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2-03-17 17:27

中商情报网讯: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财政“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规划,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财政改革发展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促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

一、“十三五”时期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财政支撑保障能力跃升新台阶面对近年来煤油粮木传统产业集中负向拉动的不利局面,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持续减税降费、原油量价齐跌等诸多因素影响减收的严峻形势,突出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建立完善财政收支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挖掘增收潜力,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努力提升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089.6亿元,剔除原油量价齐跌和减税降费因素,年均增长5.8%,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84.3亿元,增长3.1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006.1亿元,年均增长6.3%,比“十二五”期间增加7216.5亿元,增长43%。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迈上5000亿元台阶。

(二)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硬任务,持续发力支持重点攻坚,推动“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6亿元,推动贫困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209.7亿元,重点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有力保障我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二是全力支持污染防治。全省投入资金1932.6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原生态、美丽乡村保卫战,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黑土地保护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任务取得新成效,森林资源得以恢复性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让绿水青山、冰天雪地成为龙江发展的金山银山。三是全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按照国家下达计划,全省共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2869亿元,建立并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大力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用好展期重组政策,全省法定债务未超过国家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未发生政府性债务违约事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保障民生福祉改善达到新水平。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突出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有力增强龙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十三五”时期,全省财政民生支出达到20716.1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4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85%以上的高位水平。五年来,积极应对养老金保发放严峻形势,多措并举筹集资金6855亿元,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城乡低保指导标准稳步提升。全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治理等领域一大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持续支持改善人居环境,省级统筹投入资金1002.3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筹集拨付资金89.9亿元,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省级统筹资金118.4亿元,强化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补短板,实现全省所有市(地)均有三级综合医院,所有市县均建立定点救治医院并建设传染病房,助推省、市、县三级核酸检测、定点救治等能力迅速提升。实行财政支出预算管控清单,用政府“过紧日子”换老百姓过好日子,有力地推动了“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落实。

(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彰显新作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服务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助力我省发挥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十三五”期间,全省投入财政支农资金42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比“十二五”时期提高3.3个百分点。五年来,大力支持完善农业生产体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3653.82万亩,推动提升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促进全省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大力支持完善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支持大豆、蔬菜等产业发展,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落实富农惠农政策,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86.1亿元、粮食生产者补贴资金1104亿元;政策性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累计承保4.34亿亩、243.53万头,为投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261.48亿元;投入财政资金24.6亿元,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建设、室内厕所改造等重点,切实保障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任务基本完成。

(五)助推转方式调结构迈出新步伐。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支持振兴发展的重中之重,积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减税降费、财政奖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等措施,打好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组合拳,助推全省经济稳中有进。五年来,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0余项,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来,全省新增减税降费624.9亿元,切实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市场主体活力的加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累计投入资金1207.8亿元,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落实做好“三篇大文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财政支持政策,累计投入省产业结构调整资金37.2亿元;发起设立9支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全力支持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发展;推出“龙江版”财政惠企纾困政策33项,在全国率先设立总规模124.6亿元的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累计投入资金216.5亿元,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重点研发计划,加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博实公司电石出炉机器人等一批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支持实施“头雁”行动、“龙江科技英才”特殊计划、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吸引留住人才;支持深化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办好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创新政策推动自贸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贸合作园区、互市贸易区健康发展,促进深化龙粤、深哈对口合作。

