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4-13 17:36

中商情报网讯:“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是推动健康新疆行动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健康发展政策和实现更高水平全民健康指标的重要依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成就

第一节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新疆卫生健康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由2015年7.5%提升到2020年16.7%。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均有所改善,人均预期寿命由73.35岁增长到74.70岁(2019年数据);孕产妇死亡率由39.68/10万降至17.89/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1.45‰、26.78‰降至6.75‰、10.91‰。卫生健康领域财政投入稳步增加,累计达1577.78亿元,卫生健康总费用中政府卫生健康支出由2015年的244亿元增加到466亿元。

——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传染病防控能力稳步提升。2020年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例数比2015年下降40.93%,报告死亡例数下降18.14%。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18.35/10万。艾滋病疫情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并趋于稳定,2020年艾滋病人群感染率0.22%。布鲁氏菌病疫情呈持续下降趋势,发病人数由全国第一位下降至第三位。全区实现27年未发生人间鼠疫。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从6.3%升至11.5%,自治区级慢性病示范区覆盖率从3.1%升至11.5%。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覆盖率县区由7.3%增加至27.1%。自治区接尘工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模式稳步推进。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631家。实有床位数160466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6.32万人,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2.59%、19.07%。全区898所乡镇卫生院和8602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建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281个。2020年,全区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8.6天,比2015年缩短1.2天。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进程,建成以自治区人民医院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个远程会诊中心为核心的远程高端清晰会诊系统,实现自治区-地-县远程医疗全覆盖。建成互联网医院9家。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2017年建立“五大症候群”多种病原检测平台。2019年自治区疾控中心被授予“国家致病菌识别网新疆中心实验室”。2020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预防控制所共同完成了喀什地区报告的首例无症状感染者咽拭子样本的新冠病毒全基因测定工作。完成国家(新疆)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和核辐射卫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组建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3支、自治区级卫生应急队伍11支,卫生应急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与进步。地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覆盖率100%,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95%。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12项,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80个,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2612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率100%,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扩大到1183家,设置主动监测哨点医院16家。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区已有13家医院试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55家医院完成医院章程试点,72%县(市)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较“十二五”提高9.12%。出台37种大病、慢性病分级诊疗标准。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已建成21个医疗集团、39个专科联盟、115个县域医共体、74个远程医疗协作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00%配备基本药物。按照“分级应对、分类管理、会商联动、保障供应”原则,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

——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地、县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有中医类医院116所,总床位数2.30万张,中医诊疗区958个,中医医院年诊疗人数598.20万人次。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32个,特色专科89个;维吾尔医、哈萨克医等少数民族医学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范围;14项维吾尔医临床技术标准列入国家首批民族医临床技术标准。投入3.8亿元,实施4个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出台《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前景广阔。中医药精髓与文化薪火相传。拥有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3名、自治区名中医10名,建立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1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6个。

——重点人群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建立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初步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加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全区农村孕优检查覆盖率达到93%,为全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服务。202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上升到99.5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为89.79%、91.72%。全区建成3个国家级和3个自治区医养结合试点地州,建有51家医养结合机构,建立2个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和4个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二级医院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占比达到41.03%,老年健康管理率73.5%。协调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健康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十三五”期间,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将原有的电视栏目、内刊杂志、舆情监测、12320卫生热线、微博微信等平台统一整合,成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大力开展健康细胞建设。8个县区创建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94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同时提供戒烟门诊服务。全区所有公立学校全面实施健康教育进学校。8个城市、26个县城、11个乡镇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城市、县城、乡镇。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全区卫生人才队伍21.17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9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09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2.23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薪酬制度。扎实推进各类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培养定向本科医学生1970人,定向专科医学生1884人,培养订单式乡村医生2110人;累计招收培养住院医师(含中医)6274人;实施紧缺人才和县级骨干专科医师培养工作,累计招收麻醉、康复等医师、药师383人;累计培养全科转岗医生2103人,培养儿科转岗医生270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共培训护士2600名、乡村医生4245名、管理人员2230名。

