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方案(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20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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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信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时间安排上,2018年5月底前,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工作。6月底前,各推荐单位推荐申报项目,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联系地址。8月底前,部科技司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10月底前,确定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名单。以下为通知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8〕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贯彻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国发〔2017〕35号)、《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7〕315号)要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切实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部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应用内容

围绕培育智能产品、深化行业应用、构建支撑体系三个方向,支持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的产品和应用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提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行业融合与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智能产品研发、行业融合应用、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创新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推荐。项目内容包括3个类别,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各地主管部门推荐的创新应用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三)我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创新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择机予以推广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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