福建擘画了“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宏伟蓝图,提出了“一个篇章”总目标、“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指引,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明确了推动文化软实力超越的重要任务,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明确了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的发展愿景,提出了发展文化优势产业、旅游主导产业的具体举措,指明了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力。2020年,我国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连续两年突破1万美元,福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6万美元,到2035年,我国及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大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全面带动对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需求的转型升级,成为推动福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新一轮科技革命赋予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强大新动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度应用,将重塑新闻媒体生产流程、重构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催生新的文旅和影视应用场景,形成“科技+文化”“科技+旅游”等新的产业业态,全面延伸文旅产业链条,赋予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新的动能。——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形成新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和旅游发展既造成巨大冲击,但也催生了“云演艺”“云旅游”等线上文旅新业态,这为文旅行业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需求侧管理,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了全新机遇。

——多区叠加的先行先试政策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拓展了新空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福建发展,先后赋予我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文明实验区等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形成了多区叠加的政策集成优势,福建成为获得国家优惠政策最多、最集中的省份之一。这为福建打造文化和旅游对外开放高地、率先探索两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实现高质量发展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指导方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举旗臶、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推动文化发展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紧密结合,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传承文化根脉,构建八闽文化标识体系,着力加快建设高素质文明社会、打造高水平传播体系、增加高质量文化供给,大力推动文化软实力超越,为创造高品质生活、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福建篇章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人心、滋润人心,围绕举旗臶、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八闽文化蕴含的中国精神、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留住八闽文化乡愁,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形成多样化的表达方式和业态产品,为新时代人民群众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更美好的文化旅游体验。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贴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的需求,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和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和旅游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更加注重需求侧管理,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走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轨道,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突出问题导向,完善顶层设计,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释放改革活力和改革红利,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形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活力充沛、持续发展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新格局。——坚持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和文化赋能,加快推进文化与经济社会、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突出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旅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闽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发挥文化和旅游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能。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文化强省建设和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取得重大成果,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超越迈出重要步伐,宣传思想工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全国的位次明显提升,福建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地位更加凸显。

(一)共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根深叶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培根铸魂取得显著进展,哲学社会科学更加繁荣,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二)主流舆论阵地巩固壮大。党管媒体的原则得到深入贯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发挥领军作用,引领舆论导向,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建立健全。

(三)八闽文化自信更加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海丝文化、朱子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等八闽文化交相辉映,八闽文化“基因图谱”和发展“路线图”基本绘就,持续创建一批世界级、国家级、省级文化品牌,八闽文化软实力明显提升,文化“走出去”取得丰硕成果。

(四)精品创作保持全国前列。有中国气派、时代特征、海峡特色、八闽特点的文化研究和文艺精品创作更加繁荣,涌现一批在国内外有标志性影响力的大师巨匠、研究成果和高峰之作。“福建戏剧”“八闽丹青”“闽版图书”“视听福建”等成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载体和文化品牌。

(五)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高效。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全面达标,城乡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高品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和产品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智慧旅游”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六)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世界文化遗产和革命文物保护、考古和大遗址保护扎实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高质量建设,新增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1个、省级以上考古遗址公园4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00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成为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福建文化名片。

(七)文化和旅游支柱产业地位牢固确立。到202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3800亿元,力争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以上,两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1%。

(八)闽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创新局。中央及福建省系列惠台文化旅游和同等待遇政策全面落实,海峡两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及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闽台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的体量质量能量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促进两岸民众心灵契合的纽带作用更加凸显。

(九)对外文化传播体系和旅游推广体系更加健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培育形成一批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传播知名品牌,文化产品海外布局全面优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格局进一步形成,“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等品牌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文化走出去成效更加凸显。到2035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八闽文化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特色和作用更加彰显,文化软实力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实现,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全面建成。

第二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工作体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人心、滋润人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八闽文化自信,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一、筑牢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健全理论舆论、文化文明、内宣外宣、网上网下等各项工作相互贯通的理论宣传普及工作体系,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传承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完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发挥谷文昌、廖俊波等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用优秀文化产品振奋人心、鼓舞士气,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二、大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养,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时代楷模、八闽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推荐评选表彰、学习宣传和礼遇帮扶。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评选表彰、动态管理工作制度,新增一批全国和省级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学习科学理论、宣传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推进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组织青年、巾帼、文化等志愿者,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推进餐饮浪费治理,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美育教育和劳动教育,健全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育人体系。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强化文明旅游宣导,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三、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优势,高质量建设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系统梳理和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推出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深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扎实推进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等平台建设,发挥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导向作用,加快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加大课题资助力度,健全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制度,开展全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完善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人才评选机制,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积极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

