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2021-12-02 14:04

中商情报网讯: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主要明确到2035年现代农业发展远景目标和未来五年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

第一章基础条件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基础条件

“十三五”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推进“三农”领域各项改革发展任务落实落细,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20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01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5%。全省4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80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8.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15年的2.41∶1,缩小到2020年的2.26∶1,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水稻优质率超过80%,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800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81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稳定在1250万亩、500万吨以上。生猪规模化健康养殖持续推进,促进了生猪产业升级发展,生猪年存栏量达到900万头。主要农产品量足质优价稳,毛茶产量保持全国前列,食用菌产量全国第二,蔬菜40%调供省外,肉蛋奶规模化生产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建成了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赋码出证、凭证销售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全国前列。

三、特色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坚持产业集聚,创建了11个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全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7个全国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了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培育了安溪铁观音、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福鼎白茶、光泽肉鸡等特色产业百亿强县。坚持全产业链发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十个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坚持绿色导向,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不用化学农药的生态茶园基本全覆盖,化肥、农药连续五年减量增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3%。坚持品牌强农,主要农产品规模基地全部按标生产,“福字号”绿色优质农产品影响力、竞争力不断增强。

四、农业技术装备水平明显增强。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深入实施,品种优良化率不断提高,水产、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7%以上。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千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达120多个,设施农业总面积220多万亩。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快实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成立了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信息化与农业深度融合进展明显,创建了50个现代农业智慧园和6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三农”领域得到有效推广。

五、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推动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升级发展,连续3年包揽农业农村部和国台办开展的年度综合评价前六名,创设了9个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和125个示范基地,推广台湾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超过1600万亩次、覆盖70%以上县(市、区)。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789个,合同利用台资42.2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数量和规模保持全国第一。

六、农业农村改革纵深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1562万亩承包地确权到471万承包农户,推动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达35%。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完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超过17万家,形成了50万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注:1.带[]数据为5年累计数

2.带*号数据。从2016年开始,农机总动力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不再将农用运输车、多功能拖拉机、远洋捕捞机械等列入统计

第二节机遇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我们立足“十四五”乃至2035年远景目标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十届十一次全会对“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作了全面部署,为做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这篇大文章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十三五”时期,全省涉农领域制度性改革全面深化,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到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并日益壮大,为农业转型升级注入了更加强劲的驱动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向纵深推进,新发展理念在农业生产领域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农产品和农业多种功能需求日益旺盛,为拓展农业发展空间释放了巨大潜力。乡村振兴开局良好,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持续投向农业农村,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与此同时,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小生产与大市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还不顺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比较明显,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精端产品不足,还难以满足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农业组织化程度仍然不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还不够规范,对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带动能力还不强;农业发展要素支撑不足,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产业发展人才短缺,多元化投入机制还不完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仍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同时也是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盯农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目标,遵循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律,坚持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的发展方向,积极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目标定位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切实加快

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推进特色现代农业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强化“米袋子”“菜篮子”两大保障,聚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两大目标,努力把福建建成特色现代农业集聚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统筹推进特色现代农业生产、加工、营销、服务等各领域创新发展,调动各类经营主体和农业科研院校创新创造积极性,推动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成果,改造提升特色产业,不断创新机制和业态模式,增强农业产业发展活力。

坚持绿色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有效循环利用,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培育绿色优质品牌。

坚持质量效益。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发展竞争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产业,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优质量、打响品牌,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升农业发展整体效益。

坚持三产融合。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优化一产、深化二产、强化三产,完善要素供给政策体系,加快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激活主体,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引导资源要素更多地向农业产业汇聚,生产更多更好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

第三节发展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走符合福建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现代农业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现代科技对特色农业提质增效的贡献更加突出,适应特色农业生产要求的高端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集约化程度和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提高,基本达到同期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特色现代农业主体力量,农业生产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较高,小农户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发展;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安全高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跃升,农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绿色发展模式实现全覆盖,农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

“十四五”要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不放松,立足我省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在农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上迈上新台阶。到2025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完备,农业科技支撑水平明显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业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重要农业产品生产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万吨以上。生猪产能稳步提高,存栏保持在900万头以上,猪肉产量稳定在129万吨左右,实现产销平衡,基本满足自给。

——特色产业优势不断增强。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集聚集群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茶叶、水果、畜禽、蔬菜、食用菌、水产、烤烟等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1.8万亿元,毛茶、食用菌、水产等产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业生产废弃物减排降污。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明显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5%。

