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排行榜:厦门最高(附图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0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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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近几年,国家宏观经济好转,各地陆续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5月福建上涨了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标准比原先高出200元,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福建省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5年7月,当时是分为四档,分别是1500元/月、1350元/月、1230元/月和1130元/月;而今年的5档标准提高到1700元/月、1650元/月、1500元/月、1380元/月、1280元/月。其中,厦门六区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700元,福州各区县实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福建省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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