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4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自9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来源:中国奉节网 发布日期:2017-08-1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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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 近日,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要求,我县共确定64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

据了解,这64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有: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百草枯(水剂)、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神农丹)、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水胺硫磷、灭多威、硫丹、溴甲烷、杀扑磷、氯化苦、氧乐果、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丁酰肼(比久)、氟虫腈、丁硫克百威、乙酰甲胺磷、乐果、三唑磷及其复配剂。

相关部门提醒,严禁通过网络、物流、周边地区等渠道购买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在控制重大农作物、森林、园林病虫、草、鼠害,防控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确需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由县农业植保站、县林业森防站统一采购、配送,并监督使用;对擅自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我县还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销售、储存、使用64种所列农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3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56512919565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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