——医疗援疆成效明显,健康扶贫任务圆满完成。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效果显著,南疆四地州以及塔城、吐鲁番和兵团第一师等八家受援医院全部发展成为三甲医院,住院人次增长12.35%,手术量上升19.08%,三四级手术占比由2016年35.70%提升到2020年43.66%,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上升至94.3%,转诊率下降至3.39%,死亡率下降至0.42%,实施新技术新项目1470余项,填补当地空白523项。全力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实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消除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空白点”、开展“大病”“慢病”分类救治、强化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能力、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解决基本医疗保障突出问题。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政策,有效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全区306.4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34.19万人全部脱贫。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面对突发新冠疫情,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闻令而行、迎难而上,充分发挥“战疫”主力军的作用,围绕“四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强化“四早”要求,认真细化“防、治、控、保、稳”工作措施,守好“三道门”,抓实联防联控、核酸检测、流调溯源、患者救治、监测预警等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因时因势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健康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全区19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HIS、电子病历和临床检验检查等主要信息系统的接入。完成居民电子健康卡注册680.52万张。实现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已有245家医疗机构接入监管系统。建立了自治区核酸检测大数据平台。14个地(州、市)和318家检测机构与自治区平台建立数据接口并上传数据。自治区核酸检测结果大数据平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健康通行码”系统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第二节面临问题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明显。体制机制不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资源的统筹、体系建设、条件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尚未落实到位,重治轻防、重突发应急轻长效防治的现象仍然存在,还没有真正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及空间分布不协调。全区人均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呈现明显的不均衡性和差异化特征,具体表现为每千人口卫生人员数、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呈北密南疏分布;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数呈发散式分布;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仍相对集中分布于乌鲁木齐市等相对发达北疆城市和三甲医院;县、乡资源配置不充分,南北疆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空间布局不协调,呈现比较明显的资源配置结构性不均衡特征。

——疾病防控长效机制有待巩固。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仍存在一定传播流行风险,国际和周边国家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全区面临持续境外输入和局部零星散发和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艾滋病、肺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任务仍较为艰巨。慢性病负担持续加重,在较长时期内面临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双重压力。境外脊灰野病毒输入传播风险长期存在。地方病防控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城乡、地区差异显著,居民健康素养需进一步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需进一步养成。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改革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相关领域改革存在公平与效率兼顾不同步,政策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不强。改革推进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治理机制现代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持续深化和推进,健康科技、卫生信息化等现代化技术发展仍面临较大不足和滞后,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仍需完善。

——人才队伍激励机制亟待完善。全区卫生人才培养能力和储备能力不足,高层次人才流失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基层人才资源比较短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结构不合理,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助理资格人员仅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0%,推进“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力度不足,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

——信息化建设发展相对滞后。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相对滞后,缺乏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信息孤岛、信息烟囱情况依然突出,现有业务系统未能实现有效整合,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显著,目前尚未建立全疆联网的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与内地省市相比,在“互联网+”智慧医疗、医疗数据共建共享等方面发展相对迟缓,差距突出。

第三节发展机遇

——各类政策叠加增效。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健康新疆2030”规划纲要》等一系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发展目标定位提升。新疆作为内联西北五省区,外接中亚五国的亚洲地理位置中心,将基本建成辐射周边国家的医疗服务中心。新目标新定位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和时机,卫生健康事业已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须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适宜、便捷的卫生健康服务。

——发挥对口援疆优势。对口援疆是国家战略,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形成了新时代全国一盘棋、各方力量对口援疆的工作格局。通过医疗援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管理水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将得到明显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创新发展服务模式。新疆地域辽阔,云计算、大数据、5G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卫生健康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率创造了条件,必将推动卫生健康服务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医学科技不断突破,创新药物、基因技术、新型材料和器械、医学3D打印等新技术不断推出,将促进健康服务手段革新和新的医学模式产生。科技驱动、创新驱动将成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新疆战略为引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医疗资源均衡优质布局,注重卫生健康提质增效,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始终把牢卫生健康工作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升卫生健康事业新发展理念,构建卫生健康事业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健康新疆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健康优先,良性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区情,将健康促进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居民健康的前提,加强健康教育,转变居民健康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预防为主,完善服务。遵循科学发展理念,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构建贯穿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继续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衔接,提升健康服务水平。

——改革创新,协同发展。推进政策协同和制度创新,以居民主要健康需求和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补齐发展短板,注重硬件建设,同时更加注重学科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着力解决痛点难点问题。围绕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科技驱动,提质增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养老、健康旅游、健康产业等协同发展,促进智慧医疗、远程医疗、“互联网+”等新技术向卫生健康行业渗透,促进新技术、新服务的快速转化利用,推动服务模式变革、提升服务供给效率。