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以时代精神激活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深入实施福建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健全完善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敢拼会赢、开拓进取、海纳百川、多元共生的八闽文化熠熠生辉、焕发生机。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机制。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等工程,加强对中华文明的发掘研究和阐释。大力推进八闽文化基础研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结合自身特点设立重点学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重大课题或专题研究。加强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深入实施《八闽文库》全媒体出版工程,推动建设福建省版本图书馆。实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福建历史文化名人工程,充分挖掘朱熹、冯梦龙、郑成功、林则徐、严复、陈嘉庚等历史名人文化资源,大力宣传弘扬历代名人的先进事迹和精神理念,不断提升福建名人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入实施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扬红色传统,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地方特色文化保护传承,开展“福建文化标识”评选活动,打造中华文化地标(如海丝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等)、海峡两岸特色文化(如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福建地域文化等多层次的八闽文化标识体系。持续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世界级、国家级八闽文化品牌创建。把八闽文化主题纳入重大出版发行工程、八闽文化传播工程、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和对外文化交流工程。深入挖掘八闽文化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着力提高八闽文化在海丝沿线国家、海峡两岸文化融合发展中的影响力感召力向心力凝聚力。

第三章加强主流舆论阵地建设

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加快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新型主流媒体,加快构建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一、巩固主流媒体主阵地

深化内容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四全媒体”为目标,再造生产流程、创新产品形态、推进融合传播,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开展报刊名栏目评审,鼓励报刊以专栏形式打造具有主流媒体品质的融媒体产品。实施广播电视迭代升级工程,加快推进“智慧广电〃高清福建”建设,提升我省高清、超高清电视频道制播能力,适时开办4K超高清电视频道。支持省级、设区市级广电媒体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完善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实现平台内容与国内主流媒体融通共享,促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提质增效,推进高新格式互动视听产品研发和内容建设,打造以网格状、分布式、终端化、矩阵式为格局的智慧广电媒体。建设“新福建云”平台、智慧广电云平台,建立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组织架构,构建“全媒体汇聚、共平台生产、多平台发布”内容生产服务管控一体的新型采编播控流程,做强新型主流媒体。

二、引领新媒体舆论场

强化互联网思维,完善新媒体舆论引导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等所属新媒体平台建设,深化与抖音、快手、喜马拉雅、华人头条、微信、微博等国内外新媒体头部企业合作,让主流媒体全面挺进互联网主战场,切实增强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新媒体舆论引导力。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通过软件定义、数据驱动、算法重构等多种手段,实现内容选题、素材集成、需求组合、分析预测、创作生产的全流程智能化,让个性化定制、精准化生产等更好为正面宣传服务。做强新媒体主题主线宣传,精心组织重大主题宣传。发挥福建对台优势,打造台海新闻报道矩阵,提高东南卫视、海峡卫视、海峡导报、厦门卫视等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涉台资讯对台传播效能。

三、丰富融媒体产品供给

围绕主流媒体宣传主业,将内容供给与受众需求有机结合,运用先进技术引领内容创新,多推出适合移动传播、社交传播的新闻产品。运用5G、4K/8K超高清、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技术手段,加强视听内容的创新性表达、多样化呈现。加大音频节目、短视频、竖屏节目等移动端视听产品制播力度,支持省广播影视集团创建高新视频研发应用实验室,推动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VR视频、全景直播等5G高新视频内容制播。推动AI智能主播、虚拟主持人、全息影像等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加快发展。鼓励电视大屏、手机小屏情景互动节目制作和应用,构建互动视频应用场景,提供全息化、沉浸式、交互式视听体验。

四、构建智慧化传播体系

发挥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等领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数字出版、智慧广电、数字报刊、数字文化等智慧传播体系建设,拓展多媒体形态、多信息服务、多网络传播、多终端展现的智慧化全业务服务模式,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水平。以5G和大数据技术为基础,开发场景智能化识别与产品智能推荐系统,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随需而变”传播方式。深度参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资源,建设大屏小屏联动、无线与有线对接、卫星与地面协同的智慧广电网络,利用5G赋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跨媒体、跨平台、跨终端传播。推动广电媒体平台云化、有线电视网络IP化、无线交互化、卫星双向化、终端智能化、监管智慧化演进升级,拓展“智慧广电+政务服务商务”新空间,催生新业态。提升行业监测监管能力,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现代化监测监管体系,确保播出安全、网络安全,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第四章繁荣文化艺术创作生产

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创作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在国内外有标志性影响的新时代文艺精品,推动福建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

一、完善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机制制定文化艺术精品创作五年计划,统筹推进全省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重点抓好以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为主题的现实题材、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以八闽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为主题的历史题材、体现福建地域特色的海丝文化、华侨华人和海峡题材创作生产。制定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发挥文艺创作主力军作用。探索开展文艺院团评估定级,优化剧场供应机制,支持团场合作,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支持、规范、引领。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扶持体系,重点鼓励文艺原创和改编文艺精品生产。定期组织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建设。完善创作项目库制度,每年定期对外发布创作选题,以项目制、委托、签约、聘任等方式吸引全国知名艺术家、创作者来闽开展艺术创作。探索剧目股份制等新模式,吸引不同所有制成分进入艺术创作生产领域。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评价机制。改进文艺评奖办法,合理设臵文艺奖项,加强文艺评论工作。

