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上海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生产批发突破区域限制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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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组织领导,稳步推进改革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财政局、市盐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落实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本市盐业体制改革如期顺利完成。

(十三)平稳推进改革

改革过程中,为保持本市食盐市场稳定有序,过渡期内,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领食盐批发许可证工作及相关备案管理、推动盐业政企分开、做好本市食盐储备等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做好市盐务局市场监管职能的划转与盐政执法衔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深化监管责任,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十四)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确保过渡期内食盐安全

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有效规范和净化本市食盐市场。新的食盐监管体制没有建成并有效开展工作之前,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盐务局等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盐务局配合)

(十五)加强盐业改革宣传引导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改革内容的解读,消除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食盐安全的宣传,普及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盐安全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盐安全监督。(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本市各有关单位配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设置过渡期分步推进。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2017年1月1日后,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盐业体制改革任务,并总结全市盐业体制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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