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1-04-21 10:54

中商情报网讯:《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遵照《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引领全省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必须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国际环境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深刻认识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使命新担当,系统总结全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科学把握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不断开创振兴发展新境界。

第一章 编制依据和发展基础

第一节 编制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主要依据包括: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注:①2020年情况均为预计数,具体以统计局公布为准。②“[]”内为累计数。 ③带*指标为2019年实际完成情况。 ④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的绝对数和增长速度,按2020年可比价。 ⑤2019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累计完成情况按扣除大连恒力石化项目新增能耗影响后测算(如不扣除,实际完成[4.64])。

党中央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战略决策。

国务院部署安排。国家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东北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等方面工作部署。

省委总体要求。辽宁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文件和重点工作部署。

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通过实地调研、专题座谈会和互联网征集等方式,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组织企业家、科学家、基层代表、各领域专家学者论证研讨,充分吸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

辽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三五”时期是辽宁振兴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城市群等重大国家战略带来的竞争压力与合作机遇,面对中美经贸摩擦带来的深刻挑战,辽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中,激发爱国热情、汇聚振兴力量;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雨同舟、众志成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中,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拉票贿选案,持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坚决纠正经济数据弄虚作假问题,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总结评估报告》,在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突出不确定性、经济基础恢复尚不牢固、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凸显的时代背景下,“十三五”规划24项主要指标中,完成11项约束性指标和5项预期性指标;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做实经济数据等多种因素影响,2项约束性指标和6项预期性指标未完成。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新时代发展要求和现实基础为依据,深刻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挑战和机遇,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

第二节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六项重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在主动做实经济数据的基础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经济实现企稳回升。2020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5115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3.2%。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5.3%和7.7%,城乡差距持续缩小。

重点改革取得突破。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率先在全国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取消调整行政职权1198项,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优化上线,创办企业事项最快半天内办结,市场主体新增近300万户。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成功组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国有经济布局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事业单位改革取得突破,新组建企业集团113户。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8%。

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和淘汰钢铁产能602万吨、煤炭产能3857万吨、水泥产能86万吨。先进制造业不断壮大,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现代物流、邮政快递、商贸流通、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结构持续优化,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五年间粮食产量年均达到460亿斤以上,创历史最高水平。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持续增强。

创新驱动成效明显。科技创新取得一批重要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90项。纳米结构金属材料研究取得颠覆性突破,“海翼号”深海滑翔机下潜深度刷新世界纪录,国产首艘航母、全球首艘30.8万吨超大智能原油船、跨音速风洞主压缩机等一批大国重器在辽宁问世,超大型离心压缩机、盾构机等产能实现新突破,“辽宁造”医疗装备千里驰援武汉,“重器辽宁”深入人心。科技创新实力稳步提升,全省两院院士达56人,科技投入强度、科技成果转化率、发明专利数连年增长。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国家赋予沈阳的27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任务全部完成。创新主体活力持续迸发,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6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00家。

开放水平不断提升。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参与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显著,“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综合运输通道开通运营。全省进出口总额累计实现3.37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90多亿美元。宝马沈阳新工厂、大连英特尔二期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辽宁自贸试验区123项试点任务全部落地。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53国公民来辽宁可144小时过境免签。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推进,对口支援与合作、东北地区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沈阳经济区加快建设,产业、交通、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发展机制不断完善。沿海经济带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国家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兴边富民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抚顺西露天矿综合整治启动实施,阜新露天矿治理和综合利用初见成效。

基础设施加快完善。优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京沈高铁建成通车,高铁通车里程全国领先,港口资源整合实现突破,辽港集团挂牌运营。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全国领先。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4.6万公里。沈阳、大连机场旅客吞吐量均突破2000万人次/年。能源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辽宁段投产通气,徐大堡核电二期、红沿河核电二期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重点供水工程建成通水,二期工程等加快建设。信息传输网络更加高效安全,光纤和4G网络信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成5G基站2.5万个。

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15个省级贫困县、179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84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蓝天、碧水、净土和青山工程扎实推进,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6%,较五年前提高11.1个百分点;辽河、大小凌河生态廊道基本形成,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加强。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园覆盖率达到78.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5年增加到11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成,沈阳、大连、鞍山、盘锦获评国家文明城市,辽阳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共卫生体系经受住新冠肺炎疫情考验,沈阳、大连、锦州三大医疗救治中心加快建设,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列入国家首批试点。《黄玫瑰》等一批文化精品获国家“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99%,全省共获得世界冠军39个、全国冠军247个。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28.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实现均等化,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十六连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863处,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6%和82%,435万人饮水状况得到改善。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提升,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成果显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净化,各类社会矛盾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边境安全全面巩固,全省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为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110.5万名党员干部投身抗疫一线;330.9万名党员捐款3.2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先后派出11批医护人员驰援湖北,规模居全国前列,支援武汉雷神山医疗队获得“时代楷模”称号;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中央表彰。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日益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增加41.8万人和26.5万人。

“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中共辽宁省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政府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认真履职、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为“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发展积累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又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和智能制造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治理体系深度变革,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国际关系中不公正不平等现象依然突出,全球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配套能力,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为民族复兴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尚有弱项。

从辽宁自身看,经过多年努力,在资源、产业、科教、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支撑能力,积蓄了强劲的发展势能,具备了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的有利条件。立足国家发展大局,肩负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使命,地位重要、作用突出。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新突破等重要指示,为辽宁振兴发展确立了新目标、寄予了新期望、注入了新动力。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振兴发展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由传统模式加速向新科技革命驱动模式转型,面临更为激烈的全球产业竞争和日渐复杂的智能治理趋势,需要破解更多深层次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市场化程度不高,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新增长点没有系统形成,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突出,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对外开放优势未充分发挥,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较重,一些干部思想观念解放不够到位、干事创业激情不足。

综合研判,新时代辽宁加快振兴发展面临诸多重大机遇。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持续激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活力。二是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新使命新担当,辽宁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关键地带,通关达海,战略作用突出,具备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优势条件。三是辽宁工业基础雄厚,产业优势突出,应用场景丰裕,有利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未来产业充分孕育发展。四是辽宁人文底蕴深厚,现代教科文事业发达,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正在加快形成,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发展比较优势正在加快释放。五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中日韩自贸区预期、京沈高铁全线运营等重大机遇,与辽宁改革开放创新形成历史性交汇,必将推进内生动力加快集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辽宁振兴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未来美好蓝图催人奋进。

“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更好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国内大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枢纽作用,实现高科技引领产业发展、高效率驱动要素体系、高价值实现改革蓝图、人民共享高品质生活,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第三章“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担当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辽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展示辽宁振兴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

第二节遵循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省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协同发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开放活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持续增强振兴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谋划、统筹推动各方面工作,做到全局与局部相统一、当前与未来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衔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瞄准目标、久久为功。保持战略定力,凝聚奋进力量,发扬斗争精神,扎扎实实办好辽宁自己的事,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坚强支撑,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勇立时代潮头,重塑环境、重振雄风。

第三节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综合实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新台阶,建成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健康辽宁,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成为对外开放新前沿;建成交通强省,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进入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四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辽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的支撑条件,通过五年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力争高于全国水平,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实现前移。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明显改善,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数字经济比重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推出一批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新前沿建设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幅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显著提高,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中心城市、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城乡区域协调性明显增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力争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人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均期望寿命保持全国领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依法治省迈出坚实步伐,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基础更加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的绝对数和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②[]内为5年累计数。 ③指标名称前标注★的为参照国家规划《纲要》指标体系设置的指标。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占比。 ⑤“三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指标,待国家统计局公布相关统计标准和数据范围后再行测算。

第二篇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

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是辽宁必须肩负起的光荣使命。必须锚定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以超常规的努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突破,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新突破,实现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新突破,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新突破,实现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突破,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突破,实现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新突破。

第四章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加快高水平制度建设,破除发展瓶颈、汇聚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振兴发展的战略问题,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生态。到2025年,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建设高效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拓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广度和深度,简化审批流程,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各类涉企注销业务“一网服务”。完善投诉机制,做到“接诉即办”,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构建优良法治环境。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创新监管手段,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法治意识,强化违法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畅通便利开放环境。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推广,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建设口岸大通关系统,优化完善通关便利化制度流程,简化申报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打造信用辽宁。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大力倡导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区域市场信用水平,建设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省、市、县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归集、处理能力,有效支撑信用查询、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和监管功能。坚持信用监管和服务双轮驱动,完善政务诚信、信用承诺等方面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诚信辽宁建设,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加强公民诚信道德建设。

塑造文明包容人文环境。增强城乡人文魅力,加强营商文化建设,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办事不求人”的氛围,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适应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的商业和人文氛围。

专栏3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程

(一)建设政策精准推送平台

对各部门政策信息进行标准化、精细化梳理后精准有效推送至企业,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二)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围绕我省重大产业和重要领域,汇集优质人才项目和创业项目,对集体落户、办理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等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张网办理”。

(三)建设项目管家服务平台

将全省项目管家纳入平台监管,对解决企业需求进行闭环管理,为全省大中小微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四)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系统

研发“一件事”并联审批系统,实现200个跨部门联办的“一件事一次办”。

(五)推进跨区域通办工程

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实现500个事项“省内通办”,200个事项“东三省通办”,100%落实国家部署的“全国通办”事项。

(六)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围绕九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申报材料压减70%以上,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天以内。全面实现“一支队伍”辅导、“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蓝图”统筹、“一个系统”审批、“一个平台”监管、“一张网通办”。

(七)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调度监察系统

完善省、市、县、乡、村各级政务服务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全过程监察,建设符合辽宁实际的智慧大厅监察中心,实现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集中管理、实时监察、统计分析、绩效考核”。

(八)掌上办、线上办、就近办、一号通办专项工程

全面提升“辽事通”等APP服务能力,“政务服务驿站”实现全覆盖,健全非紧急类咨询投诉建议办理体系,全面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第二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重点基础领域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中高端集中。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支持能源、铁路、电信、公共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鞍钢和本钢等央地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培育世界一流钢铁企业。

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通过增资扩股、股权置换、产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混促改、以改增效,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提高国有企业经济贡献率。着力引进一流战略投资者,推动一批混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上市,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推动建立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区域性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建立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经理层市场化选聘。

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改革,盘活存量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贯通高效的监督机制。

专栏4区域性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

(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沈阳市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提升为由辽宁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

(二)建立健全“省为主导、市为载体、省市联动、协同深化”的领导协调及工作机制。

(三)推进沈阳市区域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推动央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产业升级。

(四)以大连市为主,配合招商局集团共同开发建设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第三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优化支持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制定实施《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废除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领域。完善对民营企业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本地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激励机制,形成尊重、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精准实施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强化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精准扶持,发展供应链金融,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全力缓解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制造。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商协会组织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节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健全现代财税体制,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稳慎推进金融创新,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坚持以预算项目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一体化。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的放大机制和竞争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健全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科学确定省以下财政收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保持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合理比重。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并统筹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加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确把握金融本质,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推动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健康发展。不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持续推进银税互动,完善“信易贷”平台,加强各地平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空间。规范各类金融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加快推进金融系统改革。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等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构建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立体金融服务支持体系。引导地方法人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提高中长期贷款、首贷和信用贷款比重。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稳妥推进城商行改革。加强金融控股集团资本管理、风险管控、协同发展功能,支持担保集团健全再担保体系。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增加品种供给,向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发展。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完善功能。建设全省统一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动股权投资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

专栏5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我省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各市政府建设的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两部分,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核心,利用“数字政府+金融科技”模式,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服务(一):通过建设网站、提供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等措施打通企业数据与网络平台的通道,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网络基础设施服务。

服务(二):整合政府数据、产业发展数据、企业公共信用数据等各类数据,建设服务金融企业的大数据平台。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加工整理,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以及线上撮合服务。

服务(三):根据金融机构的需求,构建企业信用评估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描绘企业信用画像,为金融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五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坚持市场化改革,深入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有效降低各类要素成本。推进存量土地有序流转和开发利用,提供灵活高效的产业用地保障。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推动降低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放宽制造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门槛,降低港口、航运、公路、铁路物流收费。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分类制定衍生数据要素的管理机制,强化要素交易市场监管,构建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提升市场环境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立维权投诉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建设智能大市场,构建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完善价格调控机制,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完善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把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加强规制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化“卡脖子”清单为机遇清单,以更大勇气、更多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国防军事单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和贡献率。

第五章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辽宁振兴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塑造发展新优势,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第一节创建科技创新高地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辽宁产业发展方向,构建以沈阳、大连为核心,以国家级创新平台为引领,以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为载体,辐射全省乃至东北亚的科技创新高地。

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以全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建设,建成国际一流的综合性材料基础研究平台。对标国家实验室,建设辽宁实验室,加快推进材料科学、智能制造、精细化工与催化中心建设,创建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沈阳市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支持大连市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投中心。积极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力争取大连先进光源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和基础科学研究中心落户辽宁。加快建设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建设健康医学研究中心。积极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装置共享平台建设。

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建立科技创新统筹协调管理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能力。鼓励引导在辽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推进科技创新,优化提升一批高水平科研科创机构。

建设创新资源集聚高地。高质量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高标准规划建设沈阳浑南科学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推进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国科大能源学院、大连清洁能源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创新集聚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更多省级高新区晋升国家高新区。鼓励以国家级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各类园区,培育建设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依托沈大沿线高新区和重点城市建设沈大科创走廊。

深化科技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全省科技要素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布局,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攻关,鼓励省内用人单位在省外建立研发中心(机构)、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创业基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联合研究、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和跨境合作。支持海外企业在辽建立研发机构、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以东北亚和中东欧国家为重点,拓展深层次国际科技合作。

专栏6创建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一)创新实验室体制机制

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赋予领军科学家充分的人、财、物、科研组织等自主权,实施全新的科研项目组织机制和经费使用机制,强化人员分类管理与评价激励,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环境。

(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学科领域及相关前沿交叉领域,布局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类、新技术新动能类、基础研究类和人才培育类”等重大科技项目,积极承担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科技任务,支撑引领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三)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围绕辽宁实验室创新发展,支持沈阳高能射线多束源材料多维成像分析测试装置建设,集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

第二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突出产业政策的战略引导作用,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把握技术创新的经济活动属性,支持企业涵养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技术共进的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由企业做“盟主”、契约为纽带、市场目标明确的科技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各类平台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跨界融合发展。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深度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注重发挥企业家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家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

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雏鹰”“瞪羚”“独角兽”和“啄木鸟”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设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拓宽创业投资、科技担保、风险补偿等多元融资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

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化发展,加强共性技术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专业孵化器建设,推进行业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技术合作协作。

第三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解决“卡脖子”问题,强化科技创新有效供给,提升全面支撑能力。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适应振兴需求、彰显辽宁科技优势的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和进口替代清单,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努力攻克集成电路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精细化工、特种金属、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高端医疗设备、生物医药等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工业半导体材料和芯片、工业基础软件等“卡脖子”技术突破,开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

