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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印发 2022年全市创建20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发布日期: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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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请网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焦发〔2019〕11号)和《河南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2年)》,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制定《焦作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全市创建20个左右产业优势突出、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发展方式绿色、一二三产业融合、质量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利益联结紧密、农民增收明显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实现生产基地规模化、发展方式绿色化、加工产业集群化、产业发展品牌化、现代要素集聚化,成为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区、农村创业创新的孵化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到2025年,全市建设形成以国家级、省级产业园为龙头、以市级产业园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

附:焦作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试行)(2019—2022年)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焦发〔2019〕11号)和《河南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2年)》,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任务,立足优势特色产业,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高起点、高标准的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为乡村产业振兴搭建坚实的载体和平台。

(二)发展目标。依据《焦作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围绕“四优四化”和“两个转型升级”,聚焦我市优质粮食、优质小麦种子、优质花生、优质畜禽、优质林果、优质蔬菜、优质花木、优质怀药和休闲旅游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机制创新,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活动,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到2022年,全市创建20个左右产业优势突出、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发展方式绿色、一二三产业融合、质量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利益联结紧密、农民增收明显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实现生产基地规模化、发展方式绿色化、加工产业集群化、产业发展品牌化、现代要素集聚化,成为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区、农村创业创新的孵化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到2025年,全市建设形成以国家级、省级产业园为龙头、以市级产业园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

二、创建条件

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围绕当地优势特色农业,以规模化种养为基础,以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为目标,集聚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主体,进行“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全产业链开发,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绿色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申报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1-2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的发展要求,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开发的格局基本形成,实现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导产业为本县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主导产业一二三产业产值5亿元以上,占产业园总产值的50%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产业园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区域范围,已制定产业园建设规划,并经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政府批准同意。产业园种养、加工、物流、研发、服务等板块布局合理,且相对集中、联系紧密。产业园建设规划与村镇建设、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产业园有较大种养规模,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较高。优质粮食集中连片种植5万亩以上,小麦种子集中连片种植10万亩以上,有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有配套科技研发和示范基地。经济作物:集中连片种植5000亩以上,年亩均纯收入5000元以上(花生年亩均纯收入3000元以上)。奶牛肉牛:奶牛存栏5000头以上(2年后达到1万头),肉牛年出栏5000头以上(2年后达到1万头),有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休闲旅游:有全国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传统村落等),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家以上省级或者2家市级休闲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辐射5个以上乡镇,年参观100万人次。

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职业农民和专业人才队伍初步建立,吸引人才创新创业的机制健全。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规模经营适度,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农产品加工、储藏、物流、服务等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全面推行,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先于全市平均水平。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园内70%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应实行追溯管理,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产业园区内应有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产业园经济效益明显,带动农民致富作用强。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在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抵御风险、拓展增收空间等方面,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10%以上。

6.政策措施支持有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水、电、路、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7.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方式有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和开发运行机制。政府引导有力,制定有支持产业园创建的具体政策措施,多企业、多主体建设产业园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体制机制。

三、建设主体

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一)责任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属国有农场负责本辖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统筹推进和组织管理工作,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责任主体。

(二)实施主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是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及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主要职责是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和运营,联结带动农民广泛参与,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三)监督主体。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监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支持政策措施,开展规划指导、监督检查、部门绩效评价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审核项目县创建方案和有关资金使用方案。市财政局负责按程序拨付有关补助资金,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项目县创建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

四、创建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由各级分管领导挂帅,每个产业园建立专门班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的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组织创建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选准选好主导产业,准确把握产业园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布局规模,创新管理经营机制,强化农民利益联结,编制好创建方案。

加大创建力度。各县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创建条件和建设任务,提前谋划,选好主体,积极搞好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工作。各地要统筹整合资源,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并优先推荐发展较好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产业园建设格局,推动产业园梯次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大产业园创建支持力度,创新规范产业园管理体制和产业园投资、建设、运营方式,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向产业园倾斜,形成集聚效应,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对创建成效显著、带动农民作用明显、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将在政策资金方面按有关文件给予支持;对创建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撤销其创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