第三节发展目标

建立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高品质、整合型、智慧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完善、系统、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补短板、强弱项为主线,以“一心两轴三支点”空间布局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培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深化医改为动力,以增量带动存量改革,优化体系、完善制度,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最终实现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多层次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健康新疆建设更加深入。坚持“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健全健康新疆建设统筹协调机制,覆盖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落实健康中国15项行动计划,推进健康新疆、健康社区、健康细胞建设,稳步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优先发展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健康“守门人”制度。到2025年,力争万人全科医生数提高到3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国家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在2020年8个的基础上持续增加。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趋于完善。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基本建成功能定位明确、更精准、更有效的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疾病预防控制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强化基层和医院的公共卫生责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到2025年,在全区设置4-5个卫生应急区域中心,构建覆盖全区的卫生应急体系,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加高效。区域内医疗“高峰、高原、高地”并重发展,建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8人。创新医防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急性传染病的防治和应急处置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标率不断提高;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基本建成。到2025年,国家和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区8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中医特色优势更加凸显。加快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步伐,逐步建成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100%覆盖,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自治区“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主要指标

领域主要指标单位2020年2025年指标性质健康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岁74.7075.85预期性孕产妇死亡率/10万17.8916预期性婴儿死亡率‰6.756.5预期性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919.6预期性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9.1917.27预期性健康生活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6.723预期性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5.1023.30预期性资源配置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7.307.50预期性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693.18预期性其中: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

(助理)医师数人0.290.57预期性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3.093.20预期性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0.330.63预期性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2.233约束性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0.620.81预期性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0.641.25预期性健康服务产前筛查率%60.77≥75预期性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44.32力争每年

降低0.5个

百分点以上约束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

规范管理服务率%60≥65预期性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1.5795约束性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

老年医学科的比例%41.03≥60预期性健康保障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8左右27左右约束性注: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为2019年数据。

第三章总体布局

第一节夯实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规划自治区卫生健康资源总体布局,持续完善和优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重点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各地州市优势医疗资源,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卫生服务需求、卫生资源和经济状况,因地制宜优化资源配置标准,有效推动优质卫生健康资源向薄弱地区下沉,全力解决基层群众就医困难,创建人人享有健康的服务体系。结合区域特色,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高发病、儿科、急救等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步伐,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提升整体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打造全方位、全生命周期、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网络。

第二节构筑“一心两轴三支点”空间格局

综合考虑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北多南少、传染病发病率南高北低等空间非均衡分布特征,依托乌鲁木齐市优质卫生健康资源集聚优势,构筑以乌鲁木齐市为核心,以天山北坡经济带、天山南坡产业带为两轴线,以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哈密市为三个支点的“一心、两轴、三支点”卫生健康资源总体空间布局,坚持核心带动、轴带辐射、支点支撑,推动各地卫生健康服务合理分工、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区域卫生健康服务整体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发展。(图1)

1.“一心”

“一心”是指依托乌鲁木齐都市圈,发挥优质卫生健康资源集聚优势,建立以乌鲁木齐为核心的集医疗服务、疾病防控、应急救治、康复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医疗服务中心。

2.“两轴”

“两轴”是指建立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天山南坡产业“两轴”,打造哈密市—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伊犁州天山北坡医疗卫生服务北轴,搭建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天山南坡卫生健康服务南轴。

3.“三支点”

“三支点”分别指喀什地区、克拉玛依市、哈密市,依托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2个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形成全区医疗卫生服务的3个强有力支点,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第三节加快医疗“高峰—高原—高地”协调均衡布局

逐步打造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医疗高峰”、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为“医疗高原”,地市级三甲医院为“医疗高地”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并加快“2+4+8+3”医疗“高峰、高原、高地”的均衡布局。优先支持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2个地市“医疗高峰”建设,持续抓好国家儿童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积极争取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国家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重点支持伊犁州、巴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市4个地州市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医疗高原”建设。加快推进吐鲁番市、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8个地州市及莎车县、墨玉县、库车市3个人口大县“医疗高地”建设。(图2-3-4)

 第一节深入推进健康新疆建设

——完善健康新疆建设工作机制。建立自治区健康促进决策机制,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依法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健康审查机制和重大健康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在制定涉及可能影响城市公共卫生、居民健康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前,应当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健全完善健康新疆行动建设推进协调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共建共享共治工作格局。

——开展多元化的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新疆建设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开展“三减三健”行动,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统筹政府、社会、个人三方面组织开展合理膳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健康环境促进等15个专项行动,围绕六大项61个指标体系进行综合监测评估。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建设和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修订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营养监测体系,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建立“医体”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打造百姓身边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逐步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控烟行动,向个人和家庭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危害关系,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垂范积极创建无烟机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3%。