发展面向重大应用场景的关键技术。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并重,实施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聚焦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精细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医疗设备、节能环保、智能建造和现代农业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大力发展民生科技,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应对生产安全、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事件的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

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学科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共性基础技术供给。围绕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等,探索开展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纳米科技、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研究。瞄准先进制造、新材料、催化与清洁能源、重疾诊治等前沿领域,推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催生颠覆性技术,促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高质量实施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和项目,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和学科升级,积极引入境内外高水平学科资源,大力推动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

专栏7发展面向重大应用场景的关键技术

(一)高端装备制造

突破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装备、工程机械装备、石化成套装备、矿山成套装备、交通装备、能源装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制核心零部件及整机产品,在汽车等典型行业开展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应用,提升装备制造业自主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整机集成能力及信息化水平。

(二)精细化工

突破绿色高效合成、危化反应过程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高性能催化剂、新型农药、高性能颜(染)料、新型助剂、高端润滑油及其添加剂、高性能表面活性剂、电子化学品、新型功能涂料、高端含氟化学品、高附加值化工中间体、生命化学品等产品研发力度,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条,提升基础化工原料省内利用率。

(三)新材料

构建覆盖原材料资源高效利用、基础材料品质提升、新材料研发应用、材料与制造深度融合、废弃材料资源回收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技术创新链条,实现新材料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

加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下一代通信、大数据与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文化科技融合等方向关键技术攻关与创新产品研发,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能力。

(五)生物医药与卫生健康

以化药、生物药、中药等为重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加强与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纳米等新兴技术融合发展,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水平。开展重大慢性病的早期诊断、早期预防和精准治疗研究,加强重点传染病预警、预防、诊断和治疗新技术及重大疾病防控研究,提升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疾病管理等康养技术水平。

(六)医疗设备

开展光子计数探测器、超清TOF重建、多模态影像融合分析、AI低剂量能谱成像、智能辅助诊断、手术机器人智能影像引导、实时感知与人机交互、即时检测、活检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制光子计数CT、全数字化PET/CT、智能化MRI、超快便携US、复合一体化诊疗系统、智能放射治疗系统、消化系统手术机器人、检疫作业机器人、导航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医疗设备。

(七)智能建造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和绿色建筑建材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智能控制和优化、新型传感感知、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诊断与维护等一批核心技术。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场景。

(八)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

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技术,煤炭及二氧化碳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核能、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储能与能源互联网技术等,推动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发及应用,发展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提升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水平和能力。

(九)海洋

加强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海上可再生能源利用与转化、海洋工程、海洋食品加工、深海装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等领域技术创新,构建完整的技术开发体系,全面提升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自主创新能力。

(十)现代农业

重点围绕生物育种、现代种植业、现代畜牧业、水产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装备、黑土地保护、农业信息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开展玉米、水稻新品种及辽育白牛等自主知识产权农业生物技术研发。

第四节优化创新生态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和水平,以良好的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出台《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构建科技创新制度供给体系。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和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考核、多元评价、中长期绩效评价等制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优化科技奖励制度。深入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广泛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积极吸纳省内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落地。高标准建设枢纽型技术转化和交易平台体系。培育发展技术经理人,建设技术转移专员、知识产权专员及综合保障等“一站式”服务的技术转移队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中试基地。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运营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知识产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创新精神、求实精神、奉献精神、协同精神、育人精神,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恪守道德、严谨求实的学术品格。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推动科研诚信管理专业化常态化,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科技计划监管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第五节大力引进集聚高端人才

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建设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营造爱才、识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注重立足本地实际,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发挥企业作用,促进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升级“兴辽英才计划”,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重点资助一批“高精尖”人才。完善院士工作站常态化联系机制,发挥院士传帮带作用,加强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引聚。实施高端团队“带土移植”工程,引进领军人才团队和高端科技项目。深入推进柔性引才。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弘扬工匠精神,塑造“辽宁工匠”品牌。

提升人才服务效能。探索建立年薪制度、弹性工作日和竞争型人才使用机制,组织“专家服务团”进企业、进项目、进园区,开展“订单式”技术改造和科研攻关,转化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三链融合”,引导人才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人才管理权限全链条下放,激发用人主体引才用才“原动力”。建立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机制,吸引“候鸟型人才”联合创新。探索人才价值资本化、股权化有效路径。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和产才融合平台,完善“平台+人才+机制”工作模式。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安居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养老、出入境签证等“保姆式”服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沈阳、大连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验。提升优质人才对辽宁发展环境的满意度。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双创服务平台,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探索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服务体系和国际人才流动制度。健全留学回国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提高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

专栏8专项人才工程

(一)兴辽英才计划

5年共遴选支持约1500名高端人才。其中,杰出人才10名,青年拔尖人才500名,领军人才1000名。领军人才中,从事基础研究的200名,从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300名,哲学文化、教育教学、医药卫生、金融、农业等重点行业500名。

(二)高端团队“带土移植”工程

采用“项目+团队”引才方式,5年计划引进30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高端人才团队,引领带动机器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以及增材制造、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量子科技、储能材料等未来产业快速发展。

(三)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计划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建一批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力争全省服务机构达到1700家,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5万人。

(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弘扬“工匠精神”,着力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水平,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每2年评选一批“辽宁工匠”“辽宁技能大奖”“辽宁技术能手”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支持沈阳推进“盛京工匠”培养工程。

第六章全力打造数字辽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赋能增效,用数字经济引领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深植“数字基因”,加快辽宁“数字蝶变”。

第一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构建大数据深度科学辅助的政务管理运行新机制、新平台,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完善政务基础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原则,建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服务云。加快推动各级业务系统云化迁移,聚合业务应用和政务数据,形成省市两级云管理服务体系和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依托省市两级大数据和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公共信息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制订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和技术应用等规范标准。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省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全方位协同管理和服务。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优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移动端办理。

推动数字化治理。建设应急响应和智慧决策一体化平台,完善“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生态环境”,深化智慧交通综合治理。建立多元共治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政府监管水平,落实互联网平台管理责任,推动治理模式升级。

第二节加强数字社会建设

强化系统集成、整体提升,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城市、数字乡村等迭代进化。

推进信息惠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建设省级就业和社保信息资源库,提升智慧社保服务水平。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搭建“辽宁图书馆文化驿站”,丰富数字文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构建“教育云”平台,推进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全面建设智慧校园。

建设智慧城市。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整合交通、安全、环境等数字化子系统,实现城市云脑“一体贯通”。推进城市物联感知体系“全域感知”。支持沈阳、大连、锦州、朝阳等市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联网化、智能化水平。

建设数字乡村。提升乡村网络覆盖水平,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工程,推进乡村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建设。加快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

第三节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

加快数字技术全方位、全链条赋能产业,利用数字化场景牵引技术创新、拓展市场空间,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推进工业数字化。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运维服务等各环节融合应用。面向重点行业,形成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研发制造、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业态。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体系,推进企业级、行业级、综合性平台建设,普及标识解析应用。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的工业互联网,加快企业数据、业务和设备上云。

推动农业数字化。建立农业大数据库,搭建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应用系统。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搭建自动养殖、动态监测、物联网管控系统,建设数字植物工厂、智慧养殖工厂、数字种业工厂。建设农业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智能植保防御体系。推动农业智能化生产和农机设施智能化改造。建立数字养殖牧场和奶业云平台。建设渔船智能监管系统和设施渔业智慧管理平台。加快涉农数据上云,鼓励开发农业信息服务产品。推动农业新业态发展,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

促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物流园区、电商快递园区,推动海陆空一体化联运中心建设,搭建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发展数字商务、主播经济。加快建设大连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丰富远程医疗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强全域智慧旅游服务。依托大连、沈阳综合优势,建立有影响力的现代传媒和动漫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专栏9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行动

(一)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加快推动企业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到2025年,实现20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其中工业企业5万家。

(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支持企业利用5G、软件定义网络、工业无源光网络、边缘计算、标识解析等新型工业网络技术改造内网。推动建设垂直行业企业内网标杆网络,形成汽车、化工、钢铁、机械等支柱产业企业内网升级样板。

(三)智能化提升工程

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装备制造、石化、冶金等重点行业的融合应用,培育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95%。

(四)工业数字化应用场景

突破云制造与制造物联关键技术,在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推广融合应用场景。

第四节发展壮大数字产业

支持数字产业全链条发展,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创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巩固软件外包业务优势地位,依托沈阳国际软件园和大连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的软件产业自主研发基地、服务外包承接基地。依托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工业软件产业,构建工业软件平台体系和自主可控的工业软件生态。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发展新兴软件产业。开发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开发工具等关键基础软件。支持先进算法研发应用,发展面向大数据应用的大型通用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大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非结构化数据处理等软件产品。

做大做强集成电路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沈阳集成电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大连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朝阳半导体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盘锦光电产业基地、锦州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建设。做强集成电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优势产业,提高集成电路特色材料配套能力。围绕嵌入式CPU、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等领域,强化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内容与服务协同创新。

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加强新一代机器视觉、物联网核心芯片、智能计算芯片等技术的前瞻布局。发展新一代工业机器人,大力推广人工智能产品在装备、电子、轻工、建材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大特种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和专用传感器研制。开发自主导航、通信与控制等技术及产品,发展智能运载工具。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手机、车载智能终端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支持沈阳创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布局新一代网络安全产业。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面向IPv6安全、5G安全、大数据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新兴领域,发展拟态防御、态势感知、数据加密等网络安全新技术和新产品,创新网络安全标准与应用管理模式,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基地。

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面向第五代和未来移动通信技术,研制工业无线网络接入网关产品、网络配套产品及基于未来移动通信技术的关联产品群,形成设备、技术和服务品牌。培育物联网产品制造产业,加快发展嵌入式软件、网络服务、传感网智能管理等物联网服务业。

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建设全省区块链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区块链产业创新平台、沈阳东北亚区块链总部基地、大连区块链产业园。加快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工业、能源、医疗、生态环保等重点行业应用,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贸易试点。

专栏10数字产业化发展行动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以大连高新区新型工业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基地、沈阳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依托,加快推动软件产业转型升级。

(二)人工智能新兴产业

发展智能软硬件、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产品,整合沈阳、大连优质资源,建设全国最大的机器人研发和制造基地。

(三)大数据产业

重点研发海量数据存算、数据分析挖掘、安全隐私、大数据归集管理、虚拟现实、大数据与医疗知识融合等关键技术。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园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培育建设大数据产业聚集带。

(四)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

重点支持沈阳自动化所、沈阳计算所等突破5G无线传输技术、低时延技术、网络切片技术,研制5G现场网关、传感器、AR/VR工业应用、边缘计算平台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关键技术。

第五节培育良好数字生态

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场景优势,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破除数据价值挖潜和数据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发展,释放数据要素倍增效应。

推进公共信息数据共享开放。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体系,稳妥推进资源开放。

深挖社会数据资源。拓展数据采集渠道,推动行业数据、第三方社会数据有序汇聚。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合作共建社会数据采集体系。培育规范的商业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综合开发和规范利用场景群。

完善交易规则标准。建立符合保密、平等和激励三大原则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研究组建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数据资源要素产权、定价、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机制。

第六节强化数据安全

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数据相关的权益,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面向公共网络服务系统、工业控制系统,以及能源、通信、金融、交通、卫生、教育等重要行业信息系统,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物理环境、通信网络、区域边界、计算环境和管理中心的安全防护,确保网络安全技术与业务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综合利用监控、运维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等平台,有效加强系统运行过程实时监测,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

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落实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等基础制度,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数据应用的统筹管理及行业自律。强化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完善技术保障手段,为数据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第七章加快推进智造强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工业振兴。全力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加强产业布局和能耗“双控”政策衔接,坚决遏制高耗能产业项目上马冲动。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和本地配套能力,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第一节改造升级“老字号”

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数字赋能,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实施产业基础振兴工程,发挥科技自立自强对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聚焦基础技术和关键领域,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需求导向,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成套设备等“卡脖子”关键技术装备,以及伺服电机、智能控制器、精密减速器等高性能、高可靠性关键部件和功能部件方面实现突破,补齐装备制造业中基础零部件、核心功能部件、关键核心技术等短板。统筹布局中试熟化、试验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建立重大装备攻关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采用专项资金后奖补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

推进智能化改造。充分发挥场景资源和数据资源优势,吸引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物资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高水平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围绕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的成套装备、汽车制造、集成电路装备、医疗设备、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布局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开展“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智能化改造。

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鼓励企业开展远程运维、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服务,构建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支持企业由装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鼓励整机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用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工程总承包,承接“制造+服务”交钥匙工程。鼓励开展试点示范,推进服务型制造模式在装备行业推广应用。

专栏11“老字号”重点产业链改造工程

(一)汽车产业链

加快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及耐低温、高安全性的动力电池PACK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整车控制系统、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控系统等。支持沈阳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汽车产业中心,建设新能源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形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整车产量达到150万辆。

(二)数控机床产业链

重点发展面向航空航天装备、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需要的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多轴联动数控机床及集成制造系统。开发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核心功能部件及应用软件。到2025年,数控机床行业营业收入争取达到200亿元,本地配套率达55%。

(三)输变电装备产业链

重点发展特高压变压器、大容量换流阀等输变电装备及零部件,重点攻克特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温升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建设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实现关键装备自主化研制和产业化。到2025年,输变电装备行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四)燃气轮机产业链

重点发展气压计的转子叶片、涡轮组件、发电机等燃气轮机设备及零部件,重点攻克设计、热端部件制造等先进技术,实现燃气轮机产品及核心配套件安全可靠、自主可控。到2025年,燃气轮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

(五)压缩机产业链

重点突破大型离心压缩机用轴承、联轴器、防喘振阀等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攻克高效降噪、稳定性、大型结构优化等技术难题,支持成果转化和首台(套)产品在重点工程的应用。到2025年,大型压缩机装备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六)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

围绕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等主流船型,加强节能、环保、安全、智能船型设计,重点发展VLGC、VLEC、LNG加注船及中小型气体运输船,加强海洋综合平台和大型邮轮技术储备。到2025年,全省船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亿元,本地配套率达到50%以上。

专栏12重大标准化检验检测项目

(一)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二)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三)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中心;

(四)医学影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五)生物制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六)医用数字成像设备重点实验室;

(七)化学药品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八)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能力提升工程;

(九)绿色建材检验检测技术平台。

第二节深度开发“原字号”

着力建链延链补链,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聚焦规模化、精细化、高级化,培育壮大本地化产业集群,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石化产业基地和冶金新材料产业基地。

