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5日早间重要财经资讯一览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日期:2017-01-0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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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险企合规管理办法 明确三道防线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开始施行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监发〔2007〕91号)同时废止。

《办法》结合近年来保险市场发展的情况,以及相关保险监管规则的变化,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三道防线”的合规管理框架。要求公司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合规管理部门和合规岗位、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合规管理的“三道防线”,各自履行相应合规管理职责。二是提高对公司合规部门设置、合规人员配备的要求。规定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设置合规管理部门,并对保险公司专职合规人员和兼职合规人员的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提升合规管理的履职保障。完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合规审核机制,强化合规信息系统建设,并增强合规工作独立性。四是加强合规的外部监督。明确合规监管的原则,完善监管要求,对违反合规监管的行为设置相应监管措施,并加强保监局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合规工作的监管。

发改委出台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近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据了解,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电网行业的定价办法。

《办法》的背景是,2015年中发9号、28号文件要求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推进电价改革。其核心思想是,在电网、输配电环节强化政府管理,因为这是自然垄断环节,同时,对发电、售电、用电方提高市场化程度,实现更加充分的竞争。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既要确保电网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又要使输配电价合理反映输配电成本,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优质的输配电服务。

在输配电价的计算方面,《办法》要求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并对折旧费、运行维护费、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等指标的核定原则和具体标准,以及不得计入输配电价定价范围的成本费用、资产等内容都做了规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是世界范围内规模巨大的电网企业,尽管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具有规模经济优势,有利于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但为更好地规范企业行为,防范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监管。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办法》出台的主要意义是对各省电网输配电定价机制进行规范,只有电网定价机制规范后,“管住中间”在实施过程中才能得到保证。

曾鸣认为,《办法》的出台将在实质上改变过去电网企业差价盈利的模式,转变为有效成本加固定回报率的全新模式。“《办法》将从多方面对电网企业产生明显影响,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是把‘双刃剑’。”

曾鸣表示,一方面《办法》里面有激励机制,如果电网输配电成本控制得好,就能得到激励;另一方面,如果电网投资产生失误,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记者注意到,《办法》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做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办法》要求建立成本节约分享机制,规定企业实际借款利率、线损率低于政府核定标准的,节约部分按1:1由企业和用户共同分享;相应的约束机制包括,电网投资与电量增长、负荷增长、供电可靠性不匹配的成本费用暂不予纳入输配电价,抑制电网过度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指出,“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也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输配电价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制定独立输配电价,推动电力市场交易。

不过,曾鸣向记者表示,很难说降电价就是改革输配电定价机制的目的之一。“否则,就是默认过去的过网费用都是高的,实际上现在有些地区制定出来的输配电价格也未必比原来的低;所以,输配电定价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管住中间’,至于最终电价是降还是升,需要根据规范的公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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