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0-2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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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日前,质检总局、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提到,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互协同,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以下为具体内容:

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标准化作为国家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工作部署,加强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针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化+”行动,加快完善相关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制定和实施,统一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有效支撑和服务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重要性

我国已经进入追溯产业快速发展期,在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推动监管模式创新、提升产品质量管理能力、促进消费升级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涉及行业领域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技术含量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

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提炼适用性强、适宜推广的技术要点,规范追溯相关准则和依据,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有利于进一步统一追溯体系建设要求,对于实现追溯体系建设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事关重要产品追溯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工作全局。

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要切实提高对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运用好标准化手段,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追溯信息链条和责任追究链条,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增进产品信息透明度,保障各方知情权,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提振消费信心,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措施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和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为主线,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发挥标准规制和引领作用,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协同配合的标准体系。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抓紧制定和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标准,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相互配套、行之有效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支撑覆盖全国、统一开放、先进适用的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和顶层设计,统一规划标准体系架构,明确各级标准定位和各类标准功能,结合行业需求有序组织制定与实施追溯标准,强化标准化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技术基础作用。

多方参与,协同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涉及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营造共治格局。国家、行业、企业等不同层面,要协同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形成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

自主可控,急用先行。标准研制优先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建立自主可控可管的标准体系,服务国家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确保国家经济、产业、社会安全。以需求为导向,统一追溯信息,抓紧制定追溯术语、追溯编码、系统构建、评估评价等基础共性标准和数据互联、数据采集等关键技术标准。

统一要求,衔接互补。充分利用各行业各领域已建立的追溯体系相关标准规范,通盘考虑加以吸收借鉴,促进标准制定工作有效衔接,加强各级各类标准相互协调配合,促进各行业、各地区追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各类产品追溯技术相互协同、有机衔接。

国际接轨,深化合作。借鉴国际上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化先进经验和成果,探索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与国际接轨,携手打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要产品追溯通用规则,通过标准支撑跨国贸易产品信息融合互通,促进商品国际流通和贸易合作。加强关键技术指标适用性研究,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开展技术合作,制定重要产品追溯国际标准。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标准化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互协同、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一批关键共性标准得以制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得到规范统一,全社会追溯标准化意识显着提高。追溯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反馈机制初步建立,有效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实现标准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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