(六)现代财政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自我革命、啃硬骨头的精神,协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改革,完善落实财政管理制度,现代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五年来,大力保障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强化财政资金政策保障,支持深化司法体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助力国有林区改革实现历史性突破,促进农垦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和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改革任务,支持组建7个省级产业投资集团;大力支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初步建立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体系,完成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基本实现“纵向到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试点工作和预决算公开全面展开,“营改增”、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顺利实施;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出台非税收入、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和国有资产管理5个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预算执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会计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回顾“十三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走过了一段很不平凡的奋斗历程,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完善了财政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也进一步深化了对做好财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财政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财政政策供给、财政制度设计、财政资源配置、财政管理开展等各个环节,切实将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体现好。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自觉践行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节用裕民,始终过紧日子,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群众的意见和期盼作为财政政策制定、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财政工作的重要标准,推动解决好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让公共财政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三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做到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践行法治思维,强化制度意识,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责,依法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改革创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及时摒弃不合时宜的思维惯性和习惯做法,蹄疾步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使财税政策制定、制度安排设计、管理方式方法等更加符合现代财政要求,不断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持之以恒防控系统性风险。高度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始终把政府性债务风险、养老金支付风险、财政运行风险防控紧紧抓在手上,密切关注金融、社会等领域风险,既防“黑天鹅”、也防“灰犀牛”,从最坏处打算、向最好处努力,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同时,我省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基础不够坚实,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高;政府性债务和养老金支付风险向公共财政传导,财政运行结构性风险突出等等。对此,我们要客观面对、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全省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面临形势

1.经济发展环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明显提高。同时,我国经济仍具有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内在向上的发展趋势,经济潜力足、韧性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改变,为我们提供了稳定的发展预期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央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省推动资源、生态、科教、产业、地缘等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创造了巨大空间,全省经济加速企稳回升态势明显,实施“百大项目”“百千万工程”等形成的新动能逐步释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日趋优化,将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基础、积攒后劲。

2.财政收支形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财政实力持续增强,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建立,都为财政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财政收入进入中低速增长时期,实际可用财力总量增幅较低,各领域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指标逼近警戒区间,举债空间收紧,未来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面临更大挑战。我省财政持续增收基础不牢、自给率低、收支紧平衡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从经济发展看,我省稳增长和调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任务依然较重,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等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依然较多。从社会发展看,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需求将进一步加大。从财政支出看,财政保障面持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完善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民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基层“三保”等刚性需求也较大。从安全角度看,积累的局部金融风险有暴露可能,处置风险对财政支出的需求有可能明显增加。

我们要全面、准确、深刻理解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核心要义,科学研判“时”与“势”,辩证把握“危”与“机”,既要正视困难,更要坚定信心,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准确识别、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积极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财政工作,牢固树立“以政统财、以财辅政”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进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开好局、起好步。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做到以政统财、以财辅政。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财政工作政治属性,进一步强化“财”自觉服务于“政”的意识,更好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研究谋划财政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个新突破”等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政策,优化资金配置,强化政策供给,提升保障能力,切实把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始终秉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导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财政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之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全力保障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民生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和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集成使用各项财税政策工具,统筹各种财政资源,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4.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财政领域重大风险。坚持从系统观念出发谋划和解决财政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协调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完善债务和支出政策,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密切关注国家国防、粮食、生态、能源、产业安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风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应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5.坚持改革与法治并举,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要求,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坚持改革与法治两轮驱动、深度融合,在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前提下,推进落实现代财税体制改革新任务,充分发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深化财政法治建设,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6.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政策,强化预算约束,压实主体责任,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配置使用等方面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目标

1.构建重大战略保障更加充分的有为财政。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财政资源统筹能力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日益优化,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6%左右,到2025年突破15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幅5%以上,到2025年突破7000亿元。

2.构建体制机制建设更加完备的现代财政。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加速构建起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3.构建履职用权行为更加规范的法治财政。财政队伍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财政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依法依规履行预算执行、会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国有金融资本等管理职责水平不断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财政法治环境持续优化。

4.构建运行风险防控更加有力的稳健财政。完善财政“五保”工作机制,增强基层保运转能力和可持续性;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全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5.构建信息技术运用更加高效的数字财政。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统一财政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动实现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大数据采集、汇聚、应用不断强化,政策措施科学化、预算管理精细化、资金监管规范化、财政信息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

“十四五”时期,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个新突破”任务目标,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穿于财政政策措施聚焦发力的各领域,助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

(一)全力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抓好“五头五尾”,整合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各类扶持措施,加大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力度,加强对社会资本引导,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工业强省。