推动石化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统筹优化石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整合炼化产能,推动炼化一体化,全面建设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建设辽东湾精细化工产业带,发展抚顺、辽阳、葫芦岛、锦州、营口等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构建“两极一地”为轴、沿海与内陆两翼协同发展的精细化工产业带空间格局。推进“减油增化”,增强烯烃、芳烃及其衍生产品的供给能力,建设聚酯、烯烃大宗化学品、通用树脂、合成橡胶、聚氨酯生产基地,重点围绕丙烯、橡塑蜡料、特种聚酯、特种橡胶等产品开展精深加工,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化工产品,逐步完善从石油化工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的全产业链。

推进冶金产业精深加工。提高钢铁及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和融合创新水平。以兼顾资源、铁路、港口、需求,推进集群化发展为原则,优化钢铁产业布局,推进优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发展高品质钢铁和有色金属材料精深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先进制造关键基础零部件及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等用钢以及高品质不锈钢及耐蚀合金、高温合金等先进钢铁新材料和高品质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海绵钛、钛合金、镁合金、锆合金、3D打印高性能金属粉末等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

加快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发展。研发生产高性能陶瓷材料、特种玻璃、新型建筑材料、高品质镁质耐火材料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产业,提升协同处置及消纳固废能力,推动绿色、新型建筑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推进菱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原料装备水平,开发建筑用、装修装饰用等镁建材,以及镁复合材料、功能氧化镁等镁化工产品,加快鞍山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和营口镁制品加工基地建设。

促进产业耦合协同发展。推动钢铁、化工、建筑材料等产业耦合,促进原材料工业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化工、冶金行业的副产品发展新型绿色建材,推动菱镁、水泥行业回收二氧化碳,发展碳化工产业。推广煤气制烯烃技术,合理利用钢铁、石化行业副产氢气资源,积极参与氢能产业发展;推进焦化企业利用煤焦油生产针状焦等产品,提高碳素企业的资源保障水平。

专栏13“原字号”重点产业链开发工程

(一)烯烃产业链

重点发展高分子量聚乙烯、聚丙烯专用料、EVA树脂、ECOH树脂等高端聚烯烃,补充完善环氧乙烷深加工产业链,发展下游塑料制品、日用化学品关联产业。到2025年,烯烃原料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合成树脂、表面活性剂产品实现在省内精深加工。

(二)芳烃产业链

围绕PTA原料资源,继续延伸发展差别化聚酯纤维、聚酯类工程塑料、聚酯薄膜等产品,构建炼油—PX—PTA—聚酯深加工全产业链。到2025年,全面提升PTA产品在省内精深加工比重。

(三)精细化工产业链

重点发展工程塑料、高性能合成纤维、碳素、特种橡胶、功能性膜材料等化工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新型催化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油品添加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到2025年,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高端电子化学品等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

(四)高品质钢铁材料产业链

重点发展海洋工程和船舶用钢、装备用钢、建筑用钢、汽车钢、电工钢、军工钢等先进钢铁新材料。加强与下游用钢产业的配套协作,加大先进钢铁材料的研发力度,推动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到2025年,高品质钢铁材料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

(五)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链

以铝和钛产业为重点,加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设,培育深加工企业。重点发展军工、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海洋工程等领域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提高产业链创新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铝产业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钛产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50亿元。

(六)菱镁产业链

提升镁质耐火材料质量稳定性,重点发展含铬产品的替代制品、无碳低碳镁质耐火制品和军工、航天航空用耐材涂料。研发和生产高性能、高附加值镁质建筑材料和化工材料,加快推广二氧化碳回收及提纯、电熔镁砂能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到2025年,菱镁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第三节培育壮大“新字号”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紧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培育新发展动能,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提升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推动自主软件生态建设,鼓励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平台软件创新发展,支持重大场景应用。加快建设辽宁省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等高端研发与应用平台。支持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和区块链产业孵化中心,形成全产业链生态。开展北斗卫星导航资源应用,在智慧交通、气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领域,构建北斗导航产业链。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扩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规模,加快在各行业普及应用,建设特定行业、区域、场景以及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做大做强燃气轮机、高端IC装备、现代医学诊疗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民用航空装备产业,重点发展轻型电动飞机等通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机载设备等,提升航空产业规模和质量效率。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全产业链发展,推进集成电路优势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提高SOI硅片、大尺寸抛光片、单晶硅棒/片等特色材料配套能力,提升信息化学品研发、生产、检测、应用能力,加快建设一批集成电路专用气体纯化系统生产线,建成集成电路行业使用大宗气体PPB级别分析检测实验室。

推进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完善链式研发创新产业化体系,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构建绿色高技术生物制造产业体系,培育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面向重大疾病、进口替代药物、优质医疗服务等新需求,重点发展单克隆抗体、新型疫苗等生物技术药物,开发化药新药,以经典名方验方为基础,推动中药新药和中药健康产品发展,加快老品种二次开发。发展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放射治疗设备等先进医疗器械,加快高压发生器、超导磁体等器械核心部件的国产化进程。支持本溪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基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推进专业技术研发和国际贸易,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中西医结合高品质康养康复训练基地。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冶金、石化、建材等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运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技术,做优节能产业。围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需求,重点支持加快改善环境质量、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及环境安全保障项目建设,做深环保产业。以废钢铁、废塑料、尾矿、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为重点,构建废弃物循环高效利用模式,做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增材制造、特种材料、无损检测等再制造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推进零部件、机电产品、工业装备等的再制造,做精再制造产业。做强节能环保服务产业。

积极发展氢能产业。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及集成系统,支持大连建设氢燃料发动机生产基地和燃料电池应用示范区。推进氢能商业化、产业化、集群化,先行先试。开展公交、物流、海运以及储能等领域规模化场景应用。支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葫芦岛兴城等地区建设氢能产业应用示范区,推进大连、沈阳、鞍山、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地区氢能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

超前布局未来产业。聚焦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技术、氢能与储能、增材制造、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石墨烯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加快布局。创建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全球未来产业趋势论坛。孵化未来技术应用场景,实施产业跨界融合示范计划,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和标志产品,形成新的产业梯队。

专栏14“新字号”重点产业链培育工程

(一)机器人产业链

突破高精度减速器、电机、伺服驱动、激光器系统等核心零部件和“卡脖子”关键技术,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移动机器人、洁净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标志性产品,做强深海、深空、手术等新一代机器人产品。支持沈阳建设“机器人未来城”。到2025年,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80亿元,本地配套率达到45%。

(二)航空装备产业链

做大做强通用航空装备产业,积极培育优势企业,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重点发展民用飞机大部件国际转包,支持电动飞机、无人机和低空通航产业化发展,支持航空产业集群发展。到2025年,民用航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20亿元,通用飞机本地配套率达到70%以上。

(三)集成电路产业链

做大做强集成电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关键材料特色产业,壮大集成电路制造,培育集成电路设计、封测等环节,推进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集成电路产业营业收入超800亿元,规上企业不少于60家。

(四)生物医药产业链

着力发展壮大抗体、基因工程等生物药产业规模,巩固提升疫苗大省地位。大力推进化学药新药高端化和原料药绿色化,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培育开发中药经典名方验方及民族药,拓展“辽药六宝”品牌,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营业收入突破800亿元。

(五)先进医疗装备产业链

研制完成3.0T超导磁共振等一批新产品,补齐关键部件制造能力短板,巩固提升医学检测、大型医疗设备、生物医药装备等方面核心竞争力,加大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先进医疗装备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50亿元。

(六)氢能产业链

重点发展制氢装备、储运氢装备、氢燃料电池以及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整机成套装备等,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突破质子交换膜、催化剂、膜电极等一批核心技术,支持氢能在热电联供、微电网、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推广应用。到2025年,氢能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第四节做精做优消费品工业

适应消费升级需求,集聚创意设计要素资源,推动消费类产品进一步品牌化、时尚化,向高端、健康、智能方向发展。加快提升消费品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优质企业向国际化品牌发起冲刺。

加快发展智能家电产业。重点发展智能冰箱、空调、高效照明等中高端产品,培育提供家电控制、全屋信息、智慧场景、耗材提醒等智慧化全屋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覆盖创意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的全产业生态链。

促进家装包装等产业发展。发展高性能膜材料及制品、可降解生物质包装材料及制品、生态环保型生活用纸及纸制品产业。培育个性化定制新模式,发展全屋定制家具等富有文化创意含量的家具家居家装产业。

加快发展纺织工业。改造提升纺织业,大力发展高档精梳及多种纤维混纺纱线、精品面料及定制家纺产品,产业用纺织品、柞蚕丝绸等特色纺织品。培育新型绿色化纤业,发展差别化功能性纤维和再生聚酯纤维,推动生物基尼龙56纤维研制生产,支持碳纤维、芳纶等高性能纤维的研发应用。发展高端服装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数字技术的应用,引导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和智能制造,提高文化创意能力,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时尚化需求。提升“中国防护纺织品名城”等名城名镇影响力,推动丹东运动户外、兴城泳装等重点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积极发展特色轻工日用品产业。推动轻工日用品业向功能型、绿色化、高品质方向发展。加快手表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提升陀飞轮工艺水平和专业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发展高端机械手表、智能手表,培育自主品牌。支持化妆品等日化产品向谱系化高级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发展乐器产业,重点发展精品钢琴、手工提琴以及乐器配套产品。

传承与发展工艺美术业。加强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传承与发展,依托3D打印、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创意设计,重点发展玉石、琥珀、玛瑙、煤精、辽砚、紫砂、贝雕、版画、芦苇画等特色产业区和现代工艺产品。

第五节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

坚持产业为民,更好增进人民福祉。系统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产业结构、质量和效益,加快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产业体系。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深度变革和优化升级,大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调优产品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服务经济规模能级,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链布局,构建基础能力强、附加值高、安全高效的产业链生态,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培育先进生产供应能力,扩大优质农产品、工业品和现代服务供给,推动生产、流通、消费模式深刻变革,在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更多新增长点。

优化产业发展制度环境。加快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以智能制造为牵引,适应“深度工业化”趋势,围绕产业链韧性、供应链弹性和价值链增值性,加强产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和配套体系建设,构建法治化制度环境和更加完善的市场决定机制,塑造要素体系、产业组织、市场需求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制定符合实际的产业政策,挖掘先进制造、石化和精细化工、汽车、机械、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潜能,积极培育以新一代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文创文娱文旅、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物流等为引领的新兴产业集群,构建创新引领、新旧并举、供需匹配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

优化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和各方联动,更好发挥政策、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支撑作用,加强大规模生产系统、柔性制造系统、可重构生产系统和工业互联网系统的战略部署,构建以我为主的供应链组织网络,促进三次产业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信息交互和智能协作,提升研发制造、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益。落实支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消除不利于数字经济以及医疗、教育、养老、设计、物流等领域优质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促进产业政策与财税支持、金融服务良性互动。通过财税、金融、投融资、户籍制度等方面改革,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生产力布局。

第八章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住“三农”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推进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生活持续改善,推动欠发达地区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改善民生福祉。支持欠发达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进一步提升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条件。选择15个省级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完善省内外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完善政策体系。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发挥再贷款、小额信贷等金融扶持政策作用,加大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第二节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产能、提质量、延链条、增效益同步推进。坚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塑造和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优化粮食品质品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水稻、专用玉米、优质大豆、特色杂粮,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提高粮食生产质量效益。加强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

推进“菜篮子”产品扩容提质。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产品和优势产区集中、果蔬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确保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做优做强设施农业,鼓励经济作物种植,推进特色果蔬全产业链发展。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稳定猪、禽养殖,大力发展牛、羊、驴草食畜牧业。因地制宜推行粮改饲,推进种养结合。科学确定区域养殖规模,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发展近海立体养殖,加快海洋牧场建设。加强渔业资源养护修复,合理确定沿海和内陆养殖规模,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全链条全过程监测检测,继续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和支持农产品生产者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强化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和恶意损害农产品食品安全行为。

专栏15农业提质增效工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程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农业地方标准达到1200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

(二)设施农业提升工程

到2025年,设施农业达到230万亩,种植设施蔬菜200万亩,设施水果产量稳定在95万吨以上。

(三)畜禽特色养殖

发展辽宁绒山羊、辽西驴、西丰梅花鹿、中华蜜蜂、柞蚕等特色品种养殖业,做强辽育白牛、草原肉羊、黑山蛋鸡、黑猪产业。

(四)精品渔业

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0个,年新建人工鱼礁区50万亩以上。建设大连远洋渔业基地,丹东、营口、葫芦岛渔港经济区,丹东、锦州、营口海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基地。

第三节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构建农业全产业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采用间套轮作、粮草轮作等方式,推进耕地保护与提升。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扩大有机肥、种植绿肥应用,扩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使用。鼓励生态健康养殖,优化种养结构。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创建30个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统筹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带动更多农民参与收益、增加收入。加强质量监管,培育盘锦大米、朝阳小米、丹东草莓、鞍山南果梨、绥中白梨、沟帮子烧鸡等原产地特色品牌。鼓励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发展,发掘工艺技艺,培育乡村特色产品。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借助“互联网+”提升特色农业供应链水平。依托原生态生产生活方式,利用乡村特色资源,培育休闲农业专业村镇、休闲农业园、休闲旅游合作社。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强做优粮油、果蔬、畜牧、渔业、林业等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引导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深化现代畜禽及肉制品产业链,做精水产品加工产业链,培育壮大“药食同源”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育特色食品产业基地,推动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水平。支持盘锦建设东北粮食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支持朝阳建设辽冀蒙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经验。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精致农业、功能农业等。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一批特色产业强县强镇强村,支持铁岭建设东北智慧农业协作中心和农业物流枢纽中心。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创新经营方式,培育壮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政府公益性服务和市场社会化服务协同发力。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生产性服务,创新农业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测检验认证平台。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

专栏16乡村产业振兴工程

(一)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

区域公用品牌200个,辽宁特产之乡300个。培育65个特色知名品牌,创建一批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

(二)智慧农业建设行动

建设农业资源大数据体系、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体系、“互联网+”农机作业、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渔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智能手机新农具系统和数字化产地市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线上销售的品牌农产品展销中心。

(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行动

新建24个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基本实现每个农业大县建设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培育4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行动

在城市毗邻区、城市副中心和卫星城、生态功能区、少数民族地区分别挖掘资源、文化等元素,发展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创建8个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4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开辟35个全国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

(五)乡村产业提升行动

新认定35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达到68个。建设5个国家级、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第四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新乡村。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示范引领、特色发展、改造提升、搬迁撤并四种主要类型,分类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推广新型农房设计和建设经验,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推广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全面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实现乡村5G网络覆盖。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优化农村快递网络。推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引入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深入持久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卫生厕所。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实现生产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依托乡村地区森林、沟壑、水系、渔村渔港、农耕文化、特色产品等资源,培育乡村旅游网络。到2025年,创建美丽宜居村5000个,其中美丽乡村示范村1000个,8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提升农村社会事业水平。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强化乡村医疗和卫生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医联体、医共体、家庭医生组成的分级医疗体系。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省农村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