——农业防抗风险能力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持续改善,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更加健全,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渔船安全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气象灾害信息预警接收率达95%以上。农业保险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水稻种植保险覆盖面保持在80%以上。

——农业农民持续增效增收。农业效益不断提升,农村劳动生产率提高到每人6.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年均增长8%,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第四节总体定位

统筹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立足资源禀赋和特色农业发展水平,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集聚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打造特色现代农业集聚区。“十四五”期间将大力推进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着力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形成“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农业产业强镇小型经济圈、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型经济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型经济圈。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向示范区集中,示范引领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我省粮食产业和茶叶、水果、蔬菜、畜禽、食用菌、水产、烤烟等特色产业。

打造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创新驱动与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和空间布局,强化农业资源保护与集约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行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养护修复农业生态系统,提升农业生态服务功能,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建成以资源管控、环境监控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科学适度有序的农业空间布局体系,绿色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科技创新推广体系。打造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围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坚持先行先试,着力创新两岸农业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推动两岸农业资源要素深度对接,建立适应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要求的重要载体和示范窗口。突出重点区域,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产业升级发展,打造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品牌。突出重点产业,高标准建设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助推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突出重要品种和关键技术,抓好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扩大台湾农业“五新”推广。立足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平台,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条件,大力发展新型业态,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吸引更多台农台企来闽发展现代农业,确保闽台农业合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注:带[]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一节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一、稳定粮食面积

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总产稳步提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完善路沟渠等配套设施,统筹利用撂荒地,强化抛荒山垅田复垦和改造,增加耕地产出能力。着力恢复双季稻,适度扩大经济效益较好的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种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优质稻,建立一批优质稻核心示范片,示范推广一批米质达部颁二等以上优质稻品种,带动水稻品种优质率稳定在80%以上。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进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强化农机跨区作业调度,降低水稻等粮食生产成本。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推进“五优联动”,推动“三链协同”,持续打造“浦城大米”“河龙贡米”等一批粮油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发展稻田养鱼等综合种养模式,促进节本增效,提高种粮效益。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完善和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和产粮大县奖励、水稻种植保险、稻谷最低收购价、订单粮食补贴等扶农惠粮政策,积极争取纳入中央财政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地方出台发展粮食生产配套政策措施,提高种粮积极性。到2025年,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1250万亩以上。

二、提高粮食单产

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依托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每年建设一批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生产示范基地,集成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农业“五新”,大力推广叠盘暗化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提质增效技术,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粮食单产。到2025年,确保粮食单产和品质进一步提高,总产量保持在500万吨以上。

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实施福清东张、诏安三姑娘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持续改善农业灌溉条件。加快推进武平白水寨、平和官峰等一批中小型水库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完善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生态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完成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万亩。

第二节推进现代农业集聚集群发展

立足我省农业资源多样性和气候适宜优势,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形成“点、线、面”结合、功能有机衔接的发展格局,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强县、强镇、强村,加快农业集聚集群发展。

一、现代农业产业园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立足优势特色产业,把握姓农、务农、为农、兴农的建园宗旨,集中资金资源,打造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建设样本区和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重点围绕茶叶、水果、蔬菜、畜禽、水产、食用菌、现代种业等特色产业,突出全产业链开发、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5年全省建成3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重点围绕茶叶、水果、蔬菜、畜禽、水产、食用菌、烤烟等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突出,全产业链拓展,生产、加工、流通、休闲一体化发展的建设思路,采取省级统筹布局、县级具体实施的方式,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通过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强化先进要素聚集支撑、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等举措,推动产业形态由区域“小特产”升级为全省“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布”转型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到2025年,建设20个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三、农业产业强镇

重点围绕做强做优做大茶叶、水果、蔬菜、畜禽、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和粮食产业,按照突出主业、融合发展,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创新引领、聚集要素的原则,以镇(乡)为载体,以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聚焦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新机制、探索乡村振兴新途径,建设一批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聚集、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农业产业强镇。通过产业强镇建设,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形成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建成100个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

四、“一村一品”专业村

立足乡村特色资源,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以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需求为导向,以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主导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壮大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培育经营主体、推动产业融合、提升发展动力为途径,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福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培育2000个主导产业规模较大、集聚效应明显、品牌特色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一村一品”专业村。

