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印发(附图解)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3-2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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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其中明确到2020年,努力将成都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低碳发展“引领区”、低碳生产生活“标杆区”、低碳市场化服务“核心区”和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示范区”,以及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加入“中国达峰先锋城市联盟”,2025年之前实现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成为国内低碳发展先进城市。

就具体目标而言,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达到省控制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森林蓄积量34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中有升,占比力争达70%,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5%;全市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

主要任务

构建6大绿色低碳体系

提升低碳发展基础能力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的主要任务为构建绿色低碳制度体系、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构建绿色低碳城市体系、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构建绿色低碳消费体系、构建城市绿色碳汇体系等6大体系以及提升低碳发展基础能力。

记者了解到,构建绿色低碳制度体系,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人才管理体制和投资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将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政绩考核问责。探索建立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识制度,促进低碳产品推广和应用。制定和完善低碳发展的生态激励政策。出台鼓励低碳消费的相关政策。

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上,明确到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3.3%。同时,深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准入门槛和主要产品能耗限额水平。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将构建绿色低碳城市体系,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设和成品建筑,加快转变交通出行方式,坚持行人、非机动车和公交车优先的低碳交通理念。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达到60%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65%以上,其中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50%以上。

在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上,将能源结构调整作为低碳转型的重要目标,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到2020年,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3%,清洁能源在全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达到57.4%。

在构建绿色低碳消费体系上,将实施节能降碳全民参与行动。推行“个人低碳计划”,开展“低碳家庭”行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同时,启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试点,建立节能环保名优产品目录。

在构建城市绿色碳汇体系上,将进一步夯实“山水田林湖”的生态本底,促进森林、河湖湿地、绿地共同增汇,为城市低碳发展构建有效的碳汇体系。明确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同时,提升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实施意见》明确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搭建西部碳交易中心平台。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数据信息系统及公报制度。推动各区(市)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重点企业碳核查,分解落实碳排放控制目标,逐步建立区(市)县、重点企业碳排放控制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

重点工程

落实具体负责单位开展十大重点工程

记者了解到,围绕着我市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的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大重点工程,并具体落实到了各个责任单位。这十大重点工程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完善工程、低碳产业升级工程、低碳技术创新工程、绿色建筑发展工程、低碳交通建设工程、能源结构调整工程、低碳全民参与工程、低碳示范引领工程、城市固碳增汇工程、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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