加强乡风文明和社会治理。开展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史馆建设工程,保护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百镇千村文明村镇样板工程和百万志愿者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推动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入实施“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工程,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巩固壮大乡村专职调解员队伍,完善“村民评理说事点”基础性建设。抓好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试点乡镇、示范村建设。

第五节深化农村改革

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更多改革成果惠及农民。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稳步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服务和保障农民利益。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动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成员能力。推进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增强村集体致富带动能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深化农垦、集体林权等改革。盘活农业农村资源,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巩固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成果,到2025年,实现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第六节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以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为方向,加快补齐县域经济短板。统筹规划县域产业园区,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加快建设一批工业经济和现代农业强县。

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推动形成县域统筹谋划、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发展乡村普惠金融,探索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发挥好省级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建立城乡人才交流机制,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

第九章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

优化发展布局,建设高水平服务业集聚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现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一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构建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生产性服务体系。

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重点推进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实现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支持工业设计研究院和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和能力。引导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赋能,鼓励服务业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应用场景建设,培育高技术服务业集群。

积极发展现代金融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机构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支持设立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推动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法律、会计等相关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引进域外资金、人才等资源,促进金融双向开放。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优化全域物流服务网络,提升生产、运输、仓储、配送全产业链水平。加快构建“两主三辅”物流枢纽体系和“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加强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实现商贸物流转型升级,推动物流全链条降本增效。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冷链物流、应急物流水平,推进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发展,努力实现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加强大连、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支持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陆港网络建设。支持朝阳承担贯通东北、华北地区的综合物流枢纽功能,支持丹东建设面向东北纵深和东北亚经济走廊的综合物流中心。

加快发展会展业。支持城市承接区域性展会,培育一批会展名城、名展、名企,提升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支持沈阳、大连发展国际性论坛和国际品牌展会。巩固提升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辽宁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百年汽车论坛、中国丹东边境贸易博览会、中国(盘锦)国际石油与海洋工程装备博览会等展会国际影响力。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数字化运营,培育智慧会展生态。促进产业联动发展,培育会展业产业集群。

专栏17陆海物流大通道

(一)“两主三辅”物流枢纽

两主:沈阳东北亚国际物流枢纽;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三辅:营口、锦州、丹东物流枢纽。

(二)“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

三纵:大连—营口—鞍山—沈阳—长春—哈尔滨—满洲里;锦州(葫芦岛、盘锦)—阜新—通辽;丹东(大连)—通化—牡丹江纵向物流大通道。

一横:长春—铁岭—沈阳—山海关(含长春—阜新—朝阳—承德)进出关横向物流大通道。

第二节着力提升生活性服务业

突出民生导向,着力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品质化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服务消费需求。

持续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健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推动各类商品流通专业市场改造升级、差异化发展。加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步行街,优化城市商圈。发展新零售,推进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实施餐饮、住宿和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工程。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供应链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上下游资源,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大力推动传统大型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突出居家社区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服务供给。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提质扩容家政服务业。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促进居民享有便利快捷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融合发展。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提升家政服务智能化水平。

专栏18养老服务保障工程

(一)兜底性照护服务保障

每个县(市、区)建设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照护型特困服务机构。

(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到2025年,力争80%街道建有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

(三)扩大养老机构规模

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5%。

(四)提升养老服务应急救援能力

每个县(市、区)建设1-2所应急储备养老服务设施。

第三节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增强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鼓励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促进各种形式的商业模式、产业形态创新。

大力培育服务新业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会服务在线对接。有序发展在线教育,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电子处方流转等数字化服务。深入发展在线文娱,支持建设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大力发展智能体育,培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创新无接触式服务场景。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

加快发展服务新模式。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业态延伸拓展,推动上下游全链条一体化发展。鼓励建设“智慧超市”“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引导实体企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鼓励发展“云逛街”“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推进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支持商务咨询、法律服务、安全环保等服务机构发展。塑造“辽宁服务”品牌,创建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服务业品牌。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快完善适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认证和监管体系。发展多样化服务模式和支付方式,方便各类人群消费。

壮大冰雪经济。大力发展冰雪运动,推动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协调、相关产业融合的冰雪产业体系,推动冰雪产业项目化、集群化、品质化发展。建设高品质冰雪休闲度假小镇、冰雪温泉度假区和冰雪运动文旅产业带。支持冰雪场地、场馆设施建设,完善周边生活服务配套设施,促进温泉康养等业态与冰雪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培育辽宁冰雪品牌,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

第十章扩大有效需求畅通双循环

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把积极扩大内需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扩消费、强投资、优供给,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使命中挖掘市场潜力、改善供给质量,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贡献辽宁力量。

第一节全面促进消费

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挖掘新兴消费潜力,加快服务消费提质,促进实物消费升级,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充分激发城乡消费活力。

提升传统消费。提升商业街区风貌,形成一批特色步行街。鼓励建设社区便利店。支持平台企业建设线下优选产品体验店,培育“一刻钟”便民消费商圈。支持高品质“夜经济”,发展特色夜经济示范街(区)。鼓励“老字号”开设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快闪店等,培育“老字号”新零售集聚区。加快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开展家用名品惠农促销活动,完善耐用品购置补贴机制,鼓励康养、医疗消费服务向农村延伸。

培育新型消费。建设高品质消费集聚区,培育通用航空、邮轮游艇等新兴消费。扩大口岸免税业务,增设口岸免税店。鼓励发展“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消费模式。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实体体验馆。鼓励老旧厂区等工业遗存和闲置厂房向集商业、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消费综合体转型。

发展服务消费。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文旅体育等方面消费提质扩容。发展“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大力发展经济型、连锁型酒店,结合地方特色引导开发民宿饭店和家庭旅馆。鼓励发展假日经济,开展假日文旅消费季系列活动,支持开设假日集市和文旅休闲专区等消费场所。

优化公共消费。聚焦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大政府购买产品和服务力度,促进公共消费。加大养老服务、生态环境等基层民生保障力度。

改善消费环境。完善农村交通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打通优质商品进入农村渠道。完善商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降低服务品质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保障良好的安全消费体验。

第二节拓展投资空间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强化“项目为王”观念,以高质量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高质量发展。

补齐民生等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进城区、社区智慧升级和宜居化改造等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质量和运维水平。支持农田水利等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饮水安全、农村道路等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安全预警和防控系统投入,强化物资储备设施建设。

提升产业投资强度。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质量品牌提升、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技术改造投入。鼓励产业链企业协同提升、集聚化改造,推动产业整体向中高端升级。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育壮大新动能,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重大科研设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重大引调水、防灾减灾、送电输气、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核电、高压输变电通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流域治理等重大能源、交通、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城际轨道交通等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

有效吸引社会资本。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水电、铁路、港口、机场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

第三节扩大高质量供给

实施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扩大中高端技术和产品在总供给中的比重,以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促进国内大循环。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超过90%。

完善质量提升机制。优化质量治理体系、协同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开展省长质量奖等质量评选表彰活动,建设质量人才培养基地。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创建一批卓越质量管理示范基地。加强和完善政府质量考核,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

推动辽宁品牌升级。培育化妆品、服装、家纺、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高端品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区域品牌。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创建服务业“百强企业”品牌,新开拓一批“辽宁精品”。设立辽宁品牌日,实施辽宁品牌全域营销策略,健全辽宁品牌管理机制,实施品牌价值评价工程,加强质量品牌宣传,提升辽宁品牌国内外知名度。

加强质量标准化。强化标准化战略,建立重点领域标准体系。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将内外销产品实施范围向消费品等领域拓展。完善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绿色服务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检验检测机构。每年新增国家标准80项、地方标准120项。到2025年,各类有效认证证书保有量达到7.5万张。

专栏19品牌升级行动

(一)品牌培育工程

扶持辽宁省百强农产品品牌、“辽宁丝路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品牌、“辽菜”品牌,制定专项政策,丰富辽宁品牌体系。

(二)细分领域评选活动

邀请领域专家和企业代表,组建评选委员会,以“辽宁服务”“辽宁老字号”“辽宁人才”“辽宁胜地”“辽宁百道名菜”为主题,制定奖励办法,举办年度细分领域评选活动。

(三)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指导各地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区域,开展质量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

第四节培育合作竞争新优势

立足国内大循环,吸引国内和国际资源要素,增强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内外贸、进出口、引资与投资协调发展。

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拓展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主的新兴市场,优化货物进出口结构,形成以品牌、质量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资源性产品和重要原料进口。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主动扩大优质服务进口,促进数字服务出口。全面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加快培育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外贸企业。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海城西柳等推进内外贸结合市场工作,鼓励葫芦岛海洋时尚产业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推进丹东国门湾边民互市贸易区创新发展。支持大连建设国际油气现货交易中心。

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引进境外资本、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对外合作产业园区,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外资项目。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支持,推动一批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

第十一章优化区域布局促进协调发展

进一步完善区域政策和空间布局,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板块支撑和动力系统。巩固沈阳、大连要地要领地位,形成“双核”牵引的“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一圈”即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带”即辽宁沿海经济带,“两区”即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区)。

第一节突出沈阳大连双引擎作用

加强沈阳、大连两市协调联动,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成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家产业安全的战略承载区,东北亚高水平开放合作先行区。

强化“双核”联动发展。合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增强沈阳、大连协同联动效能,提升沈大经济走廊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引领推动“一圈一带两区”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赋予沈阳、大连更大自主权,鼓励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开拓创新,在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生产力布局等方面作出表率。

沈阳加快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城市功能定位,提高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率先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实现突破,在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中作出示范。充分发挥科教和人才资源优势,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提升,建设一批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文化地标和文化创意集聚区,形成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大力发展枢纽经济和总部经济,建设国家现代综合枢纽。

大连建设海洋强市。对标国际水准,突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带动作用,建设“国际性活力湾区”和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建设世界级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东北领先的新一代信息产业技术基地,形成高素质产业、高品质生活、高质量环境,不断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亚太对流枢纽、创新策源中心、蔚蓝时尚滨城”,加快迈向“开放创新之都、浪漫海湾名城”。

专栏20沈阳市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

(一)改造升级“老字号”

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通用石化重矿装备、电力装备和机床制造等产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汽车产业中心和机床制造产业中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通用石化重矿装备产业基地和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

(二)深度开发“原字号”

推动化工产业向精细化发展,冶金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建材、建筑产业向绿色现代化发展,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实现产业转型发展。

(三)培育壮大“新字号”

重点发展机器人、航空、IC装备、生物医药、医疗装备和新材料等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建成国家机器人产业基地,国际一流的航空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IC整机设备产业基地和全球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及系统配套集聚地,全国重要的生物医药基地、医疗健康装备产业基地和新材料产业基地。

专栏21大连市构建高能级现代产业体系

(一)数字经济工程

1.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2.集成电路产业“强芯”工程;3.工业互联网赋能工程;4.智能装备高端化工程;5.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工程;6.现代化农业体系培育工程;7.智慧海洋建设工程。

(二)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程

1.烯烃产业链;2.芳烃产业链;3.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4.高端轴承产业链;5.高技术船舶产业链;6.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7.汽车产业链;8.集成电路产业链;9.人工智能产业链;10.纺织服装产业链;11.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链;12.生命安全产业链。

(三)消费场景工程

1.无接触消费;2.新零售消费;3.电商平台消费;4.体验式消费;5.“夜经济”消费。

(四)都市型现代农业重点工程

1.粮食生产安全建设工程;2.“菜篮子”主要产品保障工程;3.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工程;4.智慧农业建设工程;5.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6.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

第二节加快建设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以沈阳为中心,以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为支撑,形成先进完善的轨道交通圈、产业协作圈、就业通勤圈、统一市场圈和品质生活圈,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增长极。

加强产业体系协同创新。统筹区域产业布局,创新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都市圈城市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创新产业园区协作模式,支持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价值水平,协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深化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协力构建全球先进制造中心。

建设智慧都市圈。着力建设高水平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城市管理与民生服务体系,推进智能驾驶、无人物流和车联网先导区等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合力建设数字产业高地,共建国际工业互联网发展合作示范区。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统筹推进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市界“断头路”和“瓶颈路”,强化枢纽和运输通道建设,完善综合立体城际交通运输网。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互济互保的区域能源体系。加快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共建互联互通水网,推进水系综合整治和一体化管理。

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强政策协同,实现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立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公共体育、文化旅游等一体化发展机制,健全一体化社会保障网络。促进区域协同推进公共事务治理,加强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和各级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机制。

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共同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大气污染和河流协同治理,深化辽河流域、大伙房水库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区域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信息资源共享。

积极发挥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作用。聚焦先行先试,推出更多首创经验,探索绿色低碳、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的面向未来的先导性产业体系,为未来产业孵化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建设东北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的标杆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和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引擎。

专栏22协力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鞍山市。重点发展钢铁及深加工产业、菱镁产业、装备制造产业、高新技术和数字经济产业,建设有国际水平的菱镁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国家新型原材料产业安全战略保障基地,培育形成现代工业经济示范区和全域工业原力保护区,强化作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特色科创中心、文旅服务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新材料中心功能。

抚顺市。提升壮大高端精细化工、冶金高端新材料、新型清洁能源、先进装备制造、新型煤化工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等产业,建设“油页岩开采—油页岩炼油—页岩油化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加速推进沈抚同城化,建设高附加值新型原材料基地和全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和优质生态产品生产基地。

本溪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提升钢铁产业附加值和文旅产业综合竞争力,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和现代医药产业基础,深度融入东北亚国际合作,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山城、美丽本溪。

阜新市。积极建设先进装备制造和绿色制造体系,提升精细化工品质,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率先探索碳排放峰值、碳中和试点,建设国家北方农牧交错带现代农业发展试点市、全国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能源综合创新示范市。

辽阳市。建设有国际水平的精细化工和铝合金精深加工基地,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文博文旅、冬季时装、时装轻纺、直播经济等特色产业,培育精品文旅康养产业带,发展成为工业先进、人文富集的东北名城。

铁岭市。依托东北大农业资源,巩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做大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争创全国重要的商品粮供应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发展先进制造和现代物流业,建设全域黑土地综合保护利用示范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第三节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

以大连为龙头,以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城市为支撑,高质量创建辽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统筹推动“渤海翼”与“黄海翼”协同发展,加快建成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

培育现代海洋城市群。向海而兴,统筹辽东半岛陆海空间、发展要素、交通物流、生态建设等,加快智能制造、精致农业、食品深加工、清洁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沿海布局。做强海洋船舶制造业,发展海工装备业集群,提高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构建海洋运输服务体系,严格保护生态系统,全面融入亚太地区沿海地带分工协作和市场循环,培育世界海洋名城,实现陆海产业结构优化和联动发展。

释放港口整合效能。统筹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发挥大连“中心港”效应,加快畅通陆海通道,推进智能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提升航运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建设智慧、绿色、高效国际性枢纽港。大力发展公海铁多式联运,拓展港口腹地纵深,开辟融入东北亚经贸格局的陆海物流新通道。加快推进太平湾开发建设,推进“港产城融创”一体化模式发展。