1.支持百千万工程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千万”工程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创新促升级、扩量调结构,统筹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加快构建“433”工业新体系,基本形成新的均衡发展的产业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资奖补等方式,支持实施重点企业成长行动计划,加速形成规模梯度合理、行业分布优化、经营管理科学、发展前景广阔的骨干企业矩阵;支持实施产业园区培育工程,加快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5个千亿级产业园区和52个百亿级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奖补政策,推动省内企业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主业聚焦,提升经营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2.支持重点产业链提升。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功能,支持产业链集聚发展、龙头企业配套建设,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针对不同重点产业链的特点,创新财政支持策略,实施“一链一策”,为产业链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相关中央和省级资金、政府投资基金向产业链发展倾斜。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和资金链等多链融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积极拓展与国内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广度深度,立足省内拉长育壮产业链供应链,增强主导产品本地配套能力。加速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促进先进制造业、页岩油、石墨、精密超精密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快研发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引导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改造,打牢实体经济根基。

3.支持发展数字经济。落实大数据中心用电补贴等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财税政策,进一步降低大数据中心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哈尔滨国家大数据中心基地建设,打造中国北方数据中心基地。争取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助力5G基站和边境通信设施建设,支持实施5G+工业互联网,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数字经济增长点。

4.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支持全省骨干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流通主体,提升重点商贸企业活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支持提升传统消费能力,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鼓励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引导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服务性制造,促进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跨界融合。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二)全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坚持把农业农村和粮食安全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推进建设农业强省,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1.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整合中省涉农资金,推动良种、良法、良机、良田深度融合,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现代化、数字农业等重点工程,促进实现粮食综合产能达到1600亿斤目标,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支持开展“中国粮食、中国饭碗”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现粮食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同步推进。全面落实国家产粮大县奖励和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完善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等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粮食购销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调动市县党委、政府重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

2.支持黑土耕地保护。落实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探索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支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推动扩大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范围和规模,促进开展轮作休耕、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和保护性耕作,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建设,集成肥药减量增效技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力度,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废旧包装物、农膜污染治理,促进农业生态保护。

3.支持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加大对相关涉农、涉林、涉草资金和科技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基础性研究、重点育种攻关项目等给予重点支持,支持种质资源库、育种创新平台、良种化工程和南繁基地建设。研究实施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推进种业自主创新,促进提升种子品质和自给率,坚决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种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祖代家禽、肉种牛种羊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4.支持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助力实施“十百千”培育行动,支持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农业产业集群,推动大豆玉米水稻精深加工和主食产业化以及中药材、马铃薯、鲜食玉米等产业发展,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打造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高质量农产品和高品质食品品牌。支持打造北大荒现代农业航母,推进北大荒农垦集团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落实粮改饲和苜蓿种植补贴政策,推进奶业振兴发展,巩固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一大省地位。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发展,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建设。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稳定生猪产能。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立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农商互联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等现代流通政策体系,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深化对俄农业合作开发,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5.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助力农村公共服务“补强提”,围绕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政策,支持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推动实现与乡村功能匹配、与城镇互联互通,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建设美丽乡村。

6.支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支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办好供销合作社,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支持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继续实行地表水灌溉和地下水灌溉稻谷差异化生产者补贴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支持发展农村大数据金融和普惠金融,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农担体系作用,缓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稳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和大豆承保面积覆盖面,继续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逐步将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等纳入补贴范围。

7.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财政政策延续性,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推进衔接乡村振兴,强化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后续扶持,完善民生基础保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利用好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三农”领域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和金融资金依法合规投向农业农村,助力乡村振兴。

(三)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突破

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性担保公司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建设科教强省。

1.支持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加快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组建先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的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融通创新。采取省校共建方式建设哈尔滨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推动我省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支持建设哈大齐创新示范区。推进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

2.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健全加大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支持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企业实施基础研究“突破工程”,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领域实现成果突破,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机制,为我省重大技术创新提供支撑。积极争取国家企业技术进步专项信用贷款支持,持续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我省在空天科技、航空发动机以及生物疫苗等领域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解决重点产业发展中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引导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向“百千万”工程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倾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省属科研院所员额制试点管理,支持建立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等机制,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整合省级财政科技投入资金,聚焦拉动企业研发投入增长发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完善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支持力度,集中资金资源引导全社会提高R&D经费投入水平。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倍增行动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设计政策,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保持在30%左右增速,进一步拉动高企研发投入大幅增长。