——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要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卫生城市、自治区卫生县城创建全覆盖,培育创建5-10个国家卫生城镇,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大力推动发展卫生健康产业。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道地、大宗中药材生产基地,推进甘草、红花、肉苁蓉、枸杞、伊贝母等5个道地、大宗药材的规模化和标准化种植养殖。在南疆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及北疆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地州市建设8-10个中药材“定制药园”。以“定制药园”建设为抓手,建立上接市场、下连基地的中间溯源体系,打造高标准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优先在医疗机构推广应用,促进中药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阿克苏地区药品集散地、伊犁州新药都,发展中医药产业新高地。依托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建设聚集医药及新药研发和生产、健康产品制造、国际医疗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健康产业园区。

第二节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防控的综合能力。坚持各级疾控机构的公益性属性,明确职责定位,完善投入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公共卫生职责全面落实。强化自治区级传染病防治中心建设,推动自治区传染病预防、临床治疗、科研、教学能力的深度融合。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总量达到全区常住人口万分之2.5的比例。根据南疆重点传染病防控实际,整合资源,在喀什地区建立南疆传染病防治中心,提高南疆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通过传染病专科联盟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医共体协同工作模式覆盖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合作共赢、功能互补、平战结合的疾病防控体系新模式,并逐步扩大到所有非传染性重大疾病。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应急现场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自治区级医疗中心设置建设。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每个地(州、市)选择1家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对现有独立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县(市、区)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

——强化基层和医防公共卫生责任,推动医防结合。将全区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规范的公共卫生科纳入等级医院评审的前置条件。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提高医疗机构人员公共卫生素养和能力。将公共卫生学分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评、职称晋升续聘等工作的硬性指标。试点推动公共卫生医师定期参与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慢性病临床诊疗过程,制定健康管理方案,把预防为主落实到医疗服务之中。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完善现有自治区公共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基于症状、因素和事件等多源数据、多点触发的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全面完善疾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系统,加强异常数据监测,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报告和统筹调度。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数据与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信息集成与共享,在传染病疫情监测、病毒溯源、高风险者管理、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方面发挥数据支撑作用。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哨点功能,确保应对突发事件及疫情报告及时、快速、高效。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专业能力,提高医疗机构监测预警效率。健全自治区、地、县三级卫生应急专家等专业卫生应急队伍。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数据采集、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预警报告与发布的标准和实施细则。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有10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当地院前急救体系,成立网络急救站点,统一接受当地急救中心的指挥调度。其中二级以上和三级医院每1000张床位至少应提供1辆标准配置的监护型救护车接受急救中心指挥调度,三级医院同时至少配置1辆负压救护车和1辆标准配置用于非紧急医疗转运服务的救护车。

——加强血站建设,提升各地(州、市)中心血站血液采集和储备水平。加快推进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全面实现全区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自治区范围内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结算直接减免。将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全部纳入“血费直免”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的全流程(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监督管理。建设血液“冷链运输”监管平台,保证血液质量安全。

——促进卫生健康监督升级。积极推进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业务用房建设、车辆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信息化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饮用水、医疗废物、职业卫生等非现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实现传统执法模式向现代化执法模式的跨越式转变,实现卫生监督领域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监管。

专栏1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每县至少1所P2实验室、每地州至少1所P2+实验室、自治区1所P3实验室。自治区疾控中心具备不明原因病原筛查及测序能力,扩展检测项目,新增检测项目不少于50项;地级疾控中心具备病毒分离及测序能力;县级疾控中心具备多病原快速核酸检测能力。自治区建立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实验室检测平台,建设覆盖14个地(州、市)的致病菌识别网络监测系统。

2.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与能力提升:

(1)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实行准入制,各级疾控机构新入职公共卫生医师必须参加规范化培训,培训内容增加临床医学教学内容。在全科医师和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加大公共卫生与应急处置教学内容。

(2)实施疾控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开展现场流行病学人才培养,用3年时间将县级疾控机构骨干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每个专业有2名以上技术骨干。持续实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及定期开展疾控业务培训,重点提升项目管理、实验室检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能力。

(3)加强技术帮扶力度,继续派驻工作组,提高全区尤其是南疆疾控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大援疆疾控人才培养工作。

3.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自治区CDC建设卫生应急培训中心,开展全区卫生应急常态化的培训演练工作。

4.区域卫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在南北疆选取4-5家综合医疗机构承接建设辐射南北疆区域的卫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哈密市、喀什地区、巴州设立自治区级储备库,自治区、地、县级储备库按照储备量的50%、30%、20%标准储备卫生应急物资。加强紧急医疗空中救援建设,配备人工除颤仪。

