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福建居民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88元,同比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29元,同比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9元,同比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
从各市来看,厦门、福州、泉州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万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逼近1500元,达到14725元,同比增长9.6%。福州和泉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781元和10308元,增速分别为9.4%、8.7%。南平和宁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分别为6914元、6775元。
城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其中厦门、福州、泉州、莆田、三明、漳州、龙岩7城城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万元,厦门最高,达到1562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低,其中厦门、福州、泉州、莆田、漳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5000元,厦门依旧最高,达到6756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