4.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补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我省页岩油、石墨、精密超精密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激发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和孵化器专业化建设,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助力科技创新创业,引导科技企业、技术成果与资本市场对接,拓宽技术成果转化资金来源渠道。

5.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支持完善社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层群众科学素质,带动各地科普惠农支农的积极性。支持科技馆免费开放,增强科技馆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四)全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坚持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支持深化重点改革,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赋能。

1.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省级电子政务云建设和政府上云工作、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和联合惩戒基础平台建设、构建政务大数据应用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实现“办事不求人”。

2.支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推进建立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支持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提高要素交易监管水平。拓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体系功能,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覆盖多种交易、服务各类主体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和规模,提升要素交易的效率和效益,着力降低要素交易成本。

3.支持国资国企和事业单位改革。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争取国家对农垦、森工改革成本给予倾斜,支持农垦和国有林区移交办社会职能。支持做强做优做大省级产业投资集团,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优化地方国有资本布局,切实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做好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和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后续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资金保障。妥善解决省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支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科学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升公益服务质量。

4.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定和完善金融企业监管政策,推进分类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的统一管理,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与控制力。支持省金控集团立足主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用好中央专项借款和专项债券,支持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省农合机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防范经营风险。实施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支持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人才培养引进。保障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资金,落实专家级人才奖励激励政策,推进招录优秀选调生工作和省直人才公寓建设,促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培养实用技术人才。支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五)全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

坚持发挥向北开放重要窗口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支持我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坚持“一窗四区”发展定位,以对俄为重点,促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面开放,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1.支持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培育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竞争新优势,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支持外贸稳中提质、服务贸易、对外投资合作和吸引外资取得新突破,鼓励边境贸易创新发展。落实支持自贸试验区10条财税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入住自贸试验区。支持自贸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互市贸易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及重点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龙粤、深哈合作,打造跨区域性合作样板。研究制定出口信用保险信保保单融资风险补偿政策,努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

2.支持招商引资能力提档升级。统筹安排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产业集聚服务功能,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实施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支持开展委托招商、产业链图谱招商和云招商,推动聚焦重点精准招商和市地百大项目建设,拉动社会投资和产业发展。

3.深化国际财金领域合作。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和智力资源,与国内资金相结合,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争取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等新兴国际金融组织在区域互联互通、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开发项目合作,增强项目创新性和示范性,提高合作附加值。深入开展知识合作,充分发挥国际机构智库作用,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和高质量增长。探索非主权业务合作,促进企业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六)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支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建设生态强省、旅游强省。

1.支持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支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森林、草原、温地等生态碳汇能力。支持实施天然林和湿地草原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支持推行林长制,加快形成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支持提高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推动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

2.支持资源能源合理开发利用。支持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体系,合理运用国家统筹跨省域补充耕地政策,助力我省农村城镇建设发展。支持建设低碳工业体系、建筑体系和流通体系,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引导社会资本力度,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开展核能供暖示范,推进页岩油气开发利用,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实施“气化龙江”工程,建设全国重要的对俄能源合作基地。支持开展地质勘查找矿突破行动,治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节能等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整合资源协同解决散煤治理、黑臭水体等实际问题。支持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开展,支持市(地)申报中央财政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创新财政生态环保支出方式,探索按环境质量改善程度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开展合作,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环境保护基金。落实绿色税收、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约束作用。支持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对市(地)政府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压实各级政府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4.支持生态价值转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研究设立兴安岭生态银行”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上争取力度。支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促进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补偿机制。

5.支持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采取贷款贴息、融资奖励、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坚持差异化,聚焦夏季凉爽、冬季冰雪,重点开发生态旅游、冰雪旅游、康养旅游等精品项目,打造独具龙江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路;支持我省特色旅游资源宣传推介,优化整合宣传资源和渠道,叫响“北国好风光·尽在黑龙江”品牌,巩固提升冰雪大世界、雪博会、雪乡等品牌国际影响力,培育“醉美331”边防路、田园休闲等新品牌。继续实施以会兴城战略,高质量办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实施融合发展战略,把旅游产业打造成综合拉动功能强的融合性产业。

