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主要风险分析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10-2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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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产品质量风险

芯片产品质量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基础。发行人已经建立并执行了较为完善系统的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但由于芯片产品的高度复杂性,发行人无法完全避免产品质量缺陷。若发行人未能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发行人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9.95%、62.90%、61.97%和57.50%。公司产品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原材料及封装测试成本及发行人设计能力等多种因素影响,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308.34万元、3,304.97万元、3,094.36万元和4,099.61万元,存货规模较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7.35%、30.90%、15.96%和20.22%;同期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2次/年、0.98次/年、1.12次/年和0.50次/年,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果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或晶圆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发行人将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三)政府补助不能持续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对利润总额的贡献分别为707.36万元、1,238.00万元、1,661.85万元和625.8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91%、45.04%、45.60%和87.10%,占比较大。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政策支持行业,若未来发行人承担的政府补助项目减少或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则存在政府补助不能持续或被要求退回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存在境外采购和销售,并通过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汇兑净收益分别为-94.51万元、99.23万元、5.99万元和20.69万元,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未来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以及未来发行人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后以美元计价的销售额和采购额进一步增长,可能导致发行人产生较大的汇兑损益,引起发行人利润水平的波动,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和子公司朗田亩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均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7月20日到期,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8月17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了安徽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发行人拟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待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公司朗田亩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0年8月17日到期,朗田亩已向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重新认定申请,目前正在审查之中。若发行人或子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或被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所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发行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则发行人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取消或减少而降低盈利的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1.60%、35.53%和27.12%。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将有大幅度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最终经济效益的产生尚需一定时间,预计将导致发行人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下滑,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54.55%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峰先生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虽然发行人已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等方式改善治理结构,但股权的相对集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决策的影响能力,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可能存在损害发行人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高素质研发人员依赖程度较高,优秀的研发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积淀和经验积累才能参与或主导集成电路产品研发与设计。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与关键。随着集成电路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人力资源竞争不断加剧,若发行人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良好的工作环境,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规模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保持较快发展态势,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逐年上升。尽管发行人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但随着发行人业务持续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运行,发行人规模将迅速扩大,客户服务将更加广泛,技术创新要求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将增加。如发行人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将使发行人面临规模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四)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风险

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发行人已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但上述制度及体系的实施时间较短,且仍需根据发行人业务的发展、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予以修正及完善。若发行人因内控体系不能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完善,或者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贯彻落实,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获得授权的各项专利84项,其中境内专利57项、境外专利27项。发行人在业务开展中不能保证公司的专有技术、商业机密、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被盗用或不当使用,不排除被监管机构宣告无效或撤销,同时也不排除与竞争对手产生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此类纠纷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也不排除未能及时对临近保护期限的知识产权进行续展的风险。同时,不同国别、不同法律体系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的解释和认定存在差异,若公司未能准确理解可能引发争议甚至诉讼。此外,发行人在业务运营中会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虽然公司已采取购买或租用等措施以避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但不排除由于国际贸易摩擦、政治经济局势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发生第三方提起知识产权纠纷甚至诉讼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形而发行人未能妥善应对,将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部分员工《录用通知书》记载“期权”事项争议风险

发行人向部分员工发出的《录用通知书》或与个别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载有“期权”事项,载明被录用员工享有公司一定数量期权(和/或股权),并注明“满周年才能得到本年度的期权,因裁员不满周年不能得到本年度的期权”。

(三)公司租用经营场所未办理产权证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向合肥恒创科技智能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以东、繁华大道以南的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楼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776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1,050平方米,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若未来由于不能取得产权证而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到期无法续租或租金大幅上涨等情形,可能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和实施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发行人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发行人需要进一步补充研发、运营和管理团队,提高人力资源、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做好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保证募投项目按照募投计划顺利完成。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间跨度较长,若发行人未能及时、可靠的处理项目投资建设期间出现的管理和实施风险,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完成,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积累、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或者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发行人的预期,致使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研发失败或推广失败的风险,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风险

2020年1月以来,国内外先后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疫情爆发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在短期内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措施等而受到一定影响。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则可能影响上游晶圆代工、封装测试等供应商的复工及生产安排,引起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发行人产品产量;下游客户和终端市场需求可能因疫情影响减少订单及需求量,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除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外,发行人股票价格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宏观经济状况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变化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发行人股票时应充分考虑前述因素所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九、预测性陈述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列载有若干预测性的陈述,涉及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未来市场需求、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尽管发行人及发行人管理层相信,该等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是审慎、合理的,但亦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期或讨论是否能够实现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鉴于该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本招股说明书所列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应视为发行人的承诺或声明。

十、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若本次发行时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足法律规定要求,或者发行时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的,本次发行应当中止,若发行人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超过上交所规定的时限或者中止发行注册程序超过3个月仍未恢复,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或将会出现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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