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统计公报:GDP总量7582亿 常住人口增加8.11万(附图表)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1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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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科技和教育

2017年东莞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49家,总数达4077家,位居省内地级市首位。东莞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81275件和4520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0402件,比上年增长31%,占专利申请总量的25.1%,数量排全省第4位;发明专利授权量为4969件,增长35%,数量排全省第3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为1829件,增长109%,排全省第3位。科技资源加快集聚,东莞市新增创新型研发机构2家,总数达34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达到98家,其中国家级15家;成功举办2017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东莞市目前引进省创新科研团队立项总数达到31个,居全省第三;引进市级创新科研团队总数达到2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得到加强,大力推进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工作,推动19家签约银行为我市1112家企业发放贷款2201笔,贷款金额达95.69亿元,推动94家企业购买科技保险,保额164.6亿元,保费828.57万元,申请保费补贴共274.35万元,专利质押融资累计贷款64.93亿元。

年末东莞市有幼儿园1077所,比上年末增加61所,其中省、市一级幼儿园520所,增加134所。东莞市有小学329所,在校学生76.51万人,本市户籍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东莞市有初中193所(不含完全中学),在校学生22.91万人,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初中入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8.5%。东莞市有普通高中41所,在校生8.11万人,中职学校28所(含技工学校7所),在校生8.03万人。东莞市有普通高等院校9所,在校学生11.84万人。全年普通高等院校共招收本科、专科学生3.54万人,毕业生2.82万人。

表十:教育情况

指   标 招生 增  长 (%) 在校生 增  长 (%) 毕业生 增  长 (%)
(万人) (万人) (万人)
普通本专科 3.54 12.7 11.84 5.2 2.82 22.6
成人本专科 1.06 16.5 2.64 18.4 0.66 20.0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3.04 4.5 8.03 7.5 2.05
普通高中 2.79 2.6 8.11 1.5 2.63 2.3
初中 8.78 5.1 22.91 6.1 5.95 -0.7
小学 14.25  3.1 76.51 3.6 10.31 4.4
学前教育 13.31 -1.2 34.74 4.7 12.13 4.9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东莞市有文化馆1个,文化站33个,公共图书馆653个,公共电子阅览室585个,公办博物馆18个,民办博物馆36个,文化广场755个,电影放映单位125个。东莞市有公共广播节目42套,公共电视节目56套。全年共发行报纸7894.88万份,其中《东莞日报》5697.34万份;电影放映140万场次,观众2200万人次。

年末东莞市有医疗机构2407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8所(含1所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2308个。东莞市卫生技术人员5万人,医疗机构的实有病床2.99万张。东莞市门诊量6796.1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9%;住院量98.85万人次,增长7.5%。

全年东莞市运动员共获得197枚金牌、198枚银牌、189枚铜牌。其中夺得全国赛金牌44枚;广东省赛金牌150枚、银牌155枚、铜牌154枚。全年举办东莞市全民健身活动429次,参加人数30.03万人次。东莞市有各类体育运动场地14731个(座),其中体育场487个,体育馆171座,灯光篮球场5461个,健身路径1529条,室外游泳池446个,室内游泳池67个,室外羽毛球场1373个。东莞市有体育彩票发行网点1276个,销售总额16.03亿元,体彩公益金1.21亿元。

十一、人民生活

2017年东莞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51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739元,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78元,增长9.6%,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从收入构成上看,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401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4.8%,是居民收入的首要来源;其次是人均财产净收入,达7713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

居民生活消费呈现多样性,2017年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849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498元,增长5.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090元,增长7.2%。东莞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2.4%,农村为37.4%。

在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中,居住、交通通信及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幅较大,分别达6.1%、8.3%和11.7%。

十二、社会保障

东莞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总人次为2561.28万人次,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66.09万人次,失业保险404.01万人次,工伤保险430.55万人次。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22.54亿元,保险基金总支出220.96亿元,年末保险基金累计余额1747.95亿元,上年保险基金结余1446.37亿元。

年末东莞市有收养类福利事业单位42个,其中社会福利院1个,社会福利中心1个,敬老院38个,敬老院供养老人3773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收养2913人,全年社会救济1.26万人。东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9732.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12.3万元,慈善基金结余32858.12万元。东莞市纳入“五保户”对象有764人,“五保户”费用支出1370.7万元。

十三、人口、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东莞市户籍人口211.31万人,比上年增加10.3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4.71万人,出生率为22.22‰;死亡人口1.03万人,死亡率为4.8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38‰。年末东莞市常住人口834.25万人,比上年增加8.1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749.66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89.86%。

全年水资源总量20.9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38.4%。日供水能力427万立方米/日。我市共有10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其中东江北干流-大墩、珠江广州段-莲花山、观澜河-企坪、茅洲河-共和村、东江北干流-石龙北河、东江干流-东岸这6个断面为跨市河流边界断面,东莞运河-樟村、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东江南支流-第六水厂和石马河-旗岭为市境内河流断面。2017年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良水质比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40.0%,Ⅳ类水体比例为20.0%,劣Ⅴ类水体比例为40.0%。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01天,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比例82.5%,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0.051毫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达0.037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八小时超标率13.4%。

全年雨日天数178天,日照时数1883小时,平均气温23.2摄氏度,相对湿度78%,降水量1769.4毫米。

年末东莞市森林公园达22个,新增森林公园配套设施一批。林业用地面积72.93万亩,生态公益林32.94万亩,林木积蓄量281.26万立方米,林木总生长量15.34万立方米。

年末东莞市建成区土地面积988.89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49.25平方公里。东莞市建成区绿地率为42.46%,绿化覆盖率为46.98%。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65起,死亡315人,受伤684人,直接经济损失3328.44万元。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471起,比上年下降4.9%;死亡483人,下降0.6%;受伤3631人,下降7.5%;直接经济损失657.65万元,下降19.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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