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0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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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厚植创新发展新优势。

1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力度,完善后备培育库制度,做强培育服务机构,做大做优专利超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入库后备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

13.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省、市、县三级精准帮扶2000家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4.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标准和流程,力争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

15.培育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协同创新效能,充分发挥联盟在整合创新资源、优化科技服务、提升品牌质量、制定行业标准、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学研资深度融合。到2020年,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超过70个。

(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

16.推动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围绕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争取国家制定出台支持雄安新区科技创新改革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部署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努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区。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布局雄安新区,建设国家技术转移雄安中心和大数据创新试验区。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争取开展军民融合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试点。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建设数字城市,打造智能新区。以雄安新区为核心,积极争创雄安(石保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17.打造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搭建示范区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发布推介一批“技术包”“成果包”。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衡水5市指导各分园区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和专项支持政策。示范区各分园区研究建立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到2020年,示范区吸纳京津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占到全省的1/3以上。

18.推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完善科技部与京冀两地“1+2”协同共建机制,推动京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发展高端蔬菜、有机林果、精致养殖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示范带“1516”建设专项,打造1个农业创新高地,建设50个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培育10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壮大6个农业创新型产业集群。

19.实施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对接国家“科技冬奥行动计划”,争取一批国家专项支持。研究制定《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以科技冬奥助推冰雪产业发展,在冰雪运动装备、虚拟现实等领域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提升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批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20.建设各具特色的协同创新载体。聚焦“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中心”的河北协同创新战略定位,落实《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发挥“2+4+46”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作用,与京津共建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石家庄(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曹妃甸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中科衡水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北京大学邯郸创新研究院、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等创新共同体和成果转化基地,着力吸纳承接北京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省级每年至少支持50项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应用。到2020年,京津技术输出成交额中河北占比力争达到10%,“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21.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制定出台我省实施方案。探索建设一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发挥京津冀技术转移协同创新联盟作用,支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新建一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到2020年,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38家。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打造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规划建设集展示、交易、转化、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成果展示国际化平台,全省技术交易总额达到500亿元。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建设10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按照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规程,编制发布指导目录,组织各市每年至少开展2场科技成果推送活动。落实《支持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分别研究制定支持中国电科集团54所、13所、中船重工集团718所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方案,促进中央驻冀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我省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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