二、全力攀登文化艺术精品高峰

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出版精品开发工程、福建电影精品工程、闽派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工程等“五大工程”,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福建红色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探索等重大题材,打造一批讴歌新时代、反映新成就、代表八闽文化标志形象的文化艺术精品高峰力作。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精心组织舞台艺术、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出版等优势门类精品创作,带动各艺术门类创作普遍繁荣。深化“火花茶会”创作机制,将“火花茶会”向市、县基层延伸,培育更多具有福建气派、福建特色、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舞台精品力作。组织全省文艺院团创排、打磨、提升一批现实题材、革命题材、海峡题材、华人华侨题材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题材剧目。依托省属国有文艺院团和地方骨干文艺院团,持续打造民族歌剧舞剧创作、地方戏曲现实题材创作、海峡两岸话剧创作合作、全国京剧武戏、尹派越剧传承、主题性杂技创排等重要基地,引领和推动全省舞台艺术创作生产。鼓励扶持原创、独创、首创闽版图书出版,深入实施优秀传统文化、海丝文化、闽台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等五大出版项目,打造更多出版精品力作。

三、打造文化艺术和文化传播品牌

积极参与“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戏剧梅花奖、电视剧飞天奖、电视文艺星光奖、电影金鸡奖和中国艺术节、全国美术作品展等全国重大赛事评奖活动,争取更多优秀作品获奖。开展百花文艺奖评选,办好福建艺术节、福建省戏剧会演、全省中青年演员比赛、“八闽丹青奖”福建省美术书法双年展等重大艺术活动。发挥福建传统戏曲大省优势,推动福建戏曲精品创作走在全国前列。大力推动文学创作生产,着力提升长篇小说等作品创作质量。繁荣发展闽派诗歌、闽派批评、闽派翻译等品牌。办好中国金鸡电影节和中国电视剧大会等品牌活动,推出更多知名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品牌栏目。健全网络文化品牌扶持孵化工作链条,打响闽派网络文学品牌。

第五章优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供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和“智慧旅游”建设,优化城乡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高品质供给,实现精准高效、一体发展。

一、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网络

优化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落实国家服务标准,形成完善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网络。推进省美术馆、省艺术馆、省图书馆分馆、地方戏曲博物馆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打造文化新地标。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鼓励街头艺术表演,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街头街角文化展示点,创新打造一批融互联网服务、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清新书苑、新华悦读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支持实体书店发展,推进实体书店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构建新一代广播电视基础网络,统筹推进有线、无线和卫星一体化综合覆盖,完善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内外联通旅游交通配套设施体系,加快国家3A级以上景区和国家级、省级各类文化旅游景点与机场、动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要道的无缝对接。巩固旅游厕所革命成果,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做好旅游厕所百度地图上线和“一厕一码”工作。完善全省旅游标识标牌体系,优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和游客服务网点,建设提升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城市旅游服务中心和重点旅游镇村旅游服务中心(点)。

二、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效能

提升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动市、县(区)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施文化惠民扩面增效工程,推动智慧广电结合基层群众需求精准开发服务产品,稳步提高面向社区、校园等电影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数字农家书屋”“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村广播”提档升级。提升群众性文化活动水平,争创全国赛事群星奖佳绩,持续打造福建音乐舞蹈节、“百姓大舞台”等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大力促进全民阅读工作,建设“书香八闽”品牌。健全完善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错时、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主题服务。稳步实施政府购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景区景点延伸,旅游服务设施融入历史人文内涵、增设文化服务项目。提升“阳光工程”“春雨工程”等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充分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

三、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和智慧旅游体系建设

把公共文化数字化和智慧旅游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建立覆盖全省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广电”平台以及文化和旅游信息系统,打造基于大数据共享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和像音像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云演艺。鼓励全省国家4A级以上景区和省、市文化场馆率先普及5G应用,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和数字文化场馆。推动全省所有国家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博物馆“上云用数赋智”,提升“一部手机全福游”APP服务功能。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加强文化和旅游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加快推进八闽文库、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工艺、民间民俗等文化和旅游资源数字化建设。强化文化和旅游服务大数据决策支撑功能,提升政府管理部门决策分析、统计分析、行业监管、综合治理能力。

四、大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乡村建设乡村戏台、文化村史馆、非遗传习场所、农民文化公园等主题功能空间,试点建设一批“艺术乡村”。推进示范农家书屋建设,提升农家书屋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改造提升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系统,办好福建电视台乡村振兴〃公共频道和旅游频道,加强“三农”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内容供给。发挥广电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办好“村村美”系列活动,支持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广泛开展乡村群众性文化活动,持续举办文化下乡、乡村村晚和“春燕行动—福建乡村音乐会”“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乡村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强化乡村特色文化资源挖掘利用,留住乡愁。继续组织编辑福建乡村文化记忆系列丛书。大力推动乡村文旅融合,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特色品牌。指导支持乡村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推进文旅功能融合,建设主客共享的乡村文旅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选拔推荐,加强宣传推介和项目扶持。

第六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传承八闽文脉、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存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确保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走在全国前列,建设多元文化遗产保护先行省份。

一、夯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基础

加强文物保护区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做好革命文物、海丝文物、涉台涉侨文物等保护规划。积极参与考古中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等工程和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设,加强文物资源普查,完善常态化文物登记制度,提高全省文物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健全落实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完善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加强考古能力建设和文博专业人才培养,组建福建省考古研究院,支持厦门大学设立考古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江学院等院校建设文博相关专业。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支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接入省文物保护安全在线监管系统,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保护督察,织密文物安全防线。到2025年,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工程全覆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中文物档案、保护范围划定、保护标志树立的完成率达到100%,排查重大险情隐患整治率和智慧安消防系统建设力争分别达到100%、50%以上。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培计划,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体系。