(七)全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

支持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1.支持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财政支持东北振兴、兴边富民和省级增量税收返还等政策,助力哈大绥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油城、煤城、林区由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变;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增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发展能力;支持高标准建设哈尔滨新区,发挥高质量发展引领辐射作用。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等转移支付力度,激发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县域经济强县。

2.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以“数字龙江”为引领,支持大数据、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利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施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等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老旧供热供水管网设施集中改造;继续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防洪排涝和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县城基础设施、民生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强化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4.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专项债券作项目资本金”和“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等政策,以支持高铁和普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和联通工程、航空枢纽和区域干线、支线机场为重点,高质量构建交通网络。统筹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中省专项资金,支持启动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持主要支流治理。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持续开展城乡饮水工程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供水质量和水平。

(八)全力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取得新突破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作用,推进建设文化强省。

1.支持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支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省级重点新型智库建设,引导高校加强思想政治课建设。支持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网络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能力。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繁荣边疆特色文化,弘扬龙江特色文化。

2.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推进公共文体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持续提高农村、民族、边境等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和数字化建设。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发展。强化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重点文物考古发掘资金保障。支持省博物馆新馆建设。

3.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支持打造龙江文化品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促进文化消费提档升级,支持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支持我省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九)全力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取得新突破

坚持兜牢基本民生底线,通过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1.支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资金,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对就业帮扶力度,助力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加强创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入乡创业;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援助,支持扩大公益性安置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托底帮扶。全面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社保基金、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2.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继续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予以重点投入和优先保障,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支持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推进29个县区优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扩容改造,支持改善薄弱地区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支持高职院校“双高”建设、中职学校“双优”建设计划实施;健全完善省属公办高校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高校“双一流”二期建设规划,推进省属高校后勤改造和化解债务;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民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支持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特岗教师计划等。完善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融合,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建立失业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工伤保险互济保障能力;健全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优待安置政策,推动退役士兵由安置为主向技能教育培训为主过渡,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4.支持健康龙江建设。推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落实接种新冠疫苗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支持各级疾控中心和综合医院核酸检测能力建设,保障医疗救治、物资采购、核酸检测等支出,支持重点机构、场所和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支持建立应急医药物资保障体系和储备制度,提高疫情防控能力。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促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支持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中医药国家级骨干人才培养、省级优秀人才及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渠道,积极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建设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改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条件,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备战北京冬奥会。

5.支持强化老有所养保障。健全养老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用好全国统筹政策,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所属培训中心和疗养机构加快资源整合。

(十)全力推动社会治理效能取得新突破

支持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黑龙江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有力保障发展安全。

1.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水平。

2.支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支持提高食品药品等民生直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支持煤矿智能化改造。推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促进提升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3.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基层政法机关经费和装备保障,支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不断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措施,支持社会风险排查和化解。支持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建立和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网上意识形态风险挑战。

四、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按照统一完整、权责对等、高效公平、公开透明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1.强化政府预算编制。在预算编制中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支出预算项目库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推动“先有预算后有项目”向“先有项目后有预算”转变。建立政府过紧日子制度规范,运用清单制管控方法,分类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调整完善重点支出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地区生产总值层层挂钩。

2.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统筹。加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经济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统筹。打破支出固化僵化,统一预算分配,提高预算支出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四是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全面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减少闲置浪费。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统筹,建立健全新增资产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六是加强财政与金融、社会资本统筹。综合运用担保、奖励、贴息、风险补偿和PPP模式等财政工具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益。

3.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规范设置支出标准分类,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健全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保障部门履职需要。逐步扩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范围,强化标准应用,发挥投资评审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健全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结合经济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标准,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编制预算和安排重点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控制,按照“大口不变、小口调整”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和规范预算调剂行为。除突发性、应急性事项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推进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按照统一规范的预算管理规则,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流程和制度规范,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有效控制、有力约束,进一步推动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

