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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附全文)

发布日期: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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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阳城县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激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引进更多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财政贡献大的成长性产业项目落户阳城。

《办法》规定,对引进的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陶瓷、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生态康养、特色农业、信息技术、“双创”孵化等产业领域的重大转型项目,且投资企业在阳城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规定照章纳税、在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的,享受奖励办法;资源类、房地产类项目不在奖励范围;明确本土企业家在阳城投资项目,享受招商引资同等待遇。

《办法》鼓励以企招商、以商招商、全民招商,对于引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产业转型项目的关键引荐者,在项目建成后给予6‰的引荐奖励,属高新技术企业的追加1‰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引荐人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对项目引进作出突出成绩、招商工作成效明显的,除享受项目奖励外,在评优评先、记功嘉奖、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转型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完成后按实际投资额的4%给予投资方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亩均投资强度达到每亩200万元的项目,每亩奖励投资方8万元。对投资新建亿元以上项目,自纳税年度起,前3年按企业对本级财政实际贡献的100%予以奖励,后两年减半按50%予以奖励;对农林文旅康项目给予5年培育期,自建成运营年度起5年内按企业对本级财政实际贡献的100%给予扶持。

《办法》指出,对租赁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的鼓励类生产性企业,投资规模超过1亿元、亩均税收达到10万元,自投产当年起前3年免除租金,先交后补。在重大项目扶持方面,对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3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转型项目,在土地政策、厂房建设、税收返还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同时,实行重大项目县级主要领导领办责任制,督促重点项目推进及相关奖励政策的落实。

附:阳城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

资料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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