5.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推进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自治区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在喀什地区建立南疆传染病防治中心,提高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自治区本级、伊犁州、喀什地区三所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建设,持续推进其他地州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地州具备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三节持续加强重点疾病管理

——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坚决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发挥以新冠肺炎为主的重点传染病周分析月研判制度作用,加强突发或新发急性传染病防治,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流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将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建立完善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体系,组织落实结核病患者隔离治疗和“集中服药+营养早餐”政策,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巩固结核病防治“新疆模式”,实现肺结核发病率逐年递减。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确保不出现大规模流行。认真组织实施脊灰补充免疫活动,确保全区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做好重点地区黑热病防控工作,落实防蛉措施。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维持疟疾监测预警能力。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保持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等重点地方病,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和饮茶型地氟病危害。

——聚焦慢性病管理与控制。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强慢病综合防控。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0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提升癌症诊疗能力,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

——促进职业健康事业发展。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坚持长期治理与短期攻坚相结合,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健全监测评估制度和管理网络,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机制,职业健康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加大职业病防治救治保障力度,逐步完善全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自治区疾控中心为引领,乌鲁木齐市为中心、伊犁州和喀什地区为分中心,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区域化建设,影响和辐射周边区域。加快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职业健康人才梯队。依托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区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我区职业健康治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推进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健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围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目标,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建立精神疾病防治网络,统筹全区精神卫生专科、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和社区康复资源,初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评估、治疗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开展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和干预试点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做好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持续补充精神科医师,确保“十四五”全区实现每10万人拥有3名精神科医师的目标。

第四节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在现有8家三级中医类医院的基础上,依托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巴州蒙医医院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类医院,依托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建设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积极推动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奎屯市、和硕县等13个县市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的设置,常住人口5万人以下的吉木乃县、塔什库尔干县等6个县市公立综合医院中医科设置,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队伍和疫病防治基地。支持全区16所地、州、市级中医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141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实现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自治区中医医院、维吾尔医医院,16所地(州、市)级中医类医院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医医院、喀什地区莎车县中医医院等20家中医类医院加强治未病中心(科)和康复科建设。加强专科专病建设,支持16所地(州、市)中医类医院建成5个重点专科,57所县(市、区)中医类医院建成2个特色优势专科,提升中医治未病能力和康复能力。深入中医药传统技术挖掘,继续开展艾滋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血管、皮肤病、骨伤病、妇科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中医药诊疗技术研究,优化慢阻肺、骨伤病、妇科病等诊疗技术。

——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和影响力。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研究与传承。加强中医药科研和创新,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药物研发中心能力建设。依托自治区维吾尔医药研究所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项目,支持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在南北疆开展60项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筛选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中医药防治自治区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及循证评价等临床研究。支持3-5个经典名方、院内制剂、地产中药的新药创制和二次开发研究,力争3-4个品种获得临床默示许可并实施成果转化。促进古代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复方制剂研发,推进向新药转化。建立与古代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复方制剂特点相适应的审评模式,组建古代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复方制剂专家审评委员会,建立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目录,研究、制定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意见,实施简化审批。支持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病理论体系的构建以及实用技术的研究,挖掘出切实有效的中医技术和中医方药,以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深化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依托新疆医科大学中医学院建设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依托自治区中医医院、维吾尔医医院、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博州蒙医医院等5家中医类医院,积极推动自治区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持续加强自治区中医医院、维吾尔医医院、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国际医疗服务部的建设。支持中医药机构与境外医药机构合办传统医药中心,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传播中医药文化。支持自治区医疗机构和制药企业开展跨国合作,积极推动中医药国际贸易,支持中医药技术、药物、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提升中医药文化和学术的国际影响力。

专栏2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建设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队伍和疫病防治基地。建设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2.支持16家地州级中医医院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支持20家中医医院加强治未病中心(科)和康复科建设。每所地(州、市)中医类医院建成5个重点专科,每所县(市、区)中医类医院建成2个特色优势专科。