第三节做强做优做大特色优势产业

一、茶叶产业

坚持绿色发展方向,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这篇大文章。优化品种结构,大力推广高香型、制优率高、适制性好的茶树品种,扶持茶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绿色高效标准化茶叶生产基地,示范推广茶树高优良种配套栽培技术、茶园绿色防控综合技术、茶园土壤环境优化技术等。大力发展生态茶园,每年建设一批相对集中连片生态茶园,不断提高生态茶园占比。积极推进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连续化、智能化,提高加工水平。扶持龙头企业引进先进加工设备,鼓励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系列化开发速溶茶、保健功能茶、新式茶饲等加工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鼓励建立一批与茶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出口基地,扩大产业覆盖面和带动力。着力提升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福鼎白茶、坦洋工夫、福州茉莉花茶等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茶叶企业品牌,增强“福字号”“多彩闽茶”知名度、美誉度。到2025年,全省茶园面积稳定在350万亩左右,产量47万吨,全省茶叶品质、产量、单产、全产业链产值及产业整体竞争力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二、水果产业

优化水果区域布局,在闽南、闽东沿海地区发展柑橘、晚熟龙眼、晚熟荔枝、白肉枇杷等常绿果树,在闽西北、闽东山区发展早熟梨、猕猴桃、黄桃等落叶果树和柑橘,因地制宜发展百香果、蓝莓等新兴特色水果产业。着力改善果园基础设施,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微喷(滴)灌等设施,鼓励配套完善果园道路、蓄水池等,提高现代化生产要素集成应用和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强化技术组装配套与推广,在葡萄、猕猴桃、桃、梨、杨梅、枇杷生产上推广应用设施避雨栽培,扩大生草栽培、增施有机肥等技术应用,推进果树按标生产,进一步提高水果品质。建设一批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中心,配备完善生产线,补足鲜果采后商品化处理短板,促进产后增值。加强果品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和配套建设,完善水果运输冷链体系,增强现代物流公共服务能力,延长果品货架期,提高果品商品率。到2025年,全省水果面积达530万亩,产量达720万吨,果树区域布局、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优势特色水果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

三、蔬菜产业

巩固福建全国冬春蔬菜优势产区和南菜北运、主要蔬菜出口基地地位,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重点在闽江口以南冬春蔬菜优势区域,扩大西红柿、辣椒、茄子等茄果类,花椰菜、甘蓝等十字花科类,苦瓜、黄瓜等瓜类冬春上市蔬菜面积。在鹫峰山、戴云山脉等中高海拔地区,充分利用夏秋冷凉气候优势,大力发展夏秋高山蔬菜,提高夏秋蔬菜供应能力。积极发展设施蔬菜,着力打造高优设施蔬菜优势产区,提高设施蔬菜在我省蔬菜产业中的比重和全国冬春季蔬菜市场占有率。扶持蔬菜主产县建设一批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不断完善水肥一体化、温控、机械化作业等设施装备,增强抗风险性能。加强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推动蔬菜育苗向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集约化专业育供苗中心,推广蔬菜新品种和优质种苗,减轻连作障碍影响,提高蔬菜产量、质量和效益。加快完善以大型销地批发市场为中心、产地蔬菜批发市场为依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新建和改造一批产地蔬菜批发市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蔬菜分级、包装、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支持发展速冻蔬菜和蔬菜汁等深加工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蔬菜运输冷链体系,提高蔬菜采后保值率、增值率。到2025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达到930万亩,蔬菜产量达到1550万吨,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蔬菜出口量和出口额保持全国前列,产业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四、畜禽产业

按照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产业基础、市场供求等因素,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推进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向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重点支持发展规模养殖场,引导养殖场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合理扩大养殖规模,支持建设多层养殖设施建筑。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专业化生产。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现代畜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稳定生猪生产,新建一批现代化规模生猪养殖场,做优做强南平、三明、龙岩主产区,提升福州、厦门、泉州主销区,稳定漳州、莆田、宁德、平潭产销平衡区。鼓励规模化家禽养殖,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家禽,扩大优质牛羊兔生产,提升黄羽肉鸡、水禽、草食动物和蛋禽比例。加强规模化、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奶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高奶业生产水平。持续推进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建设,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引导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推动畜禽就近就地屠宰,健全畜产品加工体系。实施品牌培育行动,推行畜牧业“三品”认证,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特色产品品牌。到2025年,生猪规模化率达95%以上,主要畜禽规模化率达90%以上,猪肉保持基本自给、禽肉自给有余、禽蛋自给率达90%以上,奶和牛羊肉自给率明显提高,肉蛋奶结构进一步优化,畜禽规模化水平和产业竞争优势居全国前列。

