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建委网签系统政策变更: 配偶or子女有购房资格可独有产权
来源:凤凰房 发布日期:2017-05-1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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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建委进行了新的系统升级,在升级过程中针对网签政策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已婚购房家庭提交资质审核后,主申请人必须作为新产权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子女不可单独作为产权人出现,若配偶及子女需要上房本,则必须与主申请人共有。

比如A是外籍户口,B是北京户口,二人成婚,购房时按原来政策,可以写任意一方的名字或两人共有,但调整后,只能写B或者共有,若要单独写A的名字,A必须满足购房资格才能成为新产权人。

从上述调整可以看出,这种浪漫以后可能不好实现了。业内分析,这种调整主要是防止房托、假离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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