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让出行更便捷行动方案(2017—2020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9-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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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广城乡和农村客运智能化应用

15.加强城乡客运智能化应用推广。加强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过程中的信息化建设,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和出行信息服务企业加快信息开发应用,推动智能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产品覆盖范围从城际、城市向乡村拓展。

16.开展农村客运智能化应用示范。开发推广农村客运APP,鼓励和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和出行信息服务企业在条件成熟、需求迫切地区推广开展农村客运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示范。

(四)不断完善智慧出行发展环境

17.深化出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示范。推动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加快交通出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充分利用以综合交通出行大数据开放云平台为代表的各类数据开放平台,支撑各类出行信息服务产品的研发推广。鼓励各类主体利用开放信息资源开展出行服务创新。

18.加快出行信息服务领域标准规范建设。加快制定完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联程联运、综合性交通枢纽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标准。

19.促进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应用。加强交通、旅游、气象等跨部门出行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交通和旅游运行监测、协同管理、应急联动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提高交通和旅游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依靠市场主体力量推进

各项任务实施都应以市场为主体力量推进,借助市场竞争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为百姓提供丰富、精准的出行信息服务,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出行信息服务市场。

(二)做好政府监管和服务

紧密跟踪各类出行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出行新业态发展,做好相关发展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研究工作,及时做好相关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序规范出行信息服务市场发展。

(三)加强政企合作交流

加强与出行信息服务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在资本合作、运营模式创新、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等领域开展合作探索,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合力营造出行信息服务市场良好环境。

(四)确保出行信息安全

关注互联网背景下出行信息服务的网络安全问题,确保全局性、规模化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重要出行信息资源合法采集、可靠存储、安全传输和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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