五、食用菌产业

按照“专业化、工厂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方向,坚持全产业链发展路径,建设一批菌包(培养料)集中生产配送中心,打造一批食用菌强县、强镇、强村,推动银耳、海鲜菇等优势种类集群发展。推广食用菌设施化工厂化栽培模式,促进食用菌设施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改进生产工艺,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培育壮大食用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原辅料供应、机械装备制造、菌渣资源化再利用等配套产业。打响“福菌”品牌,打造一批区域特征明显、产业优势突出、市场知名度高的食用菌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产学研协作,支持开展食用菌品种资源挖掘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2025年,全省食用菌产量突破470万吨(鲜重),食用菌产量、出口额、全产业链产值保持全国前列。

六、水产业

进一步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延伸做强渔业产业链,全面提升现代渔业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发展生态渔业,在连江、蕉城、霞浦、福鼎等养殖主产区发展生态养殖方式,建立设施生态养殖集聚区。推进智慧渔业,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水产业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深海智能养殖渔场,实施深海装备养殖示范工程,支持省属企业牵头组建全省深海养殖装备租赁公司,促进深海养殖装备发展和应用推广。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到2025年创建6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发展远洋渔业和境外水产养殖基地。加快产业融合,培育一批产业相对集中连片、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渔业产业园区、示范基地。积极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举办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完善水产冷链物流体系。培育品牌渔业,强化“福字号”渔业品牌培育,支持打造区域性渔业品牌,鼓励各地开展“水产品牌”“渔业珍品”“海鲜系列名菜”等特色渔业品牌评选活动。到2025年,打造10个以上百亿渔业全产业链,形成四千亿渔业产业集群;培育形成年产值20亿元以上水产品加工产业集群12个,百亿市场2个,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领军企业,进一步夯实全国渔业大省强省地位。

七、烟叶产业

充分发挥福建烟叶在自然生态、特色品种、科技创新、基层管理的优势,稳定烟叶种植规模,稳固福建作为全国重点烟叶产区的地位。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调整和优化烟叶产区布局,逐步做大质量特色明显、市场需求旺盛的核心产烟县。稳定烟稻水旱轮作模式,推进133.5万亩永久烟田与水稻生产功能区相融合,做好烟叶与水稻产业的政策协同、设施共享和技术互利,建设烟稻双优基地。加快推进永久烟田保护机制建设。深化特色品种“翠碧一号”配套生产技术和工业原料使用研究,实现“翠碧一号”年产量100万担以上,占全省烟叶总产量的50%以上。

第四节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发展,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计划。

一、发展农产品初加工

进一步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畜禽、粮食等主要生产基地,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新建或改造预冷、保鲜、烘干、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商品化处理中心和冷藏点,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质量效益。推进肉类、水产品、蔬果等农产品冷链物流及超低温生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整合全省乡村农产品冷链仓储库资源,支持建设初级农产品区域冷链物流云仓平台,推动电子商务营销,实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有效衔接、互联共享。

二、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

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项目,发展精细加工、推进深度开发,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多次加工,实现多次增值。支持创建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园,完善仓储物流、加工生产等设备设施,强化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聚集发展。依托我省“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研发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对接生产服务、组织示范推广,形成集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一体化的技术体系。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建设创新项目成果对接信息系统,提供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供需对接服务。鼓励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推进主要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实现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提升增值空间。

第五节加快发展休闲农业

加强休闲农业规划指导,实施一批休闲农业提升项目,推动形成沿线成廊、连片成带、集群成圈的休闲农业格局。聚焦重点区域,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推动农业功能拓展,促进休闲农业提档升级。依托独特自然资源、农业资源、文化资源,培育一批设施完备、业态丰富、功能完善、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休闲农业重点县。依托种养业、村落建筑、自然景观、民俗风情等资源优势,培育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省级美丽休闲乡村、省级“水乡渔村”和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结合海上养殖网箱改造,鼓励发展富有渔村特色和渔业趣味的休闲体验项目,打响休闲渔业品牌。到2025年,休闲农业年游客量达到1.3亿人次,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第四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第一节推进农业良种化

实施现代种业创新工程,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推进农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系统收集与保护,筛选出一批优质农业种质资源和育种新材料。强化联合育种攻关,育成突破性、综合性状优于省(境)外农作物新品种100个以上。

