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炉:听力有2次考试机会!(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3-27 17:20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其中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安排在6月份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取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8〕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我省是全国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3日


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2017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1.考试科目。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夏季高考(统一高考,下同)招生录取。

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可纳入技术等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含学业质量要求)为依据。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3.考试组织。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试,以及通用技术科目合格考试的学校考试部分,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全省制定统一方案,各市组织实施。

4.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其中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应参加等级考试;参加夏季高考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只需参加等级考试。

5.考试时间。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每个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学生应依据课程安排自主选择考试时间,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试科目,允许其在离校两年内继续参加合格考试。

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考科目的等级考试。其他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加等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同时进行。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6.成绩呈现。合格考试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按照等级呈现,依据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