提升临港产业能级。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整体规模和竞争力。开展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培育现代渔港经济区,发展临港石化、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海洋生物制药等产业,以及港航信息、船舶代理、金融保险、法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完善港口产业链,构建高端化、现代化临港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未来海洋科技学院。

建设海洋强省。坚持陆海统筹、经略海洋,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壮大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材料、海洋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海洋渔业,发展精品水产养殖,加快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进“现代海洋牧场”计划。扶持远洋渔业,培育建设高端远洋渔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业和涉海金融、保险服务、海洋信息服务业,推进智慧海洋工程。积极培育涉海总部经济。实施海洋科技创新引领工程,促进科创要素向海洋产业集聚。科学统筹海岸带、近海海域、深海海域等海洋保护开发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建成一批集中集约用海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和滨海经济区。

强化金普新区开放引领作用。依托国家级平台推进先行先试,实施“港产城融创”一体化发展。加强产业、经贸、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培育新兴前沿产业,做优高品质现代服务业,构建智造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科创新区,建成国家营商环境新标杆。

专栏23协力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丹东市。发展精密仪器仪表等先进制造产业、远洋渔业和水产品深加工业,培育壮大手表、服装纺织等特色轻工业品牌,发展出口加工制造基地,建设开放合作先导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

锦州市。提升精细化工、冶金及金属新材料、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技术水平和质量效益,发展现代文旅产业,整合红色文化主题和滨海旅游资源,建设环渤海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和智慧化港口城市。

营口市。发展冶金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做优现代食品工业、汽车后市场、精品乐器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科技服务、商贸物流、保税加工、文旅康养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东北先进制造基地、区域性国际物流和环渤海休闲旅游中心。

盘锦市。巩固提升精细化工、特色装备制造、光学电子、碳素材料、氢能等产业,完善能源储备基地网络,提升现代农业品质,发展全域旅游,加快推进北方海陆联运大通道,建设宜居宜业城乡融合的现代生态文明范例城市。

葫芦岛市。拓展与环渤海地区的合作协作关系,加快推进精细化工、有色金属产业升级,做强做大先进制造和信息技术产业,推进船舶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氢能源产业、核电产业,建设东北亚航运节点城市和现代化滨海名城。

第四节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

支持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构建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新增长极。

深化与京津冀对接协作。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通道、产业、平台、市场等方面合作,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资本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建设环京津冀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朝阳“科技自由港”,布局联合科技创新平台,对接京津冀科创资源,建设高水平中试基地和科技园区,推进区域技术市场一体化。积极发展面向京津冀的产品服务供给,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依托精品文旅资源,建设北方现代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带。

加强区域生态共同治理。推进与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筑牢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加快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农业和草原生态项目。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推进流域海域综合治理,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筑牢辽西陆海生态屏障。

专栏24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阜新市。依托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和快速联动京津冀的区位优势,结合新能源、高端装备、绿色食品、精细化工等产业基础,承接京津冀通用航空、电子信息(大数据)、生物医药、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现代物流、节能环保等产业。推进新能源生产和储能一体化、草原生态恢复、生态及农业声波技术、智能装备等科研成果落地转化。

朝阳市。充分依托快速接入京津冀的区位优势和人文禀赋深厚的综合优势,积极发展冶金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绿色建筑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现代物流和精品文旅产业,大力建设面向北方内陆地区的物流中心和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飞行家”通用航空示范区,加快成为北方新兴交通枢纽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红山文化核心文旅带和历史文化名城。

葫芦岛市。立足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业,推进医疗康养、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建设滨海旅游休闲目的地城市、区域性商贸物流集散地、特色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成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桥头堡。

第五节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

全面落实国家建设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部署,依托岫岩县、凤城市、宽甸县、本溪县、桓仁县、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西丰县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质水资源,协同探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巩固提升生态功能。大力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等重大生态工程,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减轻生态环境压力,推动辽东绿色可持续发展,形成保障全省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发展生态经济。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食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等产业,大力发展参茸、辽五味等道地药材,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推动绿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建设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精加工基地。

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冰雪游”“沿边游”“民俗游”“红色游”“温泉游”“枫叶游”等特色文旅品牌建设,培养旅游新业态,开发特色观光和文化体验项目,建设集自然生态和民族风情于一体的全国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第六节支持民族、边境等地区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接续产业和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实现各区域共同发展。

推进民族地区共同繁荣。扎实推进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喀左、阜蒙、凤城、北镇等民族地区振兴发展,依托当地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等优势,鼓励发展民族医药、文化旅游、手工艺品等民族特色产业,促进增收致富。

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将兴边富民与守边固边有机结合,建设沿边开放合作先导区。支持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宽甸兴边沿江公路。加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着力改善抵边村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环境监测等重要设施建设。推动沿边地区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加快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贸易点和互市贸易商品落地加工区,建设出口加工制造基地和产业园。

加快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建设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推动城市动能转型、产业转型、功能转型、生态空间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

专栏25接续替代产业集聚区

(一)资源深加工产业集聚区

1.盘锦辽东湾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2.本溪钢铁加工配送基地;3.鞍山菱镁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4.营口大石桥市镁制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5.阜新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6.朝阳钢铁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吸纳就业产业集聚区

1.鞍山纺织服装产业集聚区;2.阜新绿色食品产业集聚区;3.铁岭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4.丹东时装纺织产业集聚区。

(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区

1.鞍山磁应用产业集聚区;2.本溪钢铁深加工、生物医药、新型材料产业集聚区;3.阜新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集聚区;4.葫芦岛南票区临港产业园区;5.营口金属制造产业集聚区;6.朝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

1.鞍山煤焦油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2.阜新新材料产业集聚区;3.葫芦岛南票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4.辽阳弓长岭区渣岩一体化建材产业基地;5.营口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专栏26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工程

(一)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1.抚顺市;2.本溪市;3.阜新市;4.辽阳灯塔市;5.朝阳北票市;6.铁岭调兵山市;7.葫芦岛南票区;8.锦州市义县。

(二)大型露天矿坑综合治理工程

1.抚顺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2.阜新市海州露天矿及周边综合治理和整合利用工程。

第十二章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

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科学调整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

第一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促进产城融合、文城融合,推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建设创新、绿色、智慧的高品质城市。

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公园城市、海绵城市,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吸纳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增加城市活力,推动城市商业中心向活力中心转型。综合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无障碍改造。发展覆盖城乡的快递物流业。实践完整社区理念,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加快推动沈阳、大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提升城市文明。支持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行动,实施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环卫提升、社区共建,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零填埋”。建设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的城市特色片区,彰显城市人文精神和时代特色。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建筑及其影响地段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分类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更新、保护和活化利用。

强化城市治理。加强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城市风险预测和应急机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治理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建设韧性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完善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推动租购同权,逐步使租购住房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支持沈阳、大连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

专栏27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行动

(一)宜居城市

建设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创建绿色社区,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效率。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二)人文城市

建设一批公园城市和文化特色旅游休闲城市、街区和小镇,展现老城新貌。推进工业遗产活化利用典型示范,支持大连、朝阳等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三)智慧城市

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应用,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智慧灯杆”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推进城市数字生态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业态有机融合。

(四)韧性城市

建设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减灾体系、主要城市间相互支援的生命线支撑体系,推进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应急平台间互联互通。

第二节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落实和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为城市发展划定战略“留白、留璞、增绿”,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和经济发展优势区域承载能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布局,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发展。加快辽中南城市群发展,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升重点城市能级,科学设置开发强度,推动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倾斜,防止无序蔓延,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

激发新城新区活力。科学评估各级各类新城新区,明确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分类引导、分类施策。重点扶持型的新城新区,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综合承载力,发展新兴优势产业,营造科技创新、先行先试的发展环境;优化引导型的新城新区,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绿色快捷交通,完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改善生活休闲环境,吸引人口聚集;控制整合型的新城新区,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严格控制规划建设管理,合理控制规模。

优化城镇布局。统筹推进重点县市培育和收缩型城市瘦身强体,在城市群范围内、重要中心城市周边地区培育县级市。提升边境城市人口和经济集聚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特大镇和县有序改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建立特色小镇管理清单,推动特色小镇梯队滚动发展。按照区位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差异,分类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第三节推进县城建设

提升县城城镇化水平,聚焦补齐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发展短板,加大要素保障和政策扶持力度,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加强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不断适应农民到城镇就业安家需求。支持桓仁县、黑山县、盘山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优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和军人公墓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及社会治理水平,强化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

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县城公共厕所建设,重点在旧城区、人流密集区和主次干路等区域配建补建公共厕所。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稳定运行。

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着眼满足群众改善生活品质需求,推进市政交通和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县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建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推进城乡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推动智能化改造与产业协同发展。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农贸市场建设。

第四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完善户籍制度相关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居住或合法就业为条件,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已在城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2025年基本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户籍限制。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培训,强化就业援助,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权益,畅通“三权”自愿有偿市场化退出渠道。

第十三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按照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要求,以增强产业布局优化保障能力、服务重大区域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

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提供支撑。

加快布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建设,适时布局第六代移动通信设施。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服务配套能力建设。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实现广电网络超高清、云化、IP化、智能化发展。积极推进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全面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城乡覆盖。建立窄带物联网、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体系。强化基于IPv6网络的终端协同创新发展,升级改造沈阳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积极推进部署互联网域名根镜像服务器节点、工业互联网域名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和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在沈阳、大连等地布局大中型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

积极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高可靠、广覆盖、大带宽、可定制的工业互联网络基础设施,推动工业无源光网络、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网等新型工业网络部署。面向重点产业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节点。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检测与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应用。加快城市智能中枢建设,推动铁路、公路、邮政、机场、市政、能源、水利、气象、环保监测等基础设施升级,积极建设智慧广电设施和综合传输覆盖网。

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谋划布局基于辽宁禀赋优势、符合辽宁发展战略需求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研究院,夯实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聚焦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协同的新技术基础设施集群。积极建设一批实验中试、应用验证、材料检测等功能型产业创新平台。

专栏28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1.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2.升级改造沈阳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3.NB-IoT窄带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4.高水平光纤基础设施;5.IPv6升级;6.高性能数据中心,重点推进大连数据湖、锦州云计算中心(二期)、气象大数据中心、国网辽电大数据中心、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

(二)融合基础设施

1.工业互联网;2.智慧交通;3.智慧能源;4.智慧气象;5.智慧水利;6.智慧广电;7.智慧环保监测。

(三)创新基础设施

1.布局建设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试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建设高水平清洁能源实验室;3.在先进制造、精细化工、药品制剂、高端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先进陶瓷等领域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第二节建设交通强省

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互联互通综合立体交通格局,承担好“交通强国”试点任务,提升与全国交通网络连接水平,建设成为全国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节点。

完善基础交通网络。构建发达快速网,畅通优质干线网,织密普惠基础网,建设一体化城市群交通网。推动省际高铁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沈白高铁等重大项目,形成“沈阳放射式+沿海轴线式”高速铁路网。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辽宁段建设。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完善辽中南城市群快速公路网。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优化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布局,建设现代化一流机场群,加快推进沈阳桃仙机场二跑道和大连新机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轨道交通,以沈阳、大连为重点,依托既有铁路开行城际、市域(郊)列车。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稳妥有序推进沈阳、大连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智慧停车场建设。

强化综合交通枢纽作用。提升客货综合运输枢纽设施和功能,强化不同运输方式的有机融合,发展多式联运和高铁货运,推进旅客“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无缝化对接”。加快大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沈阳全国性交通枢纽综合服务水平,支持沈阳、大连建设区域航空枢纽,完善集疏运条件,提升枢纽一体化服务功能;支持大连港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推动多港联动一体化发展,提升航运服务能力。支持锦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提升朝阳、丹东、营口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四网融合”发展,加快平安交通建设、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

加强运输服务管理。加快交通智能化发展,加快公众出行、区域物流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旅客联程联运,培育跨运输方式联程运输主体。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品质,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推广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模式。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人文化水平,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全链条、一体化货物物流服务供给。深化交通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动旅客出行品质提升、货物流通周转效率提升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便捷高效的流通服务体系。

专栏29交通重大工程

(一)公路

1.京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沈阳段改扩建;2.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3.凌源(蒙辽界)至绥中高速公路;4.本溪至桓仁(宽甸)高速公路;5.沈阳至青龙高速公路;6.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

(二)铁路

1.沈阳至白河高铁;2.沈丹铁路凤凰城至金山湾段扩能改造;3.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疏港铁路;4.沈丹线扩能改造和锦承线叶柏寿至凌源段;5.新建沈阳枢纽京沈至哈大高铁直通线;6.溪田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三)港口

1.盘锦港15万吨级、锦州港30万吨级航道;2.锦州港笔架山港区原油、液体化工及通用散货码头,盘锦荣兴港区、营口仙人岛港区等原油码头;3.葫芦岛绥中港区、营口仙人岛港区、丹东大东港区LNG码头。

(四)机场

1.大连新机场;2.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3.桓仁机场;4.通航机场网络。

(五)城市(际)轨道

1.沈阳地铁3号线、4号线、6号线、1号线东延线、2号线南延线;2.大连地铁1号线、4号线、13号线。

第三节构筑水安全保障体系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施辽宁现代化水网重大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健康、农业农村水利、水治理现代化为支撑的全省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35年基本实现全省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完善大江大河及重要江河防洪减灾体系,5级及以上重点江河堤防达标率超过75%,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低于0.55%,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低于0.45%。推进辽河流域、鸭绿江流域、大小凌河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加强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沿海防台防潮能力建设。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构建完善北、中、南三线“东水济辽”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区域供水水源互联互通、联网联调,建设多源共济、优水优用的城乡供水网,更好满足辽中南地区产业发展用水需求,有效解决辽西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实施一批中小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和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升级农业农村水利体系。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3。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农村规模化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强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开展牧区水利、小型水源等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开展农村水电绿色改造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专栏30重大水利工程

(一)水资源配置工程

1.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二步工程;2.重点供水二期工程;3.重点供水工程内蒙古支线(朝阳输水线路)工程;4.大连供水工程;5.盘锦供水工程。

(二)防洪工程

1.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5.山洪灾害防治及农村基层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三)农村水利工程

1.农村供水工程;2.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3.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四)水生态治理工程

1.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2.水土保持工程;3.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4.退耕(林)还河生态修复工程;5.大辽河营盘闸工程。

第十四章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

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2028年左右实现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50%。

第一节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超前布局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安全稳妥发展核电,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适度发展火电,推动清洁能源跨越式发展,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统筹本地消纳和电力外送,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消纳市场的基础上,到2025年,风电光伏装机力争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支持辽西北和其他资源条件较好地区加快发展风电,建设可再生能源基地,科学合理利用海上风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和稳步推进矿区光伏、光伏治沙、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与多种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利用屋顶、院落等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市场化竞争方式配置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