3.支持141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加强工作室。

4.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项目,开展60项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完成全区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第五节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任,整合利用好专家资源,加强培训指导,规范操作流程。组织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能力标准对标对表,持续改进和提档升级。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到2025年,全区8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左右的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全区100所左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1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全国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组织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到东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跟班学习。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实施地(州、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14个地(州、市)级医院的儿科、肿瘤、妇产等重点学科建设,增加三级综合医院手术科室、重症医学科室的病床比例。选择莎车县、墨玉县、库车市等人口大县(市)作为示范点,在规划设置一所二级综合医院的前提下,按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标准适度规划建设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开展与自身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市延伸。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精神、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内科、妇产、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区所有县级医院具备603种疾病及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加大推进县级医院检验、心电、影像、病理和消毒供应等5个医学中心建设,实现“乡检县诊,以县带乡”,到2025年县域检验、心电、影像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对口帮扶、医联体等多种方式,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继续推进五大中心建设。以危急重症为重点,扎实推进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救治需求和医疗资源实际,制定具体建设工作方案,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胸痛、卒中、创伤救治中心的创建工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专科医院开展危重孕产妇及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创建工作。统筹规划区内五大救治中心数量、布局,明确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专科医院的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和时序进度。加强各救治中心相关专业的统筹协调,按区域就近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救治中心建设单位以保证安全为目标,以增强救治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在救治体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构建集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于一体的综合防治网络和绿色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临床救治。到2025年,实现92个县(市、区)县级综合医院创伤、卒中、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全覆盖。全区每个地(州、市)至少1家地(州、市)级医院建成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至少50个县建成基层版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

——严把医疗质量安全。坚持始终把群众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把质量安全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扩展服务,夯实基础,提高质量。不断规范各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标准,重点是处方、病历的书写,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处方、病历、院感的指导,严禁网外采购,确保严格执行“两票制”。以医院评审为契机,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核心,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完善基础医疗和护理管理规范,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落实护士配备标准,规范护士执业行为。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医院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提高临床分子检验水平,提升临床病理分子分型的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处置工作。

——优化多元办医格局。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专栏3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打造“1+3”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疗高峰”,4个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医疗高原”,8个地(州、市)级三级医院和3个人口大县的“医疗高地”。

2.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医疗资源不断下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延,均衡布局。

3.建设五大中心,加强地(州、市)级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选择人口大县规划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实施县级提标扩能项目。

4.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使其达到相关标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

第六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医联体为载体逐步减少患者跨行政区域就诊。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和哈密市2个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做好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采取以科包院、巡回、派驻等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针对各分院短板实行分类指导和一对一精准帮扶,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每个地(州、市)至少建立2-3个专科联盟;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实现远程医疗“县-乡”100%全覆盖。制定医联体章程,规范人员使用、财务核算、绩效考核、物资调配,明确权责边界;加强上下联动,激发内生动力;完善信息系统,推动检查结果的互认和同质化;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到2023年底,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完善医疗机构科学化管理。强化公立医院全面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制度设计和现代医院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以需求为主导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推动公立医院的集约、高效和内涵发展。通过政府投入、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等共同改革措施,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深化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监督考核,将维护公益性、提高人群健康水平、防控疾病风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等作为核心予以考核评价。到2025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加强药品使用及耗材供应。强化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基本药物主导的“1+X”用药模式,抓好基本药物优先政策宣传、配备使用和目录调整。统筹协调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分类施策积极应对。落实国家、自治区集中采购药品配备使用,提高中选药品合理使用水平。加快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化建设,推进监测平台和网络连通,完善药品使用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稳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开展重点类别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强药师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药师服务能力,转变药学服务模式,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促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药物政策研究,丰富政策储备,重视成果转化,做好评估宣传。

专栏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和中医民族医联体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

2.建立体现公益、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全面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制度设计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在14个地(州、市)全面推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和考核;完善药品及耗材供应保障机制。

第七节加快学科人才布局建设

——全面推进医教协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对医学院校设置、区域布局以及医学专业学科结构、学历层次、招生规模的结构性调控。增加医疗人才短缺地区毕业生供给,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深入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招收规模,重点建设肿瘤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儿科、呼吸科、创伤科、传染病和重症医学等急需紧缺专业。建设国家级住培基地30家,专培基地15个,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累计达到12000人,专科规范化培训300人。加强高层次人才、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建设2-3个自治区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1-2个国家级公共卫生实训示范基地。支持新疆医科大学实施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开展公共卫生博士专业学位教育。

——加大分层次引进培养人才力度。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以基层卫生需求为导向,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面向基层专科层次学历教育。为基层培养本科定向生2000人,专科定向生3000人。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现阶段将“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转岗培训作为培训全科医生的补充途径。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加强县级业务骨干的培养。加大县乡村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完善乡村医生轮训制度,每年轮训2.5万人次。探索继续医学教育新模式,实施“互联网+”培训模式,每年实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在线培训22.5万人次。加快落实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督促各地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修订自治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加强业务监管,进一步稳定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网底”,切实做到“村级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带动全区医疗卫生技术发展和创新。重点引进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围绕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和卫生管理等,引进更多具有多学科知识、高技术和高能力的知名专家、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熟悉法律、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级卫生管理人才。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灵活用人机制。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推动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政策。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护理、助产、医疗辅助服务、医疗卫生技术等方面人员评价标准。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推进人才援疆工作,加快实施人才推进工程。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中青年名医培养计划,加强高端医学人才和紧缺急需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注重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培养,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建立中、短期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对口援疆机制,利用对口援疆优质资源,建立具有一流水平的创新研究团队,同时开展面向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定向培养医学生工作。

