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方案 全面取消15%药品加成(政策解读)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日期:2017-03-23 09:09
分享:

3月22日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召开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方案将于4月8日正式实施。

根据此次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要求,北京市将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即以药补医机制,将公立医院收入从现在的服务收费、财政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改革内容

据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介绍,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另外,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余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

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惠民措施

3月22日,北京晨报记者从人保局了解到,在医保惠民措施上,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本市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1 不断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前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方便百姓就近就医。

2 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

3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

4 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5 无论门诊和住院,因病情需要,参保人员可以顺畅地进行转诊、转院

6 对社区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使患者在社区就医的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促进分级诊疗。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