加大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力度,提升畜禽品种创新能力,培育畜禽新品种配套系2~3个。实施水产种业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提高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推进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现代渔业种业企业。持续增强良种繁育能力,推进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国家区域性茶树苗木和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省级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等建设,建成一批水稻、两薯、蔬菜、果茶、食用菌、中药材等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推进科企深度融合,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健全完善种业监管与服务体系,新建一批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展示评价中心、品种抗性综合鉴定中心和区域性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进一步健全种业监管与服务体系。到2025年,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第二节推进农田标准化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的保护与管理。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实行“五个统一”集中管理,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提升改造力度,为保障全省粮食生产能力提供坚实基础。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平整土地、农田水利设施、改良土壤等项目建设,促进农田集中连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积极发展冬种紫云英等绿肥,示范推广马铃薯稻草包芯、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等技术,推进有机肥替代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肥地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立监测、评价和管护体系,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到2025年全省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300万亩,高标准农田保有量持续增加,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0万亩以上(以国家下达任务数为准)。

第三节推进生产机械化

大力实施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重点推广水稻机械播种,两薯、蔬菜移栽和收获,果茶园生产管理,畜牧、水产养殖和环境控制等机械装备和技术,解决农业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全产业链全程机械化技术规范、技术模式。大力发展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力争到2025年,全省建成500个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培育500家上规模、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

第四节推进农业信息化

大力实施农业智能化提升工程,推广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着力构建农业信息服务便捷化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开展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实施福建“农业云131”信息工程,坚持“利企、惠民、助农”为宗旨,搭建省、市、县农业农村一体化数据和应用平台,健全数据资源采集体系和服务领域主题数据库,引领便民服务“一网通办”。“十四五”期间,每年建设一批现代农业智慧园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

第五节推进产品品牌化

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积极构建政府、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业协同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的新机制。开展“三品一标”培育行动,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提升“三品”占比率,每年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40个以上。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每年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6个以上。实施农产品品牌打造行动,强化政府公益服务,塑造“生态福建·绿色农业”整体品牌形象,培育打造一批“福字号”优质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年评选区域公用品牌10个和福建名牌农产品20个以上,推荐5个以上福建农垦品牌纳入“中国农垦”公共品牌。强化品牌宣传,创新和优化品牌宣传形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式、高强度”宣传态势。到2025年,“生态福建·绿色农业”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品牌价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

第五章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一节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上市、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及原料基地,延伸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冷链物流、产品营销和服务网络,扩大生产规模,打造全产业链产业龙头。推进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三品一标”认证,打造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开展“专精特新”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力突出的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开展龙头企业人才培训,提高龙头企业人才队伍素质。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牵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联合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到2025年,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00家。

第二节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

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健全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指标体系,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建立示范社名录库。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完善盈余分配制度,严格合作社登记监管,加强合作社年报信息监管。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发展壮大单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加强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合作社带头人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要素保障,支持示范社扩大规模、创建品牌。鼓励以产业为依托开展同业联合、以服务为纽带开展同域联合,培育一批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有效对接,鼓励创办全产业链联合社。到2025年,新培育5000家县级以上示范社,每个县(市、区)新培育1家以上合作社联合社。

第三节大力发展家庭农场

实施家庭农场发展提升行动,探索特色产业支撑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加快培育一大批产业特色鲜明、经营规模适度、经济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建立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纳入家庭农场名录库的条件和程序,做到应录尽录。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整市整县推进家庭农场建设试点,建立家庭农场辅导队伍,促进形成家庭农场示范片或集聚区。到2025年,全省家庭农场总量超过14万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6000家以上,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达到30个以上。

第四节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充分发挥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势和功能,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问题。构建新型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集信息服务、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扶持培育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生产性服务组织,建设一批集收储、烘干、加工、保鲜、冷藏、配送、销售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实体。加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化进程。推进服务主体整合和服务资源共享利用,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不断扩大对小农户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到2025年,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累计达1200万亩次。

第五节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

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选拔一批有志从事农业的农村青壮年、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到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非全日制大中专学历教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乡土人才,根据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需要,采取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通过福建电视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福建12316”、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网等平台,全力打造“兴农讲堂”“田园公开课”,对全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技人员开展远程培训,提升其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十四五”期间,实施百万农民培育行动,到2025年累计新增中专学历以上高素质农民5万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5万人、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500万人次。

