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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附政策全文)

发布日期: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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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4月1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具体操作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另行制订。

推动家电下乡,促进农村家电更新换代。开展2020年家电下乡专项行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点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购买4K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等八类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具体操作方案由省商务厅牵头另行制订。

政策全文如下:

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大力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我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具体操作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另行制订。(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商行、农信社联合销售企业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支持汽车金融企业为农村居民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严禁对购车居民收取贷款代办手续费。(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鼓励多品牌联合经营。指导全省各县域结合实际规划建设汽车综合卖场,支持整车企业开展多品牌联合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金融保险、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省商务厅、国资委负责)

二、推动家电下乡,促进农村家电更新换代

开展2020年家电下乡专项行动。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依托销售网点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购买4K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等八类家电下乡产品给予补贴。具体操作方案由省商务厅牵头另行制订。(省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三、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台乡村风貌管控指引,塑造具有岭南历史文化内涵的农房建筑风格。2020年重点抓好珠三角地区的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粤东西北地区结合重点景区和旅游线路推进试点工作。将农村厕所革命列入人居环境整治必须完成的约束性任务范围,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卫生户厕和公厕的改造和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作,市县按规定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省级涉农资金等予以支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负责)

四、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将消费扶贫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内容,推动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优先采购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农副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将消费扶贫纳入“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上述地区产品和服务。推动“互联网+消费扶贫”,壮大“保供稳价安心”平台,实施大湾区“菜篮子”车尾箱工程,促进农产品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省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邮政管理局,省工商联,省供销社负责)

五、加快完善交通路网,改善农村出行条件

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通100人以上自然村和省定贫困村通2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道路面硬化工程,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砂土路改造。改善出行条件,分批实施通建制村公路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2020年底前实现珠三角核心6市建制村100%通双车道。加快三级及以下县(乡)道与高速公路、国省道便捷对接,重点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3A以上旅游景区连接线改造。(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六、升级农村水电气网和通信网络,支撑农村消费提质

2020年实现全省20户以上省定贫困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以户均容量提升为重点,推动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再提档,2020年底前全省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45千伏安,进一步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实现用电服务均等化。适应农村新能源车推广进度,积极推进农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区域水能、太阳能、风能等资源,打造一批新能源“示范村”。加快推动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南方电网负责)

2020年实现我省20户以上自然村宽带网络全覆盖;珠三角9市乡镇和粤东西北县城实现5G网络覆盖。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工程进村入户示范省工程建设。推动手机生产企业加快推出千元左右级别的5G手机。进一步降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信资费,特别是网络流量资费,鼓励通信运营商面向农村居民推出专门的流量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通信管理局负责)

七、完善商品流通网络,畅通城乡双向流动渠道

升级“快递下乡”“邮政在乡”工程,推动“快递进村”,加快实现建制村邮政和快递网点全覆盖。加快乡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合作开展快件揽收、分拣、运输、投递等业务,推广集中配送、共同配送模式。推广应用交邮合作,支持乡镇客运站拓展邮政快递中转及收投服务功能,鼓励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省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负责)

大力推动农村冷链物流补短板建设,支持果蔬、水产、肉类等农产品主产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性产地冷链物流园区、乡镇冷链仓储配送节点、村级田头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打造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支持符合规定的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落实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税务局,省供销社负责)

八、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激发农村消费潜力

省级财政对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专项行动予以支持,鼓励各市跟进出台相关促进农村消费的措施。积极落实好国家关于新能源车购置补贴、税收减免以及二手车经销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各级财政统筹加强对农村风貌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创新丰富农村消费信贷产品、信贷抵质押模式,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为相关农业企业或农户进行风险画像和信用评级,建立完善农村消费贷款户的信用评估和查询系统,降低信贷风险。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提高生猪、森林等中央补贴险种保障水平,增加蔬菜、水产养殖等省级品种。完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农村移动支付示范镇,加快推进移动支付普惠金融进程。(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九、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聚焦强制性标准、重要性能指标,对农村地区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品、农资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儿童和学生用品守护行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将行政处罚决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广东”网站进行公示,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联合惩戒。加强12315、12345热线电话和平台宣传,畅通农村投诉举报渠道。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建立农村消费维权机制。加强对消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支持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普及消费知识,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和支持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省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商务厅、广电局,省消费者委员会负责)

十、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

在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推动农村消费提质升级的部门间定期会商制度,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加强对农村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以上措施中汽车下乡、家电下乡两项专项行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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