专栏5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支持喀什大学、新疆科技学院设置医学类院系及相关专业;深入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住培基地建设。

2.引进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3.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中青年名医培养计划;利用“组团式”援疆,推动实施“天山医学精英学院”项目,建立中、短期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对口援疆机制。

4.继续实施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探索实践基层卫生服务人才培养新模式;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第八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管理。健全自治区、地、县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区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和可持续化发展。指导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所辖3个区和博州阿拉山口市建立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推进南疆四地州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共用。扶持自治区生殖健康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到2025年底达到第二代辅助生殖技术水平。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大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等投入。从焉耆县、墨玉县试点逐步推向全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政策。规划建设1家三级妇幼保健院和5家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自治区级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和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评审工作,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科和单位。加强对基层产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和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养,计划培养400名基层产科医师、90名新生儿科医师和300名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鼓励“学前教育+”“用人单位+”等多种模式发展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每个县至少有一所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推进母婴设施建设,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

——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依托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疾控中心、自治区肿瘤医院,推进自治区老年医学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基地建设,各地(州、市)加大老年医院建设力度。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在医养结合试点地各创建一所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建立自治区老年疾病临床诊疗质量控制中心。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建立自治区安宁疗护质量控制中心,促进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深化医养结合,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基本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等6个试点地(州、市)基础上,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心理关爱项目。

——进一步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继续实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适时优化整合全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完善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认真开展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监测预警工作,构建人口监测点网络,科学选取人口监测点,掌握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变动趋势,跟踪评估计划生育工作进展以及生育政策实施效果;推进人口信息化平台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新疆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系统;强化人口监测结果运用,实现部门之间人口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业务协同。

专栏6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实施康复护理“城医联动”建设项目。建立自治区老年疾病临床诊疗质量控制中心、自治区安宁疗护质量控制中心、自治区康复护理培训基地。修订《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2.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

3.建设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3个区和博州阿拉山口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及人才培训工作。实施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4.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第九节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影响力

——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国际医疗服务中心国际影响力,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与重点专科,发挥核心引领功能。加强国际医疗服务中心协同管理功能建设,依托上海合作组织医院合作联盟,整合疆内医疗资源及援疆优质资源,与沿线国家建立跨境医疗合作联盟,加强跨境医疗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医疗人才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通过多渠道招收和培养医学留学生,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培养高质量国际医学人才。加强中医药对外服务能力建设和资源整合,打造以中草药种植、生产、采摘、保健、旅游为一体的产业链条,创新特色中医药医养康养新模式,推进国际医疗中心中医药产业化发展,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加强周边国家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与周边国家建立公共卫生和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提高与周边国家合作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与周边国家在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人畜共患病防治技术等方面合作。推动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利用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优势,构建本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网络。

——加强国际卫生合作与交流能力提升建设。加强国际卫生健康合作与交流能力提升建设,推动卫生政策、医疗技术及健康产业等方面交流与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拓展医疗服务对外宣传渠道与载体,多种途径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跨境远程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跨境服务联通平台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专栏7提升医疗服务国际影响力

1.逐步提升国际医疗服务中心影响力。以“一心两轴三支点”空间格局建设为基础,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国际医疗合作与交流中心建设。

2.加强国际医疗服务中心协同管理能力。(1)加强医疗机构国际服务协同建设,与周边国家建立跨境医疗合作联盟;实施涉外医院定点授牌制度;设立重点口岸医疗服务站点。(2)加强医学专科国际协同建设,夯实国际诊疗技术与服务能力基础;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共同培育跨境特色专科。

3.加强中医药对外服务能力建设和资源整合,推动产业发展。(1)推动卫生健康产业发展。打造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重点培育面向“一带一路”中医药服务出口的中医治疗机构和中医药制药机构;(2)建立新疆中药药用植物重点物种规范化种植基地;建立中医药展示馆;建立新疆特色中草药种植库和基因库;建立新疆特色中草药种植基地。

4.加强周边国家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依托西北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平台,建立西北省份以及与周边国家定期会晤机制、联络员机制、疾病信息共享机制等,提高本区域及周边传染病防控能力。