第六章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一节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实行主要农作物化肥投入定额制,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点,示范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技术,到2025年全省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0%以上。在平和、南靖、安溪、漳浦、建瓯、永春、龙海、福清、华安、诏安等地开展化肥减量试点示范工程,推行农业化肥投入定额制,到2025年,试点地区化肥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2%以上。开展农药减量控害,积极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植保机械和先进施药技术,开展绿色防控技术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广,实施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到2025年全省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10%以上。大力建设生态茶园,综合采取种树、留草、间作、套种、疏水、筑路、培土等措施,改善茶园生态。严格投入品监管,实行实名购销台账和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落实主体备案制度,推行登记备案、分类造册、分级管理制度,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第二节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推进畜禽粪污高水平综合利用。突出粪肥还田,分批制定出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和粪肥还田利用操作规程,明确不同作物土地消纳能力和粪肥施用技术要点,以龙岩、漳州、南平等地为重点,建立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点100个,促进粪肥科学规范精准施用,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建立畜禽粪污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推行受益者付费、专业化处理、社会化运营机制,培育壮大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从业人员素质高的第三方服务组织,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

第三节推进渔业绿色发展

实施渔业养殖设施提升改造,重点支持环保型塑胶渔排、深水抗风浪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标准化池塘改造、稻田综合种养、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推广“宁德经验”,实现全省养殖网箱泡沫浮球替换为塑胶浮球目标。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加强渔业资源环境保护,持续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进福清东瀚、连江黄岐、东山乌礁湾、诏安城洲岛、霞浦三沙湾等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严格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和闽江水域禁渔制度,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渔港“封港清查”行动和违规渔具网具清理行动,严厉查处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第四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强化制标用标,坚持以高标准体系引领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突出安全保障、品质提升、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每年遴选推荐25个农业地方标准。强化集成转化,制定发布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推动标准进村入企、落地到田。强化示范创建,围绕培育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创建一批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带动引领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和水平,有效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落实“双随机”“四快速”抽检机制,严格实行检打联动、督查督办,不断强化问题发现和问题查处。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进上市食用农产品赋码出证、凭证销售。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站)建设,加大基层检测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全省检测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促进农田环境美化提升

制定推广一批秸秆“五化”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技术模式,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等项目,打造一批农业废弃物全域全量回收利用典型样板。建立使用者收集、市场主体回收、企业循环利用的回收处置机制,扶持建设一批秸秆、农膜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储运及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覆盖县乡村服务网络。到202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逐步实现回收处置。

第六节加强耕地安全利用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土壤与主要农产品质量变化情况,构建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因地制宜推广农艺调控、土壤改良、生物技术等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持续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严格管控措施,积极引导重度污染耕地农户转产转业,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不再生产食用农产品。到2025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第七节深化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创建

依托优势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全面总结提升漳州、南平、永泰3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福安、仙游等8个省级先行区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技术模式,制定颁布一批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福建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新增9个省级以上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在平和、武夷山、永泰3个国家试点县,全面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六大支撑体系创建。支持先行区探索建立有利于绿色技术推广和大规模应用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农业负面清单等约束措施,严格限制浪费农业自然资源、过量使用农业投入品、污染农业环境等行为,逐步健全农业绿色发展制度,把先行区建设成为农业绿色技术示范区、绿色制度创新区。

第七章深化农业对台对外合作

第一节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升级发展

按照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典型示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调优产业布局,加强台创园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台创园建设水平,吸引更多台胞台企来闽入园创新、创业、创造,确保建设成效持续全国领先。突出项目带动,引进一批具有世界水准的现代农业精品项目,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快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三产融合,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休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新型网络营销,促进台农台企效益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落深落细同等待遇,推动落实优先政策,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专项政策,创新金融产品,优化进口审批手续,加快通关检疫,为来闽投资发展的台农台企提供优质服务和政策保障。“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全省台创园新增台资农业项目20个以上,不断扩大福建台创园的品牌影响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示范样板。

第二节加强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服务的要求,依托资源禀赋,加强闽台农业产业要素对接,加快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坚持项目支撑,强化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每年推出一批招商项目,建设一批重点项目,生成一批储备项目,引进先进的台资农业项目入园创业。坚持企业主体,按照“一园一重点,一区一特色”要求,聚焦现代种业、特色农机、精致果蔬、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质量,塑造品牌,打造技术先进、装备现代、引领发展的台资现代农业企业。加强要素保障,全面落实同等享受台创园扶持政策,制定出台支持产业园发展的配套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支持台胞在闽创新创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引进台资农业重点项目18个以上,将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成两岸融合发展新标杆。

第三节深化闽台农业技术人才交流

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密切基层交流往来,不断提升闽台农业交流的宽度和深度。以海峡论坛、海峡两岸“农博会”“茶博会”等为载体,持续推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鼓励台湾基层农会、产销班、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人员来闽参访,考察农业、经贸洽谈。以台湾高校学生教学实践基地、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为平台,每年组织1000名以上台湾青年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交流。鼓励台湾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专业人才来闽应聘农业科技特派员。“十四五”期间,在闽农业就业人员稳定在3000人以上,每年来闽开展农业交流的台胞人数突破3000人次。