6.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紧扣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强化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约束,推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落地。依托中期财政规划,强化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对各类合规确定的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预算管理等要求,将全生命周期内对财政支出的影响纳入中期财政规划。聚焦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

(二)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

1.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遵循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激励市县政府主动作为,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适当提高省级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事务方面的支出责任,加强市县政府处理面向基层、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事务的履职能力。根据事权归属、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制定国防、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应急救援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落实到位。

2.完善省与市县税收收入划分机制。根据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进展情况,按照统一规范、统筹兼顾、激励约束的原则,适时调整省与市县税收收入划分,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互激励的税收收入分享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共同培育财源、共同监管税源,增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3.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财政事权属性,厘清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更加全面考虑各市县基本公共服务成本与资金分配相衔接,加大对财力薄弱市县的支持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制度管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规模,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准支持地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

4.健全基层五保支出保障机制。完善常态化“五保”保障责任机制,进一步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同步落实市(地)本级对区级“五保”支出保障兜底责任。完善“审核、监控、激励、兜底、问责”工作机制,对“五保”支出预算编制和执行实行全过程监控。全面审核市县“五保”支出预算,督促市县按先“五保”、后发展顺序安排预算。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市县的补助力度,加快国库资金调度,切实兜牢基层“五保”支出底线。

(三)推进税费制度改革

1.深化税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全面承接和行使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落实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和税收制度改革措施,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纳入地方收入管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需要,依法确定税法授权省里的地方税具体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事项。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的直接税体系,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落实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按照税法授权制定我省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2.深化税费征管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制化水平。配合征收机关落实各项征收制度,实现税费征缴权责清晰、规范统一,实施自然人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制度,全面推广电子发票。按照国家要求,支持税务部门建设新一代智能化电子税务局。持续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执行国家统一的建设标准,集中和利用税收第三方信息,进一步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

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应用,推进便民高效缴费、依法依规征收,促进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推动非税收入项目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研究完善罚没财物管理制度,鼓励执法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来源去向明晰、管理全程可控、全面接受监督的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拓展罚没财物处置方式,依法分类处置罚没财物,提高处置效率,降低仓储成本和处置成本,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防止国家财产损失。

(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1.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严格在国家核定法定债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依法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债券资金收回调整安排机制,停上缓上超越能力的建设项目。

2.完善防范化解风险。严格执行债务统计监测、月报预警、风险会商、应急救助和考核问责“五个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实行源头管控。推进隐性债务展期重组,用好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周转金。研究债务重组、债务划转、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从严控制债务增量等办法,推动相关地区降低法定债务率。按照国家部署,配合相关部门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

3.提高债券资金效益。推动形成行业部门主导、财政部门配合的债券项目生成储备机制,谋划生成更多符合发行条件的债券项目,特别是生成储备更多“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和专项债券作资本金的项目。完善财政部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机制,采取“牵头银行+配合银行”模式,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发行成功率,发挥债券资金拉动投资作用,增强财政对重大战略任务的保障能力。

(五)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1.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全面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报告制度。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项目支出成本效益分析,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逐步拓展绩效管理范围,将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2.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重大政策项目财政重点评价,实现五年一周期全覆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3.营造预算绩效管理环境。将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同级人大,同步依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搭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促进形成全社会“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1.坚持依法理财理念。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预算法治意识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确保财政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2.完善财政法律制度。加快财政立法进程,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会计管理、税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改革经验和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根据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加强财政收支、财政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立法。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保障财政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3.提高财政法治能力。实施全省“财政法律人才培养中长期计划”,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财政法律人才队伍。完善财政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实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省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

4.营造财政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重点加强对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审查,推动营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完善财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审查范围和审核流程。落实财政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厘清行政权力边界,确保财政部门行政权力于法有据、依法行使、受法制约。

(七)推进“数字财政”建设

构建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基础、集中化部署为手段、大数据应用为途径、财政云平台为支撑的现代财政信息化体系,着力打造“数字财政”,提升政策措施科学化、预算管理精细化、资金监管规范化、财政信息集约化水平。

