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案例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7-1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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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枣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枣庄市人社局和薛城区联合共建,位于薛城区珠江路SOHO珠江D2、D3楼,2017年12月获批省级产业园。园区依托枣庄作为鲁苏豫皖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处长三角、京津冀两大城市群和京沪高铁、高速中间独有的区位优势,秉持“立足枣庄、带动鲁南、辐射鲁苏豫皖环淮海经济圈”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集聚产业、汇聚人才、孵化培育、拓展服务四大核心功能的极具鲁南特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多元化为个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建设规划

园区总建筑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现总体布局上分为公共服务区、企业集聚区、招聘洽谈区、信息服务区等功能区,配有会议室、展厅、多功能厅、党建活动厅、健身活动中心、人才公寓、餐厅、停车场等辅助设施。园区为入园企业免费提供公共设施服务和各类便捷服务,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给予场地租金扶持、金融贷款扶持、经营贡献奖励、人才奖励、创新创业奖励,优先采购和宣传推介扶持,全方位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招商对象

项目需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及相关机构/企业,主要包括:

1、人才招聘类:主要提供人才招聘、毕业生校园招聘、劳务派遣、人才寻访、高端人才引进等服务;

2、服务外包类:主要提供人事代理、产线外包、人事外包、行政手续代理、人力资源软件外包、财会法律服务、信息系统运营维护、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

3、教育技能培训类:主要提供学历学位教育、留学教育、高校学生实习实践、在职培训(继续教育)、资格认证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

4、管理咨询类:主要提供人力资源战略、绩效考评体系、人才测评、薪酬福利、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5、健康管理类:主要提供健康体检、职业病检测、体育健康管理、心理健康管理、中西医保健等各类服务;

6、行业协会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力资源等行业协会、职业经理人协会等社会组织;

7、其他符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方向的机构/企业和新型业态,如:认证考试、海外人才交流、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创新创业、商务服务等机构/企业。

扶持政策

1、公共服务设施扶持

免费为入园项目提供会议室、培训室和洽谈室等公共场所,供入园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路演、论坛沙龙、教育培训、市场拓展等。园区统一配备照明、消防、WIFI、餐厅、停车等保障服务设施。

2、场地租金扶持

项目签订《入园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产业园区根据项目实际提供工作场地。对入园后年纳税额达到1000元/平方米的项目,前五年内给予免缴相应年度房租扶持;对入园后五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5000元/平方米的项目,也可给予前五年免缴房租扶持(对年纳税额不足1000元/平方米的年度,房租先按减半缴纳,五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5000元/平方米后再予以返还);对纳税额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入园项目,给予前五年房租减半扶持。

3、金融扶持

符合条件的入园项目可按规定享受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补贴或最高10万元的个体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补贴。

4、经营贡献奖励

对入园后年纳税额达到1000元/平方米的项目,前五年内按其相关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奖励;对入园后五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5000元/平方米的项目,五年后按其前五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前五年内已按其相关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50%给予奖励的资金,需从一次性奖励资金总额中扣除)。

5、人才奖励

入园项目中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科技人才,且年薪20万元以上的,经企业申报、人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按当年个人薪酬收入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90%予以奖励。对引进的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来产业园创业的,或入园后经我区推荐而新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按照有关人才政策给予奖励;对引进的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来产业园创业的,经认定后给予三年免费提供300平方米内的住房公寓(原则上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和重大科研成果的高端人才,在产业园创办科技型企业,或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实现转化并形成优势特色产业的,根据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1至5年每年20万元的奖励。

6、创新创业奖励

支持从事创业培育和孵化、技术合作交流、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技术服务与测试、创业信息和中介服务、创业人才教育和培训、创业国际合作等科技机构,对入园后实际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平台,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营后,按其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入园后经我区推荐而新认定或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技术中心、科研工作站、科技孵化器等及市级创新平台载体,或项目研发成果、生产产品被上级以一定形式肯定认可的,按照有关政策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7、优先采购和宣传推介扶持:推进政府向入园项目购买公共产品服务,推荐有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优先采购产业园内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定期举办对接交流会议,充分发挥入园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入园项目与公共服务产品采购单位的信息交流平台,拓宽入园项目服务产品的销售渠道。

8、对上争取扶持:支持、帮助、协调符合国家级、省市级有关标准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积极向上申报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如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补贴项目、人力资源服务新获驰名商标补助项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端人才补贴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强机构奖补项目、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补助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补贴项目、高端人才招聘或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补贴项目等),争取各种奖励补贴。

9、便捷服务

园区内设置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服务窗口和人社业务综合服务窗口,对入园项目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免费协助办理项目审批、企业注册、税务登记、金融服务等业务和社保相关业务,协助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岗位补贴、职业项目培训补贴等政策申报并减免代办服务相关费用。按规定为入驻项目中的有关人员在我区工作生活提供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出入境等便利服务。

10、项目引荐奖励

第一个纳税年度纳税额过100万元的区外入园项目,对其引荐人或机构,按项目第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并扣除项目扶持奖励资金后净额的5%,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或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个入园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荐人或引荐机构,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在奖励范围。

11、资金保障

区财政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产业园公共服务场所租金、入园项目房租扶持所需资金和扶持政策中涉及的有关扶持奖励资金,由区财政从设立的专项扶持资金中承担兑现。另外,区财政每年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日常运营管理、规模扩充、产业聚集区打造、机构培育扩大、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推介及表彰奖励等。

12、有关规定

对经权威机构认定的国际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和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前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及全国性、区域性规模大、税收贡献大、带动能力强的有关机构/企业、总部项目等,入园时有关政策待遇可实行“一事一议”。凡已按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扶持奖励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相关年度不再享受本扶持办法规定的其他应由区级财政资金承担的扶持奖励政策;符合本扶持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奖励政策规定的(含上级部门要求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奖励,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机构/企业或个人承担。违反《入园协议》中约定内容的项目不得享受有关待遇,已享受的要退回。

入驻流程

1、企业提出入驻产业园申请。提供企业核名通知书,公司简介、经营范围、公司发展规划等报送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已有公司名称变更地址的,提供企业名称。

2、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入园协议书,入驻企业需带公章、法人代表章。

3、入驻企业签订入园协议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办好之后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提供给产业园办公室。(如若有企业荣誉、企业LOGO等一并提供)带着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签订正式入园协议。

4、营业执照办好后到区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5、企业根据入园协议及物业管理合同缴纳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服务说明

中商产业研究院是一家“产业大数据+研究+规划+招商+基金”的一体化产业咨询服务机构,致力于为企业、地方政府、城市新区、园区管委会、开发商提供产业规划、产业空间、产业平台、产城运营、产业金融、产业申报及产业升级转型领域的咨询与解决方案。核心业务包括: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招商规划、产业项目包装策划、产业园区升级转型规划、产业地产拿地策划、特色小镇申报及规划、田园综合体申报及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及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编制、行业研究报告及定制化调研报告、产业白皮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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