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卓创资讯首次发布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存在风险分析(附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8-11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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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风险

1、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大宗商品信息服务企业,数据采集、清洗、加工、分析以及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价格评估方法论等是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也是发行人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一般由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尽管发行人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研发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内部保密制度等措施,以保证核心技术的保密性。但发行人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露发行人机密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失密,将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行业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剧,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会造成人才队伍的不稳定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不能持续创新的风险

大宗商品信息服务行业是基于对大宗商品行业的持续深入理解和长期经验积累,运用先进的互联网和电信技术,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服务的行业,需要发行人长期持续保持技术创新的能力。如果未来发行人技术人员流失,或者技术创新不能符合市场需求,或者研发方向不能反映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都将可能使发行人失去技术优势,从而导致市场地位下降。

(五)税收优惠的风险

2017年12月,发行人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照税法规定,发行人在2017年至2019年度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发行人所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规定。如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发行人未来无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董事长姜虎林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32.51%的股权,通过网之翼投资控制发行人14.29%的股权。姜虎林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共计控制发行人46.80%的股权,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虽然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从制度安排上避免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现象的发生,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方式对发行人的财务决策、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进行控制,从而存在侵犯发行人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大宗商品大数据平台项目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标杆系统研发项目。尽管发行人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但发行人在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和销售过程中依然会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着市场需求和产品推广低于预期的可能,导致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2、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需要根据相关财务政策计提相应折旧,每年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将大幅增加,如果项目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或未达预期,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总体经济效益。

(八)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1月起,全球主要国家陆续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办公场所及发行人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发行人已于2020年2月10日复工,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全体员工无确诊新冠肺炎的情形。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具有不确定性,如发行人办公场所出现确诊病例或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及我国宏观经济的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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