1.加快一体化系统建设。采用“业务规范+技术控制”的方式,利用云计算、微服务、分布式等技术手段,构建财政、部门、单位用户共同使用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形成以资金管理为目标,以项目为主线,涵盖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等的业务管理闭环,实现各层级政府预算之间、各预算管理环节之间,以及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之间的有效衔接控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2.加强财政大数据应用。通过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强化财政内部数据资源的内部联系,实现数据资源间的互联互通、整合共享和全省财政数据的汇聚、动态展示、查询分析,对财政资金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监控。加快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以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的信息资源为基础,以数据采集—整合共享—开发利用为路径,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发挥数据资源价值,加强大数据应用,为政策完善、决策优化、风险预警等提供支撑,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估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预算编制、意向公示、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质疑投诉、信用评价等全程电子化。优化协议供货制度,建立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工程、服务网上定点采购和竞价采购制度。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行电子卖场商品价格动态监控,实现公开招标限额以下货物网上采购,有效防止政府采购“慢、贵、差”等问题。推进电子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部署要求,通过微信小程序、APP、网站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政策法规、规范化文件、财政预决算、涉众资金等政务公开内容,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5.加强数字财政基础建设。依托省级政务云搭建国产化财政云平台,完成财政系统向云平台迁移,通过云平台统筹计算、存储、数据、安全等资源的集约管理,提升网络资源的使用效率。建立数据级容灾机制,构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强化网络对应用系统及数据的安全防护能能力。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财政智能运维系统,有效支撑应用系统平稳运转,实现数据资源的积累、挖掘、利用,不断提升财政业务智能化管理水平。

(八)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

1.加强国库管理。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全省各级财政全覆盖。逐步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实现财政资金全口径、全流程动态监控。完善国库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强化转移支付资金调度与地方库款规模挂钩机制,加强库款调度与预算执行、债务管理、国库现金管理的统筹管理,防范库款支付风险隐患。实行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资金专户管理办法,落实市县“五保”支出责任。加强暂付款管理,控制新增暂付款。全面实施新颁布的财政总会计制度,准确反映政府预算执行、资产负债和运行等情况信息。推动预算单位财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实现单位财务核算与财政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落实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涵盖资产形成、占有使用、权属变动、闲置资产调剂、资产处置等全链条的制度体系。落实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制度,推动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文物等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入账管理,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全覆盖。加强国资报告结果应用,完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机制。加强资产源头管理,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动资产公物仓制度落实,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支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资产配置。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3.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力度,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与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公共服务改善、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并加强规范管理,使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更加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加快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强化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和打击力度,继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打击围标串标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5.加强会计管理。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初级、中级、高级等层次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落地。强化高端会计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的品牌效应。加强单位会计法规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有效实施。优化政务服务,简化会计师事务所审批流程,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监督。创新服务方式,增强会计管理工作服务基层单位、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

6.加强监督评价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综合运用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做好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及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等工作。

7.加强财政智库建设。建立现代财政智库,服务于财政治理及龙江振兴。统筹财政系统内外多渠道资源,建立和完善新型智库制度体系。坚持实践需求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果导向相结合,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紧盯财政主要矛盾,提高财政科研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组织形式和成果应用上取得新突破,发挥决策咨询服务、政策效果评估、政策理论研究作用,为我省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五、强化财政“十四五”规划的实施保障

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新征程上,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落实机制,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保障财政“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生活,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持续深化作风整顿,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日常监督,强化财政内控体系建设,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突出政治标准,完善选贤任能制度,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确保人岗相适、德才配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梯次配备,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抓好重要岗位实践历练,完善交流培养机制,扩总量、提质量,夯实财政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常态化抓好人才储备,扩大干部人才队伍总量。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用好职务职级政策,落实好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待遇,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优化培训内容,大力弘扬“秉公、务实、承重,崇德、尚廉、求精”的财政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履行财政职能、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

(四)健全规划落实机制。加强我省财政规划与国家财政规划、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在总体要求上一致,在时间上有序,在措施上得力。加强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建立健全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分工合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步步展开,项项分解,件件落实,年年见效。完善规划的监测评估、反馈调整机制,增强规划实施效能,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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