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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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专业人才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兼收并蓄,广揽国内外人才,不断壮大工业互联网人才队伍。加快新兴学科布局,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建设;协同发挥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产业集聚区等各方作用,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技术人才和应用创新型人才;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高水平研究型科学家和具备产业经验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建立工业互联网智库,形成具有政策研究能力和决策咨询能力的高端咨询人才队伍;鼓励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人才投身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活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畅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人才流动渠道,鼓励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加强人才互通共享;支持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在国际工业互联网组织任职或承担相关任务;发展工业互联网专业人才市场,建立人才数据库,完善面向全球的人才供需对接机制。优化人才评价激励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人才积极性、主动性;拓展知识、技术、技能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途径,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为工业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加大在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居留、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政府表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工业互联网创业创新。

(六)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统筹谋划工业互联网相关重大工作,协调任务安排,督促检查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促进工业互联网与“中国制造2025”协同推进。设立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业互联网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对工业互联网重大决策、政策实施提供咨询评估。制定发布《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工业互联网发展情况动态监测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定期测评和滚动调整。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开展试点示范与应用推广,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国务院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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