第四节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鼓励企业针对出口目标市场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健全可追溯管理,引进农业高新技术,培育出口品牌,创建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提高我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展会,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国际专业展会,巩固传统出口市场,拓展欧、美、日等高端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推进“海丝”核心区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在农业、远洋渔业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持续开展“闽茶海丝行”活动,拓展闽茶市场。强化菌草技术援外培训和示范,打造我省农业技术援外品牌。推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宣传推介我省传统农业文化和农耕文明。依托“9·8”投洽会等招商平台,以中央厨房、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为重点,打造生成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助推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全省农产品出口总额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第八章强化现代农业支持保护

第一节增强农业技术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省优良地方动植物新品种(系)选育创新利用与高效种养技术、新发或重大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动植物安全绿色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提升农业生态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快茶叶、水果、蔬菜、食用菌、水稻、生猪、家禽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大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农业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农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牵头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的新肥料、新饲料、新兽药、新疫苗、新农药以及适合福建丘陵山区作业的农业机械等重大新产品(装备),推广一批绿色高效的重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种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水产重大疫病防治、农机农艺结合、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收储与高值利用、投入品减量高效施用等关键技术和模式。创新全产业链技术供给方式,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农业企业共建农业产业研究院,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到2025年,我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

第二节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升农技推广人员能力,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改善农技推广服务条件,培养一支精准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的技术力量。创新农技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市场化服务力量开展农技服务,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农业“五新”进村入户长效机制,

落实农技人员到村、技术要领到人、良种良法到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坚持和深化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按照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要求,创新“订单式”需求对接和“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选认科技特派员到基层一线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携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计划培训基层农技员3000人以上,每年建设140个以上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第三节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一、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深入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和无疫小区建设,强化动物检疫监管,推进屠宰场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动物防疫应急准备,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产业安全。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工程,建设全省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平台,提高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完善运行及生物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动物疫病流调、监测信息溯源和风险评估及预警水平。完善全省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健全动物防疫应急物资的品种、数量,提升动物防疫储备物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完善疫苗冷链体系。建立全省入闽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制度,全力防范外省重大动物疫病传入。到2025年,建成全省动物疫病预警管理系统、全省动物检疫申报及检疫监管平台和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冷链系统。

二、加强农作物病虫防治

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和检疫性病虫监测预警,大力实施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推广使用高效药械,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建设,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田间监测点,实现农作物病虫疫情实时监测、数据传输、汇总与分析,提高农作物重大病虫和检疫性病虫监测预警水平。开展水稻、茶叶、柑橘绿色防控技术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示范推广工作。“十四五”期间,每年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达3000万亩次以上,统防统治面积达1200万亩次以上。

三、完善农业减灾机制

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支持和服务,改造提升气象、海洋、水文等预测预警预报系统,全面落实省市县乡防汛挂图指挥,进一步完善各级“预报—预警—指挥”体系。实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智慧气象保障工程,建设现代农业气象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完善渔船、农机等农业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减灾体系。加大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力度,形成补贴制度常态化。提升蔬菜大棚和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增强抗灾减灾能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和互助合作保险,争取纳入中央财政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提升农业灾害应对能力。

第四节健全现代农业体制机制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积极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多种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通过信息应用平台对发生变更的合同实行日常变更管理。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范本,完善提升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承包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全过程监管,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登记、变更和管理等制度,实现“以图管地”。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能力建设,依法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益。

二、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实施村级留用地政策,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激发集体经济内在活力。积极拓展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探索开展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和有偿退出、继承改革试点。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积极创新林业经营模式,创新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复制推广长汀试点经验。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强化对流域水资源、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管。加强渔业养殖权和渔业捕捞权制度建设。

三、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持续深化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健全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整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能,全面实现农业综合执法。完善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制定不同层级农业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规范设置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办案场所,将接待群众、内部办公、执法办案等区域实行分区设置和管理。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好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健全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协查配合、案件移交移送等办案协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挂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到2025年,在全省打造一支技能娴熟、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构建形成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运行高效,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第五节增强农业投入保障能力

一、建立健全农业投资制度

创新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拓宽财政支农资金来源渠道,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农业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盘活农村存量资产资源,通过委托运营管理、资金入股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合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休闲农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等项目。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农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