5.加强国际卫生健康合作与交流能力提升建设。(1)加强“丝绸之路健康论坛”建设,推动将“丝绸之路健康论坛”纳入上合组织合作框架中,提高会议级别。(2)建立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学术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交流互访长效机制。

6.拓展对外宣传渠道与载体。建立学术机构、医疗机构、医学类院校交流互访长效机制。编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宣传手册。

7.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跨境远程服务能力建设。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跨境服务联通平台建设。向上依托国内多家大型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中心,向下为新疆各地(州、市)及周边国家医疗机构远程会诊点的病患及医护人员提供完整交互式的远程服务系统,推进跨境云医院服务联通平台建设。

第十节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促进智慧惠民。面向各业务实际需求,统筹各业务板块功能,破解信息化建设碎片化、项目化难题。构建整合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转向高效、联动、智慧型管理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探索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医疗场景开发和应用。努力做好提质增效,慧医便民。

——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平台支撑架构和基础功能,实现数据采集与交换、数据治理与展现、信息资源存储和管理、平台主索引和注册服务等功能。建设县(市、区)健康信息集成平台,涵盖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自治区级信息安全监管平台、电子认证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系统。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实施基层信息化能力的提升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基层标准化应用和安全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医疗卫生监督考核、远程医疗服务保障等重要功能。以家庭医生签约为基础,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广泛使用。

——推进卫生健康行业信息数据标准化。按照国家制定的信息化标准,制定数据开放、指标口径、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协同共享、安全保密的规范和框架,畅通大数据在部门内部的共享通道。

——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电子健康卡平台,督促医疗机构进行院内用卡环境与流程改造,实现医疗机构全流程、全场景应用和医疗健康服务“一卡(码)通”。

——深化“互联网+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与卫生健康业务相融合,覆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支撑体系。完善自治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从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追溯实现对互联网医院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专栏8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1.开展全民健康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2.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第十一节促进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完善37个大病病种的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持续稳定已脱贫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费用控制等政策,切实降低大病患者尤其是低收入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利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新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立并完善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重点加强脱贫地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初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对口帮扶,以医联体建设为基础,整合自治区、地(州、市)各方援助力量,重点加强基层医疗质量安全、临床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援建”队伍,切实提高县级医院能力。

——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实施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健全脱贫地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分工协作机制,提升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结核病患者隔离治疗和“集中服药+营养早餐”政策,保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递减态势。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监测检测,落实病例随访及干预措施。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健康促进县(市、区)项目带动作用,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紧围绕健康乡村建设目标,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县医院提标扩能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人才问题,持续加大基层卫生投入,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合发展。

专栏9促进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2.支持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建设1所二级医疗机构。支持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升级一所二级医疗机构。

3.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类重点慢性病管理率达90%以上。

4.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达30种以上。

5.持续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

第十二节推进兵地卫生健康融合发展

——构建兵地融合发展机制。适当增加兵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自治区级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的任职名额,促进兵地同类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协作,调动自治区医学专家资源支持兵团举办大型学术交流活动和科普活动,带动兵团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和医学科学技术共同发展。逐步建立兵地同级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建设自治区和兵团互联互通的医师、护士定期考核平台,实现兵地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统一定期培训考核,促进兵地医护人员诊疗服务能力同步提升。逐步将师(市)医疗机构纳入自治区“120”急救体系,就近为兵地群众提供便捷的院前急救服务。以自治区医联体、专科联盟建设为基础,支持兵团师团医疗机构加入自治区医联体与专科联盟,加强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区)医院与兵团师团医院的远程医疗机构对接互联,开展广泛远程诊疗协作。鼓励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与兵团团场医院共建县域团域医共体,引导兵地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享、公用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供给。

——严格执行规划建设“一张图”。基于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一体联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逐步打通兵地健康信息系统,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生育检查考核、卫生监督执法结果、计划免疫接种等信息互认互查。进一步拓展兵地医疗卫生机构间,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督导、专家多点执业、应急救援等合作渠道,巩固兵地一盘棋,卫生一张网,保障区域内各族群众的健康水平。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按照“适度发展、优化结构、规模合理”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制定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第二节健全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保障各族群众基本需求。积极推进卫生援疆规划与“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加强援疆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公平有效可持续的筹资体系。

第三节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支持,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并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加强卫生健康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卫生健康改革政策解读,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做好监测评估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完善规划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全面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第五节健全法制保障

理清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分类清单,开展对已有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等制度,发挥法治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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