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4-0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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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4月9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通知提出,工信部将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项目推荐条件包括项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需安全可控;项目须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成长性等。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工信厅装函〔2018〕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按照《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的要求,现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需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且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四)项目须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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