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30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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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18〕765号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在总结核电行业安全管理经验和“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聚焦核电运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的原则,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确保安全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运行管理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二)基本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完善核安全文化体系,深入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融合,不断提高全员核安全文化水平。

坚持落实责任。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方法创新。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核电运行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加强对设备状态的监控和人员行为的评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持续改进。充分汲取运行事件经验反馈和国内外同行经验教训,扎实有效开展常态化、机制化的评估、检查和改进行动,追求卓越,持续提高安全绩效。

坚持开放透明。严格执行核电厂运行报告制度,建立开放共享的经验反馈体系,在行业内共享良好实践和经验教训,促进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共同提升。

(三)总体目标。

核电运行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运行安全水平始终保持国际前列并持续提升。核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政府安全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核电行业安全管理、核安全监管、核应急响应、核安保能力进一步增强。核电安全得到更加充分、全面、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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