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确保红沿河二期工程投产,新增装机224万千瓦。全力保障徐大堡二期2021年开工建设。积极争取徐大堡一期、庄河一期尽快核准并开工建设。谋划研究庄河二期、徐大堡三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沿海核电厂址规划和保护工作。加大核电安全投入,完善核电安全监管,加强在运核电站、工程建造现场和核级设备制造厂等一线监管力量。

稳妥适度发展火电。推动煤电由传统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电源逐步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能力、清洁供暖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积极参与调峰、调频、调压、备用等辅助服务。鼓励调峰气电发展,在天然气输送管网沿线和建有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沿海城市布局天然气调峰机组。

积极建设电力调峰设施。着力构建适应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持续提高的智能化电网和调峰系统,提高辽西北等电网薄弱地区汇集新能源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清原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庄河和兴城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桓仁大雅河、清原二期和阜新海州露天矿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一批建设条件好、前期工作成熟的站点纳入国家规划。合理安排火电调峰项目,持续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发挥火电托底保障和顶尖峰作用。推进发电侧和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发挥调峰调频作用,为电网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第二节推动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

着力推进能源供给多元化,加快形成煤、油、气和清洁能源多轮驱动、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

稳定煤炭原油天然气供给。促进煤炭清洁生产和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持省内煤炭年产能3500万吨以上。推进石油勘探开发,保持省内原油年产能1000万吨。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勘探阜新、铁岭、渤海海域、辽宁中部等区域常规及非常规油气资源。推动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产能建设。

推动清洁能源利用。推进辽东南地区减煤化向去煤化过渡,推广核电余热供暖、低温堆集中供暖,积极探索推进制氢、海水淡化等核能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利用。实施氢能产运储销及综合利用工程、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点建设工程。探索支持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利用等清洁取暖工程。

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大力推进能源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积极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电网、燃气网、热力网柔性互联和联合调控,促进基础设施协同优化运行和多种能源融合发展。

第三节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大幅降低能耗强度。健全能源消费市场体系,严控能源消费增速。促进能源资源协同高效配置,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

强力推进能耗“双控”。坚决实施能耗强度控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严禁违法违规新上高耗能项目。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引领倒逼机制,重点控制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监察,加大节能标准法规等落实情况监察力度,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政策,重点产业应严格实行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推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形势严峻、用能空间不足地区的高耗能项目依法实行缓批限批。

促进煤炭高效利用。严禁高耗煤、能效水平较低的项目建设。积极实施民用散煤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燃煤机组基本实现超低排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

推进天然气高效利用。稳妥推进天然气气化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实施天然气入户工程。大力实施工业燃料升级替代,有序推进交通燃料更新改造。积极发展基于天然气发电的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积极推动天然气发电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融合发展。

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推进居民供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服务业等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因业施策,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着力提升电能占能源终端消费比重。

专栏31重大能源工程

(一)电源工程

1.核电:红沿河核电二期、徐大堡核电、庄河核电及辽东南等沿海核电工程。

2.风电:集中式风电一期(辽西北)、集中式风电二期等容量替代风电项目。

3.光伏:集中式光伏一期(矿区)、集中式光伏二期、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

4.生物质:垃圾发电工程、秸秆热电联产工程。

5.火电:华润沈海热电迁建、华润鞍山热电、背压机组和余气、余压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6.气电:调峰气电工程。

(二)调峰工程

1.抽水蓄能工程:

续建项目:抚顺清原抽水蓄能一期工程;

拟开工项目:大连庄河、葫芦岛兴城、本溪桓仁大雅河、抚顺清原二期、阜新海州露天矿等抽水蓄能电站;

开工备选项目:鞍山龙潭、本溪太子河、丹东宽甸爱河、朝阳、铁岭、抚顺西露天矿、营口玉石等抽水蓄能电站。

2.储能工程: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项目,其他新型储能项目。

(三)电网工程

1.500千伏工程:

(1)输变电工程:营口历林、盘锦鹤乡、沈阳沈东、葫芦岛宽邦、阜新、朝阳燕南、沈阳白清寨、大连瓦房店、铁岭永安、鞍山析木、营口虎官、沈阳茂台、朝阳川州、锦州北宁、大连冷家、抚顺石岭、营口忠旺和盘锦辽滨等工程;

(2)输电工程:红沿河核电、清原抽水蓄能、徐大堡核电、康平电厂等送出工程和巴林—奈曼—阜新(辽宁段)、辽西辽中断面加强等工程。

2.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

(四)油气工程

1.勘探开发:渤海湾盆地油气勘探开发和稳产工程、铁岭昌图古榆树煤层气勘探工程。

2.油气管网及储气库:油气输送管道项目及城乡结合部燃气入户工程、辽河储气库群。

3.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葫芦岛、营口、丹东、盘锦、锦州LNG项目。

第十五章提升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省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第一节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筑牢振兴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广泛开展面对面、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讲,建好用好“学习强国”辽宁学习平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积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东北抗联精神、抗美援朝精神、劳模精神、雷锋精神,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烈士纪念设施。更好发挥高校在文化传承和创新中的作用,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

第二节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文艺创作,加强文艺生态建设、文艺宣传、文艺评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实施文艺作品和出版物质量提升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少数民族题材和地方特色题材等重点主题文艺精品创作,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辽字号”精品力作。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名牌、名品、名人”工程、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金长城”文学品牌出版工程,提升辽宁艺术品牌影响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积极推动辽宁地方戏曲振兴发展。

加强文艺生态和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办好辽宁省艺术节等重大艺术活动,精心培育本土艺术活动品牌,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工程。搭建辽宁优秀作品交流展示平台,推动芭蕾舞、杂技、歌舞、器乐、京剧等自有品牌剧(项)目的国际化巡演。培育高品质喜剧文艺生态,发展城市文艺聚集区,扩大辽宁文艺国际影响力。加强“文艺辽军”建设,造就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和文艺领军人物。

第三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扎实做好档案、参事文史等工作。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强全媒体传播,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强对外宣传推介,实施中华文化影响力和传播能力提升工程,讲好辽宁故事、展示辽宁形象、传播辽宁声音。

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全民读书节”活动,推进“书香辽宁”建设。提升全省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水平。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数字阅读。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智慧广电工程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建设辽宁文化云平台,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普及应用。支持辽宁卫视建设富有北方风情和人文品质的传媒品牌。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利用。充分挖掘和阐释辽宁优秀文化精髓,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旅顺口国家文物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支持考古大遗址、文物古建筑、工业遗产、革命文物等保护和利用。推进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和辽西古生物群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加强重点海域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和水下考古发掘,建设辽西文化走廊、文化生态保护区。普及传统工艺知识。

第四节增强文化产业竞争力

完善扶持政策,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内部管理运营机制。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提升国有文艺院团经营管理水平。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对接,支持文博文创设计全链条发展。积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扶持小微文化企业。

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加快文化产业数字化,深化“互联网+”“文化+”等融合应用。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分平台。持续推动印刷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加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增强文化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高文化核心技术装备制造水平。

专栏32文化强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

(一)重点工程

1.理论研究和宣传工程;2.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3.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工程;4.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工程;5.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工程;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工程;7.思想政治建设工程;8.精神文明创建工程;9.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工程;10.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11.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提质创优工程;12.文化产业发展工程;13.文化遗产保护工程;14.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15.文化体制机制建设工程;16.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7.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程;18.中华文化影响力和传播力提升工程。

(二)重点项目

1.中华民族文化基因(辽宁)数据库;2.中华文化素材(辽宁)数据库;3.省公共文化旅游服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4.辽宁日报5G+媒体应用创新平台;5.辽宁电视台广播电视播控升级改造项目;6.区域性移动视频传播平台;7.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8.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9.辽阳“东北第一城”项目。

第五节建设旅游强省

深入挖掘区位优势和历史人文资源,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优化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面向新时代多元化需求,培育高品质旅游产品,推进全域宜居宜业宜游,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生态。

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激活历史文化资源,加强红山文化、辽河文化研究和考古。支持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等保护传承,发展红色旅游和工业文化旅游。深入发掘经典馆藏资源,鼓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景观保护和文脉传承。推动旅游与文艺、文物、传媒、建筑等各类文化资源深度融合。推进城市周边旅游休闲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发展。培育一批主题旅游演艺项目,建设一批大型人文公园,形成一批文化旅游示范区。推进“文化旅游+”,实现文化旅游与农业、工业、教育、科技、交通、体育、生态、医养健康等跨界融合。

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培育A级景区、旅行社、冰雪温泉企业、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度假区等各类旅游龙头企业。加大优质资源市场整合力度,提升服务品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支持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入战略投资,实现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经营。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做特做精,完善各级各类产业园区文旅企业孵化培育功能。推动热点区域与旅游企业合作,形成一批网红旅游打卡地。

提升旅游供给质量。扩大优质产品供给,开发主题化产品,提升全域旅游品质。支持引进五星级酒店、主题文化公园等大型项目。丰富四季旅游品牌内涵,鼓励创新创意,推出一批精品线路。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冰雪旅游等旅游业态,形成旅游精品。扩大旅游产品供给,促进文创产品和土特产品向高质量、有特色和符合市场需要的旅游商品转化。积极发展散客自驾、休闲度假、家庭亲子游等新兴旅游方式,完善邮轮旅游产业链和产品供给体系,支持游艇旅游改革创新试点。

培育旅游品牌。加强旅游形象宣传,扩大“发现辽宁之美、感受辽宁之好、我在辽宁等你”宣传,提升“四季旅游”品牌影响力,塑造精致文旅品牌形象,形成特色品牌集群,提升“东北亚旅游目的地”美誉度。开展全媒体宣传推广,推动旅游营销与区域发展、品牌塑造、商务环境改善等一体化发展。建设辽宁智慧旅游平台,实现“一部手机游辽宁”。

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优化旅游发展布局,构建沈阳、大连旅游发展极,形成滨海旅游带、辽西旅游大环线、辽东生态旅游和鸭绿江边境旅游带。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驰名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培育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建设省级旅游主体功能区,建成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深耕国内重点客源市场,推进与日韩俄蒙及“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文旅交流合作。

专栏33建设东北亚旅游目的地

(一)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旅游业一体化

1.沈阳棋盘山休闲旅游度假区;2.沈阳盛京皇城5A级景区;3.鞍山千山景村融合项目;4.鞍山钢都文创小镇;5.本溪“文旅融合创新先行区”示范工程;6.本溪花溪沐枫雪温泉小镇;7.阜新百年国际赛道城项目;8.阜新篮球城;9.辽阳弓长岭东北亚温泉滑雪康养综合体;10.辽阳古陶瓷特色艺术村落;11.辽阳孔雀谷康养旅游建设项目;12.铁岭辽河源生态文化旅游项目;13.铁岭蒸汽机车文旅特色小镇。

(二)滨海旅游带

1.大连国际邮轮客运中心;2.大连金石滩精品旅游度假区;3.大连长山群岛国际海岛避暑旅游度假区;4.大连普湾“飞行家”国际文娱度假区;5.丹东东港海岛温泉旅游区;6.营口奕丰北方温泉城国际生态健康养生小镇;7.营口市鲅鱼圈区西部海滨旅游带;8.营口思拉堡温泉小镇;9.盘锦辽东湾金帛滩旅游区;10.盘锦红海滩风景区;11.葫芦岛滨海特色风情带;12.滨海大道自驾廊道。

(三)辽西旅游大环线

以锦州、朝阳、葫芦岛面向京津冀,阜新、盘锦面向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1条文化旅游大环线,4条辽西生态文化走廊,3条国内国际旅游辐射线,推进环渤海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环医巫闾山文化旅游、东北长城古塞文化旅游、解放战争红色文化旅游、辽西中华古文明古遗址旅游、朝阳白垩纪国际旅游度假区、朝阳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民族民宿风情旅游等区域性主题文化旅游线。

(四)鸭绿江边境旅游带

1.创建五女山5A级景区;2.推进丹东虎山长城段开发生态休闲、历史文化旅游;3.鸭绿江口湿地旅游景区。

(五)全域旅游示范区

创建3-5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六)旅游主体功能区

培育5-10个旅游主体功能区。

(七)文旅消费街区

1.沈阳中街文旅消费街区;2.鞍山铁东区“不夜鞍山”文旅消费街区;3.丹东“夜游鸭绿江”夜间文旅消费街区;4.“锦州夜市”文旅消费街区;5.营口“辽河老街”文旅消费街区;6.铁岭柴河休闲娱乐街;7.盘锦广厦艺术街;8.朝阳慕容街文化消费街区;9.朝阳喀左紫砂风情消费街区。

(八)培育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

1.沈阳市;2.辽阳市;3.朝阳市;4.大连市;5.丹东市;6.鞍山市;7.锦州市。(九)建设四季旅游精品线路

1.春季线路:围绕“赏花观鸟”,结合湿地河口和乡土乡情,重点培育沿海六市江河入海口春季观鸟浪和沈阳、大连、鞍山、营口乡村赏花踏青游精品线路;

2.夏季线路:围绕“消夏避暑”,结合生态康养和亲子研学,重点培育滨海避暑旅居游和辽东森林避暑养生游精品线路;

3.秋季线路:围绕“枫红赏秋”,结合弘扬抗战精神和抗美援朝等红色记忆,重点培育沈抚本丹沈环线和大丹本鞍营大环线秋季赏枫游精品线路;

4.冬季线路:围绕“冰雪温泉”,结合工业遗产和非遗民俗,重点培育沈阳经济区都市群、辽东山林冰雪温泉游和辽西文化走廊精品线路;

5.四季宜游线路:积极构建滨海大道对接京津冀衔接鸭绿江沿线北方最美自驾游和哈大、京沈高铁、沈白客专等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

(十)智慧旅游平台

通过建立文旅大数据中心,构建综合管理、资讯服务、营销三大体系,实现“掌上游辽宁”。

第十六章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辽宁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让辽宁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各地比较优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推进城市化地区高效集聚发展。合理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适度增加产业园区发展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集中布局,提高城镇人口与产业综合承载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城市群和城镇体系。建设引领全省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的核心区域,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促进农产品主产区规模化发展。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加快土地整治,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好辽河流域优良耕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物资装备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供优质农产品供给,夯实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的空间基础。建立全省易地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交易制度,优先支持农产品主产区耕地指标向城市化发展区流动。

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聚焦保护生态环境,筑牢辽东山地和辽西丘陵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国家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投资政策,积极探索“两山”理论转化路径,加快推行生态产品价值化试点,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建立全省易地水资源等指标交易制度,优先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水资源等指标向城市化发展区调剂。

第二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从源头上推动绿色转型。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重点减少工业、交通、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做好碳中和工作,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湿地等碳汇能力,积极发展海洋碳汇。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沈阳培育国际碳交易中心。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按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的要求,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原材料行业绿色化改造。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实施一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现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快发展环境友好型现代服务业。

