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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重磅!《陕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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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陕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陕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目标为:到2022年,全省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3至5个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引进和培育8至10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

以下是政策全文:

陕西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信息消费增长,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升级,为老年人提供更智慧的健康养老服务,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传统养老产业提质增效的支撑作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健康养老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产品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坚持政企联动、开放融合,有效促进信息产品与医疗卫生资源及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通过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推广普及,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加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省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3—5个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引进和培育8—10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智慧健康养老技术研发和应用。依托我省信息产业优势,加快推进低功耗高性能微处理器、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突破用于健康管理终端的生理检测、监测技术等,支持企业研发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健康养老终端设备,发展中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支持软件企业开发健康管理平台系统,推进健康状态实时采集分析、健康大数据分析等智能技术发展。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产业中的集成应用。(省工信厅负责)

(二)丰富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在可穿戴领域,重点发展可监测人体血压、心跳、血氧、血糖、心电等生理指标的智能终端产品;在家庭健康管理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开发可提升用户自身健康管理能力水平的便携式检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在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领域,重点支持可满足个性化健康需求的位置定位终端、智能轮椅、智能机器人、智能康复设备等产品。(省工信厅负责)

(三)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企业和健康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虚拟养老院、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省卫健委、省民政厅负责)

(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基本、保障性服务由政府保底购买,高端、个性化需求由市场调配的运作机制,推动用户、终端企业、系统集成平台、健康养老机构、第三方服务商等实现共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成熟商业模式。(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负责)

(五)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全省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建立并完善预约服务、远程医疗、移动支付、互联网医院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实现老年健康状态信息的动态监测,实现在线即时管理和预警。为家庭签约医生、居家护理提供便利,全面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进程。(省卫健委、省民政厅负责)

(六)建设智慧健康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覆盖全省的健康养老信息共享系统。依托全省“秦云工程”,加快建设陕西“健康云”,完善行业云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政策。推进养老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为老年群体提供一种新型养老解决方案。(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工信厅负责)

(七)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深入推进“光网陕西”建设,推动城乡光纤网络覆盖和扩容提速,形成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康养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健康养老数据资源高地。落实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网络安全防护要求,严格规范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销毁等行为,强化智慧健康养老个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负责)

(八)强化试点示范引领。发挥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督促入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交流合作,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组织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组成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任务分工及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共同推进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及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的作用,加强资金集约化整合和精准投放,加大对智慧健康养老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智慧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内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广。

(三)开展试点示范。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开展覆盖多级区域、多种类型的应用试点。培育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建设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基地。引导医院、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企业机构参与支持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加大先进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力度,择优推荐进入国家级应用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