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第三批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附图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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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工信部公告第三批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两年公示期间不受理被公示企业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公示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恢复受理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及考核不合格企业,暂停其《公告》且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以下为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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