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GDP同比增长9.2%(图)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4-03-2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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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业

全年全省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070.32亿元,比上年增长9.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502.22亿元,比上年增长29.2%;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65.95亿元,比上年增长16.1%;金融业增加值453.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房地产业增加值670.65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4.6%。

全年货物运输量3.60亿吨。货物运输周转量11731亿吨公里,其中水运周转量11655亿吨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399公里,与上年持平。全年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2.0亿吨,比上年增长10.0%。

年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198.50万辆,比上年增长3.6%。其中私人汽车175.33万辆,增长10.9%;新能源车29.31万辆,增长48.4%。

年末全省固定电话用户178.7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0.7%。年末移动电话用户1190.5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5%;互联网年末用户1655.0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86.6%。固定电话普及率每百人17.39部,比上年增加0.01部;移动电话普及率每百人116.11部,比上年增加1.03部。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1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099.18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乡村零售额412.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160.37亿元,比上年增长7.6%;餐饮收入350.95亿元,比上年增长34.4%。

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56.6%,化妆品类下降7%,金银珠宝类增长51.8%,日用品类增长31.6%,通讯器材类增长46.9%,汽车类增长5.2%,石油及制品类增长5.3%,粮油食品类下降10.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43.8%。

六、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1%,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1%。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5.8%,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7%。按地区分,海口经济圈投资增长5.4%,三亚经济圈增长5.9%,儋洋经济圈下降21.5%,滨海城市带增长0.4%,中部生态保育区增长9.5%。年末建设项目5678个,比上年末下降2.5%,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1701个,下降10.9%。

全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1170.73亿元,其中住宅投资841.67亿元,比上年增长6.1%;办公楼投资73.93亿元,比上年下降3.2%;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04.63亿元,比上年下降12.1%。房地产项目房屋施工面积9090.6万平方米,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034.11万平方米,下降2.3%。全省房屋销售面积899.6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9.7%;销售额1493.80亿元,比上年增长36.0%。

七、对外经济

全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2312.77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出口742.05亿元,增长2.8%;进口1570.72亿元,增长22.4%。货物进出口逆差828.67亿元。

全年全省服务进出口总额458.17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其中,服务出口210.25亿元,增长15.6%;服务进口247.92亿元,增长44.3%。服务进出口贸易逆差37.67亿元。

八、财政金融

全年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9.52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0.69亿元,增长8.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67.35亿元,增长9.5%;非税收入233.34亿元,增长4.6%。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7.33亿元,比上年增长7.6%。

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6937.6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2%。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16286.67亿元,增长6.8%。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总额233.73亿元,增长40.5%。

全年全省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45.26亿元,比上年下降0.4%。年末境内上市公司28家,与上年一致,年末股票市价总值3113.88亿元,比上年下降15.2%;证券和期货交易总额40982.25亿元,比上年下降38.3%。

九、居民收支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2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61元,增长6.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7.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8元,增长8.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3.7%。

全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930元,比上年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24元,比上年增长11.7%。

9月起将各市县(三亚除外)城市低保提高至6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40元/月。年末全省共有3.2万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较2022年底增长0.49%;14.6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较2022年底增长2.10%;2.4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较2022年底增长3.56%。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挂牌入轨运行,成立三亚海洋实验室作为崂山国家实验室运行机构,海南量子基地开工建设,新增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4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我省首批20家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9家首批省级资源库馆数据中心。出台《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44家。组织实施“揭榜挂帅”项目29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433项,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农村领域和社会发展领域部省联动项目3个。组织实施首批海南省科技人才创新项目122个,启动实施第一批海南省“南海新星”科技创新人才平台126项目,全省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数1850件,新设立院士工作站3家,选派“三区”科技特派员169人。省科技厅等共9部门印发了《海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遴选12家单位推广试点,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3.28亿元,已投产的18个新药创制品种完成产值16.6亿元。举办首届海南自贸港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论坛暨深海技术创新大会,新认定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7个,国际科技合作区域覆盖53个国家和地区。

年末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2所,增加1所;博士学位教师数3781人,增加330人;在校学生29.14万人,增加1.64万人;全年招生9.69万人,增加0.57万人。普通高中142所,增加7所;专任教师1.66万人,增加665人;在校学生21.54万人,增加1.08万人;全年招生7.56万人,增加3829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7%,提高0.8个百分点。普通初中396所,减少14所;专任教师3.19万人,增加1618人;在校学生41.57万人,增加1.04万人;全年招生14.19万人,增加3932人;初中毛入学率104.8%,提高1.1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57所,与上年持平;在校学生13.13万人,增加3019人;全年招生4.71万人,减少593人。普通小学1294所,减少64所;专任教师5.81万人,增加468人;在校学生87.06万人,增加1569人;全年招生14.24万人,增加5913人;小学毛入学率102.9%,提高0.2个百分点。

十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37个;文化艺术馆57个,比上年减少10个;公共图书馆24个,数量与上年持平;博物馆47个,比上年增加3个。全省广播电视台20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9.50%和99.53%,均较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有线电视用户75.91万户,比上年减少2.56万户。

把握文艺创作展演主旋律,3个作品荣获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4个项目荣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推进大型文博设施建设,省图书馆二期建成投用,省非遗中心建设完工。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500多场,惠及群众超20万人次。我省9个村(社区)入选全国“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点。“红色文艺轻骑兵”进基层活动被评为全国“三下乡”示范项目。

全年全省接待游客9000.6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9.9%。其中过夜游客6399.59万人次,增长49.6%。接待国内游客8949.1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9.4%。入境过夜游客51.4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38.4%,其中外国人40.93万人次,增长262.4%;香港同胞7.42万人次,增长221.2%;澳门同胞1.11万人次,增长166.0%;台湾同胞2.04万人次,增长70.6%。实现旅游总收入1813.09亿元,比上年增长71.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27个,卫生技术人员1384人,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167791人,报告死亡人数89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3444.6人每10万人,死亡率0.86人每10万人。

组织参加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取得3金、2银、6铜的成绩。成功举办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环岛自行车赛等赛事活动300多场。“村VA”成为海南群众体育重要名片。琼中女足成功“冲超”,成为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首支进入足球超级联赛的球队。

十二、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681.44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2.6%。其中,石油加工业消费量增长179.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消费量增长8.3%,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消费量增长19.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消费量下降13.5%,造纸及纸制品业消费量下降11.2%。

全年全省造林绿化面积20.02万亩。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30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32种;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10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117种。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3.6%,良级天数比例为15.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5%,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O3浓度为108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主要污染物O3下降4微克/立方米,PM2.5、PM10、SO2、NO2、CO浓度持平。

全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8.86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城镇污水管网494公里,城市(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2.3%,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2800吨/天。开展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试点,推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截至2023年10月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为67%。

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3起,死亡153人,同比上年分别下降8.4%和12.6%。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71人,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0.0%和4.1%。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54人,同比上年下降26.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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