二、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放大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效应。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规划编制,建立常态化监测和巡查制度,实施保护修缮和安全防护工程。进一步完善“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和展示利用体系。继续做好三坊七巷、闽浙木拱廊桥、闽南红砖建筑申遗前期工作,推进福州西方国家领事馆建筑群等申遗工作,积极参与海丝和万里茶道联合申遗,推动汀州城墙、东山关帝庙分别参与中国明清城墙、关帝文化史迹联合申遗。共同做好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在严格保护基础上,支持所在地政府和保护管理单位进行合理利用,依托世界文化遗产资源打造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世界级旅游景区。

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

深入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打造保护管理、展览展示、研究阐释、服务发展完整链条,让革命文物在新时代焕发绚丽光彩。加强革命文物普查,完善挂牌保护、定期核定等制度。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加强中央苏区、长征片区、闽浙赣片区、海陆丰片区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重点实施古田会议旧址群、毛泽东调查研究之路、中央红军长征、红色交通线等精品红色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创新革命文物展览展示,坚持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打造一批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进一步推动革命文物场所对公众开放。建设革命文物数据库和智慧平台,加强革命文物数字化保护及展示利用。办好红色文化网上展示馆、VR体验馆等,用互联网为革命文物赋能。加强对革命文物所承载历史的研究,推出系列研究成果。实施革命文物+战略,把革命文物资源和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结合起来,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四、加大考古和大遗址及城乡文物保护利用力度

加强考古和大遗址保护,积极参与“考古中国”重大课题,提升我省史前遗址、南岛语族文化等特色考古资源在全国的影响力。推进三明万寿岩遗址、漳平奇和洞遗址等史前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加强三明万寿岩、武夷山城村汉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平潭壳丘头等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德化窑遗址、万寿岩遗址、汉城遗址、南山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展示环境整治工程。加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福建水下考古基地。加强城乡建设文物保护工作,做好片区开发项目文物和老建筑普查、基本建设文物调查勘探和抢救性考古发掘,开展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工作,强化不可移动文物“两线”管控。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民居保护,实施一批以历史名人故居、特色古厝、乡土建筑为主体的重点文物保护项目。

五、推进博物馆事业创新发展

实施博物馆设施建设和提升工程,打造品牌博物馆,支持一批新建博物馆开馆。到2025年,全省博物馆总数达到150家。增强国有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举办主题陈列展览活动,整合全省文物资源推出“福建黑、白瓷展”等展览。办好“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加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博物馆陈列展览、可移动文物保护、社会教育专家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扩大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结对帮扶,推动非国有博物馆特别是各类主题博物馆健康发展。

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建或提升150个非遗展示体验中心、非遗传习所(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巩固提升闽南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力争2025年前通过国家级验收;推动妈祖文化(莆田)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进建立省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畲族文化生态保护示范点建设。促进传统工艺振兴发展,鼓励和支持传承人灵活采用师徒传承、教学传承、研修研习等方式扩大传承,加强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实施曲艺保护振兴工程、传承实践工程、传播普及工程。积极参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和展演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推出一批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和产品,大力发展非遗研学旅游。

第七章做优做强文化优势产业

大力实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核心领域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努力建设全国文化产业内容生产先行区、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一、推动文化产业科技化、数字化发展

推动文化科技核心技术研发,支持文化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承担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文化项目,加强文化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文化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参与国家、国际标准研制,推动我省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家、国际标准。推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大力培育发展新型文化科技装备制造业。提升福州、厦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建设,高标准建设国家文化专网(第一层次)和省级文化大数据云平台。推动各地建设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业,支持出版企业加强数字出版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数字教育、知识服务、大众数字阅读等业务。推动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深入实施印刷示范企业培育工程,打造高端印刷产业高地。大力发展网络视听产业,推动超高清视频和5G高新视频产业发展,支持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做大做强,支持福州申报设立国家级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加强5G技术环境下内容传播在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中的业务创新和产业布局,搭建开放性智慧化综合传播服务平台。壮大发展在线教育产业,大力拓展海内外市场。鼓励优秀动漫原创精品创作生产,支持动漫游戏IP全产业链开发,支持举办厦门国际动漫节等动漫游戏产业展会、论坛、赛事等。

二、推动六大重点文化产业提质增效

——推进影视产业繁荣发展。推进影视产业体系建设,扶持引导影视精品内容创作,实施福建电影精品工程、闽派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工程,打造闽派影视精品和网络视听优秀作品。推动“广电+”业态全面升级,发挥福建省影视基地联盟作用,高起点打造厦门、平潭、泰宁影视基地和服务体系。加快影视与文旅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点为影视取景拍摄提供便利。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文化传播交流平台,办好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剧大会、中国短视频大会等影视节展活动,积极争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电视文艺星光奖等活动在福建举办,提升活动影响力和项目对接实效。——促进传媒产业转型。实施传媒品牌创新创优工程,建设智慧媒体,强化媒体融合的技术中台建设,赋能各级各部门网端屏融合生产,创作生产具有视觉冲击力和听觉亲和力、适应现代化网络传播的新闻信息产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复合型特色实体书店。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加快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发展5G+4K/8K超高清视频以及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VR视频、全景直播和云游戏等高新视频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8K超高清户外大屏,展映优质8K内容,培育打造5G条件下更高技术格式、更新应用场景、更美视听体验的高新视频新业态,带动超高清视频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商业模式。支持广电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一体化发展。

