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限购升级:锦江区等13个区域限购(附政策全文)
来源:中国经营网 发布日期:2017-03-2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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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 3月23晚间,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从《通知》内容来看,成都市住房限购范围在去年两次限购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此外,在购房资格审核方面要求也更加严格,《通知》自3月24日起实施。

《通知》显示, 成都市此次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通知》规定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以下为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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