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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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近日,甘肃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意见》指出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配套支持,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兰州新区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8〕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大意义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引导要素资源向绿色产业合理配置和集约使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是引领金融业发展新趋势、新潮流的有效途径,是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有利于加快经济向绿色化转型,有利于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二、总体目标

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配套支持,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全省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数量显著增加,社会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绿色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兰州新区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

(一)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绿色项目库,开展绿色项目评级,确定绿色信贷支持项目清单,鼓励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信贷政策倾斜。加强企业环保信息归集、整理与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时公示并共享评价结果,警示环境和社会风险。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等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甘肃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甘肃”网站,探索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企业环保信息共享体系,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金融云平台,实现金融管理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及时共享。

(二)支持金融机构绿色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和绿色分支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绿色债券和绿色信托产品的发行工作。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绿色信贷项目分类标准,将绿色信贷分类嵌入信贷流程管理,实现绿色信贷分类与企业评级相关联、绿色信贷全流程系统化管理与监测。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网上结算、第三方电子支付等无纸化结算支付方式,推广网上保险、自助银行等业务,提高农村地区ATM机、POS机等现代支付终端布设率,提高绿色支付结算比率。支持发展智能化、便民化的小区金融超市。引导和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绿色增信业务,为全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提供增信支持。引导和鼓励省内具备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参与绿色金融业务。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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