——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升级。加快建立传统手工艺与文化创意设计双向融合的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创意、时尚元素融入传统手工艺。推进工艺美术与数字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工艺美术数字

表达、时尚表达,支持传统手工艺元素植入影视、动漫产品,带动传统手工文化传播和衍生产品开发销售。鼓励传统手工艺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改进工艺流程。加强工艺美术产品展示交流平台建设,提高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办展水平。——加快发展演艺娱乐产业。完善文化演艺基础设施,鼓励社会资本新建、改建音乐厅、剧场和演艺空间,打造演艺集聚区。支持福州、厦门等地建设大型演艺娱乐综合体。鼓励现有剧场引进知名演艺团体,做强做优驻场演出品牌。推动5G+4K/8K超高清在演艺产业应用,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支持各地利用数字技术、文化创意等创新手段,盘活传统演艺产业资源,打造梨园戏、高甲戏、莆仙戏、南音、木偶戏、闽西汉剧等具有八闽文化特色的商演剧目。着力发展中小型、主题性、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探索浸入式实景演艺项目,打造文化旅游演艺精品。支持国内外著名音乐作品和流行音乐产品来闽演出(首演),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演艺经纪公司,发展一批综合性娱乐企业。支持漳州等地壮大提升乐器产业,打造乐器产业集群。

——推进创意设计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文化企业整合资源组建或共建工业设计机构,争创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文化创意设计众创众包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广告设计服务能力,支持企业创新广告运营模式,提升产品品牌策划和创意设计水平,拓展传播媒介和数字化精准营销,打造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的大型广告企业集团。支持打造广告企业集群,创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持续办好“福建文创奖”评选活动,支持各地举办文创赛事活动,打造更多精品文化IP,展销特色文创产品。实施“文化+”行动,推进文化和制造业、农业、建筑、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壮大海洋文化产业。以妈祖文化、船政文化、海丝文化、南岛语族海洋文化等为依托,建立福建海洋文化素材库,加强海洋文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支持生产制作以妈祖文化、海丝文化等为主题的图书、影视剧、舞台剧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支持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海洋文化工艺品、艺术品和文化商品。办好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厦门国际海洋周、海峡(福州)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开渔节等重大海洋文化节庆活动和海洋产业博览会。大力发展海洋文化体育娱乐业,支持发展海洋文化体验经济,推动渔业渔事与休闲旅游结合,举办海洋文化体验活动。

三、完善文化产业支撑体系

加大文化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做强做优做大骨干文化企业。推动一批主业突出、比较优势明显的骨干文化企业成长为全国行业领军企业,培育“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完善成长型文化企业跟踪服务机制,扶持引导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到2025年,力争年营业收入过50亿元的文化企业达到10家以上。推动国有文化资源整合重组,设立国有文化资本投资公司,推动以资本为纽带兼并重组,构建国有文化资本运营、重大文化项目投融资及文化金融服务支持等平台。加强全省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和规范管理,提升省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众创空间、创意工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园区展示交易、信息服务、技术集成、企业孵化、产融对接等功能,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和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健全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企业用好“金服云”平台,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积极创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推进全省文化产业带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区域布局。

第八章发展壮大旅游主导产业

紧紧瞄准主导产业目标,坚持“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理念,推进旅游为民、实施旅游带动,推进文旅融合、实施创新发展,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融合,推进全域生态旅游提档升级,加快培育旅游新兴业态和跨界领军企业,打造“万亿级”旅游产业集群。

一、优化全域生态旅游发展布局

加快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省,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落实“九个全”工作要求,全方位提升7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18个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新增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打造一批福建全域生态旅游小镇,构建全域生态旅游发展体系。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提升蓝色海丝、绿色休闲、红色文化三大生态旅游带品质内涵,打造福州、厦门、大武夷三大旅游核心区,完善“两区三带三核”全域生态旅游空间布局。突出山海交融、森林覆盖率连续40多年位居全国第一等生态核心优势,结合文明城市、书香城市、森林城市创建,建设一批最美城乡绿道、福道、亲水栈道、森林游步道,依托海岸线打造滨海风景道,着力培育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沿福建滨海风景道、沿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沿戴云山森林步道、沿古驿道、沿江河、沿绿道“七沿”旅游线路和产品,营造自然生态、地域人文和休闲旅游融合发展、主客共享的城乡优美生活空间。

