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广东银行业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9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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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大型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处于不同发展周期制造业企业的金融需求特点,创新和开发定制化、差别化、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制造业企业多样化、综合化金融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挖掘中小微企业履约能力、信用状况、交易信息等非财务信息,拓宽制造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积极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满足制造业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针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新产品,开设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支持制造业企业技术升级和行业结构调整。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金融服务与“互联网+”的融合,线上、线下有机结合,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创新产品服务,充分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价、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完善组织架构和组织体系,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六)优化银行机构组织架构。鼓励辖内有条件的银行机构集成资源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制或制造业金融服务业务部(团队),加强对广东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产业、先进轻纺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等六大先进制造业行业的专业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带、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等先进制造业聚集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分支机构,在客户准入、信贷审批、风险偏好、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积极打造符合广东科技型制造业特点的科创企业金融服务品牌。

(七)规范发展财务公司。切实发挥财务公司提高集团资金管理效率、降低集团融资成本、促进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的功能作用,支持辖内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开展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和融资租赁服务,促进集团产品销售。稳步推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工作,通过“一头在外”的票据贴现业务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促进降低产业链整体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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