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以绿色繁荣、低碳集约、循环利用、生态宜居为目标,完善城镇生态环保设施,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城市生态功能,推进城市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交通运输节能,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发展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城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推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引导消费者采购绿色产品,简化商品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第三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协同降碳减污为总抓手,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强生态,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加强PM2.5污染防治,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和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带动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逐步建立城市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和污染源清单等业务化机制。采取措施降低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推进污染源—排污口—水体全过程监管。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重点流域和环渤海区域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持续深化水污染物减排,推动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全面达标。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到2025年,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有效降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加强土壤治理和保护。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严格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第四节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科学把握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加强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修复,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统筹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加强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工程和辽东山区生态屏障建设,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和生态防护林建设,完善生态廊道,支持彰武草原生态恢复示范区建设。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推行林长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候鸟迁徙带、蜂产业带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推进生态脆弱地区荒漠化、沙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实施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源涵养和地下水压采保护,推广退耕(林)还河封育,实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强化河湖长制,开展干支流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修复河道湿地生态,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构建全国河道、湿地生态修复样板。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陆域海域污染防控,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严控各类直排海污染源排放,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实施严格的围填海制度、自然岸线控制制度。创新海域治理模式,积极推进“湾长制”。深化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开展黄海辽宁段专项整治。

推进矿山综合治理与修复。推进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推进尾矿治理,加大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力度,科学推进阜新海州、新邱和抚顺西露天矿等地矿坑综合治理。

第五节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约优先,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持续推进节能降耗。深入推动重点领域、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及节能改造,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管理等体系。强化节能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从调整招商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入手,有效推进节能降耗,破解资源环境瓶颈。

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推动节水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海水淡化等多样水源,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提高开发利用水平。

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继续推进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生物质能推广应用工程。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

第六节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快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提升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健全环境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应急监测等能力建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快速、科学、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设气象强国“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辽宁践行实验区”,气象综合实力居全国先进行列。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专栏34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一)蓝天工程

1.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3.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控工程;4.重点污染源智能监控工程。

(二)碧水工程

1.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程;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3.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工程;4.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5.黑臭水体排查与综合整治工程;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7.生态水保障工程。

(三)净土工程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

(四)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河湖缓冲带建设及生态恢复等水质提升工程;2.外来物种调查;3.辽河国家公园;4.森林生态保育工程;5.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6.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7.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8.废弃无主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9.辽西北防风固沙生态建设工程;10.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五)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1.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工程;2.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3.生态安全监测评估与应急能力建设工程;4.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工程;5.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6.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监控工程;7.美丽辽宁建设气象保障工程。

第十七章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加快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等国际性框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以推动东北亚深度合作为重点,向东联动日本、韩国、朝鲜,向北深入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向西对接新欧亚大陆桥,向南拓展东南亚国家,继续深化与美大、欧洲、非洲等地区经贸投资合作,建设合作开放新高地。

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与人文交流。引导优势产业全球化布局,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利用好信用保险等工具,鼓励企业扩大国际工程投资,以工程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支持“海外仓”和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大连商品交易所国际化进程。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机制。支持高校参与亚洲大学联盟、国际大学创新联盟等国际高校组织。实施辽宁“健康丝路行动”。统筹做好新形势下外事工作,扩大国际友城规模,深化人文交流互鉴。

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深度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对接日韩朝,加快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发展,发展丹东边民互市贸易区,创建中日韩自贸区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对接合作,推动装备制造、能源电力、农林牧渔、跨境物流、矿产开发等领域合作。引导企业开拓蒙古国市场,开展基础设施、服装、农业等领域合作。

深化与欧洲、东盟等区域经贸合作。对接德国工业4.0和英国高科技产业,高水平建设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加快创建中英(大连)先进制造产业园,推进盘锦中欧区域合作案例城市合作交流。深化与新欧亚大陆桥沿线国家及中东欧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度参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积极参与澜湄合作机制,在产能、贸易、旅游、医疗等领域与东盟开展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新加坡辽宁经济贸易理事会机制作用,引进新加坡高科技产业,共谋经贸合作发展。

专栏35“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

(一)招商引资

1.盘锦重点产业合作项目;2.沈阳华晨雷诺汽车合资项目;3.丹东SK中韩产业园;4.大连日本电产新工业产业园区;5.辽港托克油化品国际贸易项目。

(二)境外投资

1.鞍山华冶集团尼日利亚电工装备产业园;2.朝阳浪马轮胎巴基斯坦合资建厂;3.大连东方渔业俄罗斯远东渔业开发;4.沈变集团几内亚水电站;5.乌干达辽沈工业园;6.辽港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7.华锦哈萨克斯坦合成氨生产厂;8.北方亚拓印尼冶炼工业园。

第二节统筹投资贸易通道平台建设

统筹推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以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为关键节点,构建海陆空网四位一体国际大通道,提升对外开放平台能级。

优化贸易投资。强化稳外贸稳外资政策落地,积极有效扩大增量,壮大企业群体,提升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整体规模和效益。有效稳定进口和扩大出口,确保货物贸易规模提升、结构优化,全国位次前移。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在贸易总额中的比重。稳健推动对外直接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带动辽宁装备、服务和产品走出去。

畅通国际通道。以沿海港口整合为纽带,推进“辽满欧”“辽蒙欧”“辽新欧”“辽海欧”等通达欧洲的贸易物流国际大通道建设,构建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加快沈阳国际陆港建设,支持沈阳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和平台网络体系,推进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运营发展,提升中欧班列密度和效率。推动长(春)白(山)通(化)丹(东)、锡(林郭勒)赤(峰)朝(阳)锦(州)等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开辟东北陆海新通道。以沈阳、大连机场为主体,拓展国际航线网络,构建东北亚空港枢纽。加快“单一窗口”与民航、铁路等行业机构合作对接,推进与相关国家口岸信息互换与服务共享。完善口岸基础设施。

提升平台功能。推进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集聚和发展水平。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的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国际邮快件进出境新模式,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高水平建设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普新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挥经贸交流平台作用,持续办好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日博览会、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

第三节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

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田”作用,敢闯敢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实施辽宁自贸试验区2.0版方案,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和政策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开放共性任务创新,在加快国企改革、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等制度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和实践案例。

扎实推进特色试验。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各方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鼓励新型制造、高端装备、清洁能源、新材料等高端产业向自贸试验区集聚,搭建科技成果推广、科技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在自贸区内设立租赁公司和专营租赁业务子公司。

第四节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

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协作,承接产业转移和创新要素辐射,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深化南北互动合作。创新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机制,大力推动干部人才交流、产业对接互补、科教深度协同、重点园区共建、重大项目合作。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强化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港澳台等多方向招商引资。推进沿海经济带城市与山东半岛加强产业协作互动。支持省内一批园区探索整体委托东部地区管理,以东北和东部地区对口合作为依托,探索跨区域要素共享、产业互动、协同发展新路径,在南北互动中激发辽宁发展活力。

强化京津冀辽合作。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口岸、公路、铁路、航空、邮政、通信等领域推动全方位对接。深化经贸领域往来,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源保障、统一市场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领域合作,拓宽产业、技术、社会事业合作,重点对接科技含量高、关联紧密、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和核心技术。创新推进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

加强东北区域合作。以经济、文化和政务服务等为纽带,完善跨省协作机制。深化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多领域深层次合作。加强“哈长沈大”四市对接协作。构建东北区域基础设施大通道。联合设计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优先在区域内转移转化。加强蒙辽吉黑警务合作。支持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省际协作。深化辽宁与蒙东地区在能矿资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建能源大通道,推进蒙东成为辽宁能源接续基地。

专栏36京津冀蒙辽区域合作重点项目

(一)京津冀蒙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平台

共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和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共享气象资料和污染资料,合作开展中长期空气质量预报及研究,共同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气象条件动态评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

(二)联合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东北大学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在机器人、人工智能、装备智能设计与制造等领域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联合承担重点科技项目,形成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三)沈阳中关村科技园

合作建设“一中心、一基地、一园区”。

“一中心”,即沈阳·中关村智能制造创新中心;

“一基地”,即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承载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及科技服务等配套功能;

“一园区”,即沈阳·中关村科技园,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

(四)京沈总部基地

集办公、科研、中试、产业于一体,形成系统化、规模化、生态化、智能化、低碳节能型的产业总部聚集区。

专栏37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重点合作项目

(一)产业合作

1.深圳沈阳高端装备产业基地项目;2.沈阳国际稀谷项目;3.航天产业园1G瓦时锂电池项目;4.朝阳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5.朝阳物流港建设项目。

(二)科技创新合作

1.沈阳中关村智能制造创新中心;2.辽宁增材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3.东北区域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创新联盟;4.省农科院参与国家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联盟;5.辽宁参与科技部农村中心“100+N”开放协同创新体系;6.辽宁—吉林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7.阜新装备制造产业升级研发合作。

(三)园区共建

1.沈阳永安机床小镇合作园区项目;2.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医药健康产业互补合作项目;3.辽宁·江苏对口合作产业园区项目;4.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中国北方能源基地项目;5.盐城—阜新环保产业园;6.淮安—铁岭工业园项目;7.江苏宜兴(盘锦)环保科技园项目;8.浙江(北票)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9.浙江(朝阳)新材料循环产业基地项目。

第十八章 共享振兴成果 建设幸福辽宁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一节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把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鼓励新形式就业,保障多渠道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持续加强就业政策供给保障,强化就业政策与产业、投资、财政、金融、消费、教育等政策的协调联动,创造更加稳定有利的政策环境,保持就业总体稳定。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益,扩大就业容量,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精准实施就业政策,推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吸引更多人才来辽就业创业。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提升劳动技能,加大产业工人培训力度。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智慧化、便民化。

专栏38 就业专项工程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开展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建立校地人才供需对接机制;每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发30万个左右就业岗位,举办全省性大型综合专场招聘会10场,组织人岗对接活动500场;搭建融媒体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不断线服务。

(二)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强化“3301”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业型城市、充分就业社区三大区域引领服务平台建设网格化;每年支持建设省级优秀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各10家,建设全省统一的省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

(三)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工程

关心关爱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健全联动服务机制。建立全省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积极开发乡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着力加强农民工、新业态领域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服务保障和权益维护。

(四)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提供精准量身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创业培训、普惠制农村劳动力转移远程培训等各项培训服务,分层分类实施农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育计划,“十四五”期间培训城乡劳动者150万人次,培育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8万人。

第二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力争实现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落实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加大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中长期激励力度。 第三节 建设教育强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因地因校制宜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大中小幼思政工作一体化,提升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加强学风校风、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公办普惠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占比超过80%;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优质学校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全覆盖;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超过65%。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新时代辽宁特色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深化本科、研究生教育改革,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统筹推进运营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支持高校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和国际化办学。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完善教育治理和保障体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健全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教,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扩大社区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加强大中小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保障。加强各层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新型教育模式,实现互联网对所有学校全覆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建立稳定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专栏39 教育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

(一)思想铸魂工程

推出1000节精品思政课、1000个精品教案、1000个精品课件,遴选200个思政课名师工作室、200名高校思政课中青年骨干教师,设立500项思政专项研究和500项教改课题。

(二)劳动能力培养工程

全面建设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创建20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50个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30个劳动教育实验县区。健全劳动教育评价制度,将劳动教育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三)体育美育浸润工程

每年建成体育美育特色学校、工作坊等1880个,体育美育示范县区12个;鼓励省级展演平台建设,组织年度校园美育艺术盛典。

(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公办幼儿园270所。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省内优质学校帮扶乡村学校覆盖率100%。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建设特色高中100所。

(五)本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建成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00个左右、一流本科课程7500门左右、优秀教材1000种左右、教学成果奖1500项左右,建设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000个左右。

(六)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建立持续、稳定的支持体系和绩效评价机制,推进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学科;推进10所左右高校建设国内一流大学,推进100个左右学科建设一流特色学科。

(七)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

加强课程教材建设,评选省级优秀教材80部左右、示范课程100门左右。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评选一批省级优秀导师及导师团队。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实施创新项目200个左右。

(八)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工程

重点建设50所左右省级优质中职学校、20所左右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200个左右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新增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50万人左右,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左右。

(九)师德师风塑造工程

树立优秀教师典型,每年评选100名左右最美教师、最美校长(园长)。每年组织1000名左右教师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培训。研究制定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处理实施细则。

(十)学风校风建设工程

高校学风建设扎实推进,学风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选树一批学风建设先进典型,评选一批学风建设的模范专业、模范班级、模范寝室。

(十一)高校校园建设推进工程

推进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工业大学、鲁迅美术学院、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部分高校新校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节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优化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对接工作,落实省市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统一规范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制度。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探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工伤预防、康复与补偿相结合的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增强拥军优属意识,做好退役军人保险制度衔接。

全面增进民生福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法定人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服务保障工作。

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规划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衔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和关爱保护体系,优化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平台布局。加强特殊家庭救助和服务。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从业女性劳动权益,提升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关注困难妇女的特殊需求。完善支持家庭发展政策。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需求,适度补充适合儿童游憩健身设施。

持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建立残疾人社会工作体系、社会支持体系和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福利设施,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和帮扶等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促进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功能互补。

专栏40 社会服务重大工程

(一)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

完善与社会救助标准联动机制,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年均提高6%以上,保障率100%。

(二)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

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社会救助)服务站全覆盖,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提供保障。

(三)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热线

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热线,全面提升业务咨询和诉求回应的智能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新时代女性素质提升工程

组织“大辽姐姐宣讲团”示范宣讲500场,开展女性素质培训150场。每年扶持创建“省巾帼科技培训示范基地”等。

(五)困难妇女儿童关爱工程

每年给予1000名农村“两癌”患病妇女救助。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常态化开展培训500场。

(六)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程

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项目培训,每年培训8000人,组织家风巡讲行动300场。

(七)妇女维权服务提升工程

在全省社区(村)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和议事平台,定期开展议事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6万场,依托12338服务热线接待妇女来访,全面提升维护妇女权益服务水平。

第五节加快建设健康辽宁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健全药品采购供应保障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智慧手环、轨迹监测、便利化检测等公共卫生应用。强化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全力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儿童医学、中医药等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面提升区域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中医药服务体系提质升级行动,建设中医药强省。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完善大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全人群健康服务供给,强化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教育,提升慢病管理服务能力,有效遏制大病对群众健康威胁。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积极开展重疾、传染病防治和干预,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高质量建设体育强省。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抓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医、体教融合,全面提升青少年运动水平。实施“三大球”振兴计划。积极申办足球世俱杯等世界级体育赛事,支持举办辽宁精品体育系列赛事。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普惠性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发展银发经济。落实生育政策,加强生育全程服务与管理。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政策创新,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辽来辽。创造更多适合青年人的就业机会,增强发展环境对年轻人的吸引力。营造更加开放的城乡就业生活氛围,积极建设健身、社交、娱乐、培训等青年人喜爱的设施场所,进一步焕发城市活力。