二、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发挥武夷山、福建土楼、泰宁、鼓浪屿、泉州等世界遗产和国家5A级景区独特优势,深入挖掘文化内涵,融入更多创意和时尚元素,实施文化和科技赋能,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支持平潭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突出“风、水、石厝”特色,完善“一廊、两环、五区”国际旅游岛空间布局,打造国际知名休闲度假旅游岛。支持厦门植物园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泉州古城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挖掘闽都文化、闽南文化、海丝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等厚重的历史人文资源,将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等城市打造成为文化特色鲜明、辐射国内外的旅游休闲城市。依托福州三坊七巷、上下杭、厦门中山路、鼓浪屿、泉州西街—中山路、漳州古城、长汀古城等历史文化街区,创新业态,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休闲街区。到2025年,建成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旅游休闲街区。支持泉州利用申遗成功契机,打响“宋元中国〃海丝泉州”旅游品牌;支持“红色古田,养生龙岩”“妈祖圣地,美丽莆田”“山海宁德”等旅游品牌打造。实施景区提升“3个100工程”,到2025年,实现全省各县(市、区)国家4A级景区全覆盖,形成“县县有4A、市市有度假区”格局,加快建设我国旅游景区、度假区发展高地。

三、构建全产业链旅游产品体系

——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做热红色旅游,按照“一线两区五园五带多点”空间布局,以长征出发地长汀、宁化为重点,高标准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建设;全面提升红色旅游景区品质和服务水平,推出100条红色精品线路,推动20个红色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级景区。升级乡村旅游,实施闽清县乡村文旅产业振兴示范工程,加大对寿宁下党村、将乐常口村、福鼎赤溪村、晋江围头村等一批具有标杆意义的乡村旅游重点村扶持力度。到2025年,力争建成50个福建全域生态旅游小镇、5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00个福建金牌旅游村。发展工业旅游,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工业旅游项目。到2025年,力争建成一批观光工厂和30个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促进体育旅游,鼓励旅游景区增设体育体验项目,开发精品体育旅游产品、线路和平台。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实施“旅游+”“+旅游”战略,创意开发新型产品,落实低空旅游规划,制定温泉旅游规划,培育低空旅游、温泉旅游、研学旅游、非遗体验旅游等新型业态发展。发展康养旅游,推动康旅、茶旅、农旅、渔旅等跨界融合,开发特色医疗、中医药养生、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康养旅游基地、生态旅游目的地。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倡导低碳旅游,加强低碳景区布局和建设,积极开发低碳旅游产品。做大海洋旅游,坚持一岛一景,抓好平潭岛、东山岛、湄洲岛、嵛山岛等重点海岛建设,培育三都澳、坛南湾等滨海旅游目的地。鼓励厦门、东山及福州、平潭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鼓励试点推进无居民海岛整体开发旅游。提升邮轮旅游,实施《福建省邮轮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厦门邮轮母港建设和平潭金井邮轮码头改造提升,支持福州中国邮轮旅游实验区建设。做优商务会展旅游,支持福州、厦门等城市打造专业化、规模化商务旅游产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会展品牌。——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实施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工程,创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国家级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发掘朱子文化、闽都文化、建本文化等福建特色文化内涵,打造朱子文化园区、马尾船政文化城等文旅融合品牌项目。支持重点茶产区打造一批茶文旅特色小镇,建设一批茶旅研学基地,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大文章。推动福建博物院、三明万寿岩古人类遗址等文博单位、非遗展示馆等完善旅游设施,开发文创产品,创建国家A级景区。结合做热中心城市,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打造融文化元素和旅游服务为一体的时尚文化旅游地标。

——推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延伸旅游消费链条,开发“闽式生活”系列旅游消费产品。深入挖掘闽菜内涵,打造一批适应市民消费和游客市场需求的闽菜旗舰店、特色小吃品牌店,大力推进闽菜餐饮服务与旅游互动融合。以八闽游带热“八闽乐购”,促进闽货进景区,鼓励景区建设“大众茶馆”“闽菜馆”“福建特色商品体验馆”,方便游客体验和购物,带动旅游消费火起来。支持传统老字号、非遗工艺、农土特产、工艺美术创新开发,打造一批“福建好礼”新IP。鼓励和引导民宿发展,制订出台促进民宿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加快发展各类主题精品民宿。支持各地发展非星级的精品酒店、特色酒店、连锁酒店等。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提升环闽高铁接驳站自驾游服务和休闲功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旅游休闲驿站、自驾游基地等融合发展。落实促进旅游演艺发展政策,积极培育“一城市,一热剧”,支持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及全域旅游示范区率先推出旅游演艺剧目,繁荣旅游演艺市场。引进专业音乐运营企业,探索建设音乐主题小镇、特色街区。鼓励街头艺术表演,提升城市品味和吸引力。

四、畅通旅游大循环

做热省内游,以扩大内需战略为基点,组织实施“福建人游福建”,推出一批半日游、一日游、二日游等“微旅游”精品线路。扩大跨省游,推出10条精品线路,加强与旅游大省协作,吸引更多游客来闽旅游。适时启动入境游,实施“人文海丝”工程,保持入境旅游在全国的前列地位。支持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创建、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为职工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发力“夜经济”,支持福州三坊七巷、泉州新门街、厦门中山路等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各中心城市及长汀店头街、沙县美食城等策划精品夜游,举办夜间主题文旅活动,发展多元夜间文旅消费业态,打造城市特色夜游品牌。培育特色夜市,融入文创市集、夜游、夜娱、夜秀、夜购、夜健、美食等业态。支持各地持续打造美食街(城),开展夜间主题文旅活动,带动提升夜间经济整体发展。引导和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挖掘新的旅游消费增长点。

