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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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教育部重点组织制定宏观政策,针对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制定标准规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体制,整合教育系统专业机构的力量,充分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优势,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应普遍施行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并明确责任部门,全面统筹本校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各地将教育信息化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全面开展面向区域教育信息化的督导评估和第三方评测,提升各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的效率、效果和效益。

(二)创新机制,多元投入

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财政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宽带中国、数字经济、新一代人工智能等工作统筹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为推进教育信息化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积极鼓励企业投入资金,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三)试点引领,强化培训

各地要始终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推进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信息化区域综合试点和各类专项试点,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与典型模式。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举办信息化应用展览、出版优秀典型案例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广试点取得的经验成效,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路径,发挥辐射引导效应。要将全面提升“人”的能力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核心基础,大力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和管理者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实效。各地要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宣传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放合作,广泛宣介

继续合作开展并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不断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对外宣传推广教育信息化的中国经验,注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理念,增加国际话语权。加强研究领域合作,建设外专引智基地和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平台和基地,支持我国教育信息化专家走出国门,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工作和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实践领域国际合作,促进中外学校、校长、教师和专业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分享教学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取长补短、协作推进。积极支持和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领域的企业走出去,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五)担当责任,保障安全

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做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谋划、统筹推进。完善网络安全监督考核机制,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干部的考核当中。以《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纲,全面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水平。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重点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强化隐私保护,建立严密保护、逐层开放、有序共享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好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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