专栏41 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程

构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平台、省级区域集中救治中心和医疗中心,加快核酸公共检测实验室、城市检测基地和基层核酸检测网络建设。

(二)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依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医院建设综合类别和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省级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三)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保障工程

建设高水平的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康复、慢病保健等机构。

(四)数字健康和智慧医疗工程

加快建设统一、权威、全面覆盖的全省数字健康战略发展基础信息平台,探索人工智能和5G医学应用示范项目,强化智能可穿戴设备在公共卫生管理的应用,推动互联网+智慧医疗。

(五)中医药服务和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支持建设辽宁省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中医循证医学中心、道地药材研究中心和蒙满医药研究中心。

(六)人才发展建设工程

优化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推动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和选拔,加快实用性基层人才和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实施杏林人才培养行动,建立富有中医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创新人才并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

专栏42 体育强省建设重点工程

(一)全民健身

支持各地建设一批体育公园、“三大球”、冰雪场地设施。广泛开展“运动辽宁”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扩大沈阳、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辽阳等城市国际马拉松赛事影响力,发挥好鞍山国家乒乓球培训中心引领带动作用,举办好大连、丹东等城市国际徒步大会,培育帆船帆板自主品牌赛事,支持锦州建设国家级帆船帆板训练基地,支持盘锦举办“中国最北海岸线”冰凌穿越赛事。

(二)体育产业

培育建设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产业创新试验示范区。支持产业基础雄厚、区位优势明显、群众基础较好的地区建立一批体育产业园区。建设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三)竞技体育

全力做好奥运会、全运会等重大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组建奥运人才保障团队。积极承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

(四)冰雪运动

举办全民冰雪运动会、全省青少年冬季项目运动会,积极申办全国冬运会,支持各地承办国家级、国际级高水平冰雪赛事活动。推动沈阳冰上运动中心、抚顺雪上运动中心等建设。

第十九章立足国家战略定位全面推进“五大安全”建设

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全面推进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将“五大安全”建设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扩大内需、持续增强创新能力有机结合,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作出辽宁贡献,形成对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坚强支撑。

第一节维护国防安全

聚焦重点方向和战略需求,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强化军民协同和军地需求对接,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增强维护国防安全能力。

健全高效国防动员体系。全面落实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提升国防动员应战应急保障能力和国防动员潜力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建设辽宁革命军事馆等一批特色鲜明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红色宣传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加强一体化能力建设。健全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完善边海防组织体系。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边海防安全稳定。支持智慧边防基础设施和条件支撑等能力建设。

统筹军地基础资源共享和要素保障。健全军地需求生成对接机制,加强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国防能力。拓宽人才双向流动渠道,创新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探索地方优势资源参与军事后勤保障社会化新路径。

着力构建军民协同创新体系。强化军工能力支撑,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施重大工程。以装备科研生产需求为牵引,增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配套保障能力,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特色产业基地(园区)。推动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向社会开放,完善军用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和途径,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与推广转化平台,推进科研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围绕战略性新兴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协同创新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强化资源整合和成果转化落地。

第二节确保粮食安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主产省地位,推进粮食结余省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集中连片示范工程,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提升种业创新能力。着力抓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组织开展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普查,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建设全省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平台。立足主要农产品用种安全,建设粮油作物创新联盟和育种研发中心,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推进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和全基因组选择等生物技术应用。建设特色育种创新中心,开展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联合攻关,全面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建成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种子生产基地、种畜禽场、水产原种场,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扶持创新型种业企业发展,培育有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支持铁岭、丹东、盘锦、锦州、阜新建设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出抓好水稻、玉米、花生、蔬菜、水果等提质节本增效实用技术开发,加快肉牛、白羽肉鸡、猪等主要畜禽和辽参、河蟹等特色水产品现代养殖技术科研攻关。支持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整合资源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加快构建农业产业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创建多样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

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体系,科学有效防范洪涝、干旱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发挥防汛抗旱队伍和设施设备作用,积极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健全完善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扎实推进粮食作物各项政策性保险落实,推动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专栏43 保障粮食安全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新建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1400万亩。

(二)油料基地建设

建设10个花生生产基地和2个大豆生产基地。

(三)黑土地保护

实施面积达到2000万亩。

(四)种业提升和保护工程

确定20个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建设10个农业种质资源库、2个省级育种创新联盟、3个省级育种研发中心、8个省级特色育种创新中心、7个区域特色农作物种子(苗)生产基地县及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新增20家种畜禽场、100家水产原良种场。

第三节巩固生态安全

加快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护好自然生态系统。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监测评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分区管控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升海洋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有效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海洋病原微生物等重大环境风险。

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以各类资源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制度,锁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提高防治污染精细化水平。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优先解决细颗粒物、饮用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突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区域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加强核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

严格督察考核。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强化生态安全政绩考核与问责,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等行为惩处力度。

第四节保障能源安全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布局能源基础设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能源供应和运行安全。

加强电力供应和安全保障。加强电源电网建设,在保障电力充足供应的基础上,提升电力应急能力。加强重要城市、灾害多发地区和机关、通信、医疗、电网、核电等关键部位供电应急设施建设。适度配置电网备用火电机组,加强应急柴油发电机、化学储能和机械储能等应急电力设施建设,确保电网调峰、调频和关键单位突发应急供电需要。加强设备安全、网络安全和生产建设安全监管,强化预警防范,确保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电力安全。

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根据调入煤炭通道情况动态调整煤炭储备规模。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化手段,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煤炭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等地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督促指导煤炭生产、经营、消费企业保持合理库存,不断提高煤炭稳定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完善石油天然气储备体系。落实国家规划,完善石油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加强石油储备监测预警,提高石油供应可靠性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邻近跨境原油管道、靠近炼厂等区域石油储备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全面落实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天然气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落实企业储气调峰责任。加快辽河油田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储罐建设。

加强能源通道建设。积极推进跨省区大容量外送输电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辽宁电网与东北、华北等区域电网内外结合、充分协调联动的格局。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提高电力安全保障和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加快蒙东输煤通道升级改造,提高煤炭输入能力。积极推进沿海地区条件成熟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推进输油输气管道建设,完善油气互联互通网络,全力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

拓展能源开放合作。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力推进与油气资源丰富国家合作,引导大型能源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海外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增强我省油气保障能力。鼓励核电、输变电、风电和光伏等优势能源装备企业“走出去”,开展产品、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第五节夯实产业安全

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卡脖子”问题,支持企业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联合攻关。鼓励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布局重大创新平台,实现整机攻关带动零部件突破,以适配验证促进技术迭代升级。加大原始创新力度,支持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大力培养从事基础研究的创新型人才、掌握先进制造技术的工程师和技能型产业工人梯队。

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推动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积极发展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壮大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和主导作用的龙头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合作水平,鼓励优势企业利用创新、标准、专利等优势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高产业链分工地位。

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能力。围绕原料、配件、设备、核心零部件等配套需求,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关键环节,提升企业本地配套能力。实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拓展、政策协同等领域精准发力,扶持本地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制定专项政策,加大产业链、供应链招商力度,加快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关键核心企业。有效降低配套成本,提升本地配套率,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第二十章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辽宁振兴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确保全省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第一节维护国家安全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战略,统筹推进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打促安。强化网络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风险。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始终把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窃密活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加强反邪教斗争。加强对非法宗教渗透活动的治理。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国家安全执法,有效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

全力确保经济安全。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维护水利、电力、供水、油气、交通、通信、网络等关键节点安全。强化涉众型经济犯罪预警监测,保持对涉税、金融、商贸、涉众等领域突出经济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支持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链竞争优势,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性矿产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健全科技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科技领域风险防控协同能力。

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健全网络谣言、有害信息监测预警和依法打击机制。推进“依法治网”行动,深化技术护网,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维护网络信息数据安全,加大国家秘密、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依法严打网上违法犯罪。大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提升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国产化水平。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聚焦金融风险点,统筹金融管理资源,加强基层金融监管力量,压实金融机构和股东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各项协调机制作用,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加强金融风险信息研判共享,健全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运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企业债务违约问题。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第二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33%。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监察监管,推进企业实施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加快智慧消防建设,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意识。

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防控水平,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系统。开展全省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灾害事故信息数据库。建设覆盖全域的灾害事故监测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快速预报预警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设,建设多灾种应急指挥中心,推进智慧应急平台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强化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和预案演练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水平和装备水平。健全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建立综合救援队伍体系,加快装备现代化工程。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公共及人群密集场所急救设施建设和设备投放。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障水平。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覆盖的治理格局。强化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疫苗追溯体系,提升疫苗职业化检查能力,加强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落实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信息化监测网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

严防生物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全省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应对微生物耐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支持生物技术研发和应用。

专栏44 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一)多灾种安全运行智能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二)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工程;

(三)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五)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工程;(六)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七)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八)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九)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十)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十一)人工影响天气提升工程;(十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工程;

(十三)省直属森林草原防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十四)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十五)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十六)全省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十七)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十八)综合性应急管理实训实操基地;(十九)应急安全教育体验馆建设工程;(二十)应急产业园示范工程;(二十一)省应急管理学院建设工程。

第三节 健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强化源头预防机制。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市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动矛盾风险防范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健全联系包保机制和关怀帮扶体系,为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排忧解难,从根本上减少矛盾产生,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市级层面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重点围绕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努力把各类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防止引发极端案事件。

落实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依法做好各类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制定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培训、激励机制。推进市、县、乡三级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等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融合。推动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充分整合资源,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强与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相衔接,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

专栏45 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能力提升工程

(一)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实现乡村(社区)全覆盖,总数达到16200个。

(二)提升调解能力

规范化运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总数达到1.8万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700个以上;乡镇(街道)个人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达到2000个以上。

(三)提升仲裁水平

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规范化运行的仲裁机构达到14个(含大连国际仲裁院1个)。

(四)提升行政复议和裁决能力

省、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覆盖;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政府采购等行政裁决机构全覆盖。

(五)提升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水平

法律援助人员达到700人,依法援助率达到100%;司法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第四节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协同防控、精准防控。

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大重点工程”,筑牢“五大封控圈”,织密“六张防控网”,健全“七大运行保障机制”。实施公安科技强警战略、大数据警务战略,建设数字公安、智慧警务。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建设。完善公安资源向基层下沉机制。健全现代化公安装备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智能化保障水平。加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标准化城市,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部达标。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创新完善常态化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打严防命案、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组织偷渡等新型犯罪和跨区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反诈平台、智慧刑侦、智能化公安专业技术手段和装备建设。加强检验鉴定能力建设,提升资源整合、智能应用、科技支撑打击犯罪能力。完善治安研判、线索举报、行刑衔接、多部门协作等机制,提升违法犯罪预警、发现、打击效能。密切跟踪市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因地制宜建立经常性专项性打击整治机制。

提升公共安全效能。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严密枪支危爆等重点物品安全管理,深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安全防范。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的安全机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进城市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依法惩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探索网约车、网络APP、网络直播、无人机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新办法。

专栏46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一)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市,新建(改建)200个街面公安警务工作站,增加五大治安防控圈电子卡口和重点地区视频点位,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覆盖率达到70%。

(二)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实施

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集强大计算能力、海量数据资源、高度信息共享、深度智能应用、严密安全保障、高效警务运行于一体的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

(三)健全现代化公安装备体系

加强指挥能力建设、侦查破案能力建设、应急处突能力建设、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交通运输能力建设和网络支撑能力建设。

(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各类公安用房建设,对现有公安基础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深化全省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省级公安云计算平台建设;全面加强市级刑事技术专业实验室建设。

第五节建设法治辽宁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结合民法典实施,对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问题,及时组织清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健全地方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和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提升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法治化政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权力行使。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健全作风改进长效机制。加强审计监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有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有效治理执行难。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证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全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促进调解、行政裁决、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有效衔接。

第六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估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信息技术辅助科学决策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应对复杂局面的决策能力。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建美好未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视基层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应急治理和管理服务平台。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三篇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凝聚实现规划目标强大力量

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以更大气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

第二十一章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过程,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第一节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能力。深入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准确把握新发展趋势和客观规律,改进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持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群众,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全省各级政协按照宪法和章程履职尽责,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为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汇聚智慧和力量。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凝聚侨心、服务大局。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支持台商台企参与辽宁振兴发展。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

第三节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工作实绩考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主人翁意识,进一步提升推动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践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

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具体行动的能力,不断提升利用外部资源和社会资本发展壮大自己的强烈意愿和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在聚焦补齐“四个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实践中,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务本开新、破旧立新、协作创新,善于敢于化闲置为资本、化沉疴为生机、变枯竭为繁荣,善于敢于把外部压力转化为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带头转变作风抓落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扛起责任,大力弘扬“干”字精神,真抓实干,率先垂范,讲格局、讲境界、讲担当,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落实,以科学的方法、有力的举措、扎实的作风促落实,以鲜明的导向、健全的机制、浓厚的氛围保落实,全力缩短“说了”和“做了”、“发文了”和“落实了”、“开会研究了”和“问题解决了”之间的距离。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形成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以考核工作促实干保落实。统筹工作实绩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作用,以考核导向引领干事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奋发作为。

第二十二章保障规划实施实现发展蓝图

紧紧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主动谋划、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制定和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形成规划实施强大合力,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强化规划纲要统领作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居于全省规划体系最上位,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需依据本规划纲要编制,在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方面与本纲要统筹衔接。

统一规划体系。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本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省规划体系。

专栏47 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三)农业现代化规划;(四)智造强省规划;(五)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规划;(六)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八)服务业发展规划;(九)科技创新规划;(十)金融业发展规划;(十一)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十二)旅游业发展规划;(十三)人才发展规划;(十四)乡村振兴规划;(十五)区域发展规划;(十六)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十七)资源型地区创新转型发展规划;(十八)对外开放规划;(十九)园区建设发展规划;(二十)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二十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二十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二十三)能源发展规划;(二十四)水安全保障规划;(二十五)文化发展改革规划;(二十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二十七)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二十八)教育发展规划;(二十九)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三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三十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规划;(三十二)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三十三)略。

第二节 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强化年度计划实施。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适时将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结合形势发展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明确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举措的年度实施要求。

明确规划任务责任。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应按照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各项政策、举措、工程和项目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加强部门之间和省市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协作。

第三节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强化政策支撑。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财政政策要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可持续性。财政性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要优先投向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强化金融政策的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事项的信贷支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也要服从和服务规划纲要,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鼓励竞争、促进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规划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第四节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实施多阶段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中期评估要结合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要求,重点评估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和规划修订的建议,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构建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

加强规划宣传。进一步凝聚民心、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形成共识,激发全省人民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心同德,拼搏进取,奋力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辽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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