五、培育跨界领军企业

实施文旅优秀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支持通过整合资源、技术创新、品牌输出、跨界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支持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厦门建发国旅集团、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公司、福建武夷旅游集团、泉州文旅集团等一批本地文旅品牌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大招大引强力度,加强与知名文旅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的合作,导入先进理念、人才资源、客源渠道。完善文化旅游项目管理系统,加强项目策划和精准招商,引进世界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国内外知名文旅头部企业、景区、酒店、管理公司和基金落户福建,优化已落地项目的后续服务。加大指导扶持力度,培育更多“专精特新”跨界经营的文化旅游领军企业。推动全省重要文化和旅游资源跨界整合,组建综合性文化旅游集团,力争更多文旅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旅游20强企业集团。鼓励旅游企业参与中国资产管理武夷峰会等活动,推动绿色金融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精选层等平台挂牌,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实现文旅企业上市融资新突破。

第九章探索闽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路

充分发挥福建对台优势,以两岸同胞福祉为依归,以文化和旅游交流为纽带,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两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心灵契合,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一、提升闽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平台

实施对台文化交流品牌提升工程,构建“一地一特色、一部门一精品”的对台交流体系。持续办好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媒体峰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旅游博览会、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金门书展等重点活动,拓展交流内涵,提升经济社会效应。加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客家祖地、湄洲妈祖祖庙等国家级和省级文化教育交流基地建设。加强闽台学术交流,继续实施省社科基金台胞扶持专项,建设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院,加强闽台历史文化研究阐释。充分发挥“清新福建”台湾旅游服务中心平台作用,进一步增进台湾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对祖国的归属感。

二、延续两岸文脉和亲情乡情

办好“福建文化宝岛行”系列活动,支持闽台地方戏曲、非遗项目、民间艺术入岛巡展巡演,推介福建特色文化,讲好两岸故事。深化民间基层交流,持续推动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俗等对台文化交流。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陈靖姑文化等祖地文化为纽带,持续举办海峡两岸同宗同名村文化论坛、海峡两岸民间谱牒文化论坛、“天下妈祖”品牌系列活动以及各类族谱展、涉台文物展、民间民俗展、民间技艺展示等活动。开展“迁台记忆”档案文献整理等研究,推动闽台族谱网上对接,举办两岸同名村镇、寻根访祖之旅。密切闽台青少年文化交流融合,争取国家“家味〃年味”台湾青少年文化旅游研习营在闽举办,办好海峡青年节、两岸小围炉—海峡两岸少儿春节大联欢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台湾青少年对“两岸一家亲”的认同。

三、深化两岸文化文艺各领域交流

加大闽台艺术创作交流力度,整合各地特色文化资源持续入岛展览展演。提升海峡两岸书院联盟,建立闽台演艺联盟。继续办好海峡两岸作家笔会、海峡两岸书画展、海峡两岸曲艺欢乐汇、海峡两岸电视艺术节、海峡两岸茶文化季、闽台名家民间音乐整理改编创作出版系列活动、“新课堂〃新教师”海峡两岸基础教育交流研讨活动等。组织出版闽台传统建筑、闽南话、妈祖文化、客家文化等出版物,建设台版出版物数据中心,持续扩大《海峡画报》在台影响力。完善天下妈祖网建设。实施闽台广播电视交流合作提升工程,办好海峡影视季、IM两岸青年影展等闽台两岸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品牌活动,做强做优特色节目栏目,打造更多海峡两岸特色融媒体产品,讲好大陆发展和闽台融合故事。

四、创新闽台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路径

落实台湾同胞同等待遇,探索实施两岸文旅产业标准和资格互认,鼓励在闽台胞申报非遗传承人、导游考试。推进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带。依托闽台(厦门)文化产业园区、海峡两岸龙山文创园、平潭台湾创业园、漳平台创园等,吸引台湾相关文化艺术、创意设计企业和个人来闽创新创业。用足用好自贸试验区“先试先行”政策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惠政策,支持更多台湾青年文创人才入驻“闽台家园”创新创业基地。发挥福建文创奖、双创联盟等服务平台作用,举办“匠心〃意蕴”台湾文创展等闽台文创交流活动。开展闽台重点文创产业合作,鼓励台湾文创机构、企业参与文化旅游、文化会展、创意农业、特色文化小镇等项目策划、设计和实施。鼓励支持闽台开展传统工艺交流合作。加强闽台影视产业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影视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区域旅游合作,建立厦金澎旅游联盟。

第十章谱写福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新篇章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宣传方式载体和话语体系,大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介中国主张、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福建实践,深化拓展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更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为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贡献福建力量。