二、保持农业投入稳定增长

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省级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十四五”末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三、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加快优化农业补贴补偿机制,落实农业直接补贴制度,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加大对水稻生产功能区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认真执行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继续实施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储备订单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保障水平。继续实施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动态补助,对产粮大县实行动态奖励。

第六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

加大农村金融资源倾斜。健全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综合能力。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持续回归本源、履行支农责任,对涉农产业倾斜配置信贷资金,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结合宁德、龙岩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普惠金融“百千万”工程,构建良好服务生态。加大富民乡村特色产业信贷投入,多渠道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支持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在信贷投放、贷款展期和不良容忍政策等方面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倾斜。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供应链金融,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金融支持。

二、促进农业金融产品创新

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活要素资源,创新信贷产品。持续推广“快农贷”“福农贷”“福林贷”等信贷产品,支持发展“整村授信”服务模式,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依法合规抵押融资。推进农地经营权、集体林权、自然资源资产等抵押融资。鼓励开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首贷业务,对资信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拓展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用贷款业务。探索形成以产品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增信融资制度,将农产品质量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

三、健全农业融资担保制度

加快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进一步完善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和绩效评价政策,降低农业贷款主体融资成本。强化激励约束,确保财政奖补资金惠及农业贷款主体。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凸显政策性功能定位,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适当提高代偿和损失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切实提高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本投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优化信贷担保服务、简化贷款担保程序。探索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加强银行、保险信息共享,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积极推广“政银担”“政银保”“银行贷款+风险保障补偿金”等风险分散分担模式。鼓励开展水产品“仓单质押担保+险资资金直投+保险产品保障”融资项目。

四、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水稻种植和渔船渔工保险覆盖率,逐步扩大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养殖、海上渔排保险覆盖面。鼓励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逐步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降低设施农业生产风险,促进设施农业持续发展。鼓励支持各地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为基础,围绕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创新险种,逐步提高其占农业保险的比重。稳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水稻、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

第九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环境影响因素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1)种植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过量使用以及农业废弃物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耕地开垦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2)畜牧业养殖的畜禽粪污污染。(3)渔业生产中水产养殖用药、养殖尾水造成的环境污染。(4)农产品加工可能造成的空气、水体和噪声污染。(5)休闲农业项目开发可能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污水排放等。

第二节环境保护要求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应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有效循环利用。种植业生产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行农业化肥投入定额制,开展农药减量控害,推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环境的破坏,严格限制浪费农业自然资源、过量使用农业投入品、污染农业环境等行为。畜禽养殖项目选址要严格遵守禁养区的规定,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渔业绿色发展,水产养殖应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减少养殖用药,海水养殖尽可能避让环境敏感区。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项目选址要避让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尽可能减少对植被和自然环境的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第三节环境保护措施

本规划涉及的特色现代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必须全面考虑环境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规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预防作用,落实环评信息公开要求,发挥公众参与的监督作用。项目建成营运全过程都要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纳入项目单位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落实农业农村优先战略要求,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优先向特色现代农业倾斜。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要强化规划刚性,合理安排各个年度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使本规划提出的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县(区)要立足本区域实际,制定本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五年规划,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和结构布局。要压实县乡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一县一规划、一乡一特色、一村一品位的整体布局。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坚决反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形式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把产业兴旺的路子走对走实走好。

第二节推进项目实施

以项目为载体落实规划,合理、科学地安排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布局,注重均衡和协调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做好重点项目资金的整合工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促进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切实推动规划落实,使规划确定的任务指标、重点项目按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设定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指标,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各市、县(区)也要相应制定考核办法,将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列入对各级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正向激励,并将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扶持、产业优惠政策直接挂钩。

第三节强化指导服务

省市县三级均要成立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指导团队,强化对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鼓励科研院校下沉一线,组织技术力量,集成科技资源,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实际,切实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产业瓶颈。要利用各种项目载体,运用有效方式,分类开展培训,突出实用性,突出全产业链,突出产业融合,突出绿色发展质量兴农。各地要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模式、技术、机制等,加以推广应用。要深入推动先进帮后进,加大龙头企业对接帮扶专业村、生产基地的力度,丰富对接帮扶层次,形成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四节强化法治保障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本规划提出的空间开发保护活动的指导约束作用。在实施本专项规划时,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制定有利于专项规划实施的政策,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强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做好评估工作,确保专项规划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节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等作用,讲好福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故事,提高社会各界对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关注度,营造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示范推广,大力培育各地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样板,推广鲜活经验,打造乡村产业振兴福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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