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 上海医保24种肿瘤药大降价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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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  12月29日, 上海医保官网发布《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将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

第一批试点品种为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共24种(完整名单见文末)。今后上海市将结合医保目录准入、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等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疾病发病率、疾病经济负担、药品疗效、药品价格、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扩大试点品种范围。

根据《通知》,患者自费负担将大大减轻,例如吉非替尼谈判之前的价格为5240元/盒,谈判后降为2358元/盒,谈判前患者月均药品费用约15000元,谈判后的月均药品费用降至约7000元,从《通知》中可以看到,在纳入医保支付后,使用上述靶向药的患者每盒只需自负950元,相比价格谈判及纳入医保之前的费用大幅下降,负担明显减轻。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为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妥善回应民生关切,切实减轻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药费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沪府〔2016〕4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医〔2016〕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本市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品种确定

第一批试点品种为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部分药品”)。

今后本市将结合医保目录准入、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等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疾病发病率、疾病经济负担、药品疗效、药品价格、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扩大试点品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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