一、加强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落实“部省合作计划”,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民心相通项目、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亚洲旅游促进计划、“欢乐春节”文化交流、美丽中国”旅游推广等活动,争取更多国际交流项目、国际会议论坛落户福建。充分发挥我省一百多对国际友城、省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等平台作用,密切与各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和海外华侨华人联系,支持全省各地对外开展文化和旅游交流。深入实施“人文海丝”计划,组织“海丝”特色戏剧、影视、音乐、舞蹈、文博文物、图书等精品前往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办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重大活动。加强阵地建设,到2025年,力争在“海丝”沿线国家设立10个“福建文化海外驿站”,在十大旅游客源国设立“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支持主流媒体重点打造海丝文化“走出去”提升工程。扩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在“海丝”沿线国家的传播覆盖。推进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加大外向型文化企业培育力度,加强对图书报刊、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演艺娱乐、传统工艺、数字文创、国际旅游等对外文化服务贸易业态扶持,推动优秀文化产品走出去。

二、深化闽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深化文化合作交流机制,积极引进港澳地区高端优秀艺术资源,组织三地文艺院团开展文化交流互访活动。积极参加香港国际旅游展、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活动,与港澳地区协作举办国际性影视节展、文化和旅游国际推介活动。依托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港澳旅游大胆先行先试。借助“清新福建”港澳旅游服务中心,实施“清新福建”港澳社区行等项目,共同开发连接三地“一程多站”旅游产品,持续开展港澳青少年来闽研学旅行活动。

三、讲好中国故事福建篇章

创新表达方式,拓展传播渠道,提高传播艺术,加强中国梦、新福建、八闽文化等重点主题对外传播,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加强与“一带一路”主流媒体交流合作,发挥丝路华文媒体协作网作用,加快构建以省级外宣媒体为骨干、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协同推进的对外传播媒体矩阵。积极参与丝绸之路视听工程,打造“视听福建”海外播映品牌,实施菲律宾菲中电视台中文频道建设、“视觉外宣”等项目,参与中国—东盟媒体交流活动,积极推动福建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在海丝沿线国家落地播出。深化《福建侨报》《福建画报》等报刊与海外华文媒体的合作,做好侨批档案抢救保护、研究活化利用。充分发挥世界福建同乡恳亲大会、世界闽商大会、世界闽南文化节、东南亚(中国)图书巡回展、中国(福建)图书展销会、闽侨书屋等载体平台作用,积极参与世界博览会等国际性会展活动。依托中俄蒙“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宣传推广福建茶文化及旅游资源。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扩大文物国际交流,继续办好“丝路帆远——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精品图片展”等活动,面向世界讲好中华文明的福建篇章。

四、持续打响“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等金字招牌

完善“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等二级、三级品牌,构建省、市、县三级品牌矩阵。整合政府、企业和各方资源,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动推广机制,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区的区域旅游协作,加强福莆宁、厦漳泉及大武夷、衢黄南饶等区域旅游联盟协作,构建贯通国内外的品牌营销推广体系,实施全媒体精准营销,持续提升“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等品牌效应。办好海丝国际旅游节、世界妈祖文化论坛、世界客属公祭客家母亲河大典、海峡两岸文博会等节会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重点旅游展会,推出特征鲜明、内涵丰富的主题旅游营销活动。用好“福建文化标识”评选活动成果,讲好福建文化和旅游故事。充分发挥“福建文化海外驿站”“福建旅游海外合作推广中心”等阵地作用,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国际推介,联合境内外媒体和旅游企业协力推介“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一章完善推进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规划组织,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社科等部门分工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立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把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考评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序衔接,实现“多规合一”,统筹推进。

二、纵深推进改革

深化文化单位分类改革,分类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深化主流媒体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策划、采编、播发、管控、反馈立体化内容生产服务流程,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全媒传播。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和国有文艺院团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和治理结构,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深化公共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县级以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建立理事会。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行“一趟不用跑”“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等便民服务。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执法力量,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重心下移。

三、完善政策支撑

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各级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扶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技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打通痛点堵点。推动建立公共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支持主流媒体技术迭代升级,完善网络视听产业政策。鼓励各地设立文化和旅游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和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落实文化和旅游重点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各级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合理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旅游业重点项目建设。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的,可执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四、提升治理能力

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宣传文化领域制度建设,筑牢文化安全屏障。完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处臵机制。建立健全网络文化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民法典、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立法,做好《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数字福建建设优势,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数字化水平。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体检式暗访”执法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深化“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营造放心、舒心、爱心的旅游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强化行业协会自律建设,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完善内部治理,支持省文化企业协会、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协会、省出版协会、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省旅游协会等行业协会及下属分会依法履职,依法开展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建强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围绕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门类齐全的目标,突出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制定培训计划,统筹推进宣传思想战线、文化文艺和旅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好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业领军、创意营销、策划规划、文旅融合、业态创新、基层服务等人才队伍。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评选,参与新时代文化艺术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项目和八闽英才培育工程。鼓励各地完善人才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广电媒体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重点领域紧缺人才。落实台湾同胞人才政策,吸引台湾文化和旅游人才来闽创业、就业。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立校企联动机制,引导和支持宣传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与教育机构联合建设人才培养基地。推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筹建“福建艺术职业大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以业绩为重点,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综合评价的文化文艺人才选拔机制。广泛吸引数字技术、网络运营、新媒体、财经金融、创意设计等领域优秀人才进入宣传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本规划为文化和旅游领域专项规划,其中主要内容已纳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细落实;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宣传、发展改革、财政、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社科联、文联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指导、评估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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