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率先出台《意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重点投资八大产业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9-01-0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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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社会资本要重点投向美丽宜居乡村、乡村加工业、乡村旅游业、乡村生活服务业、农业生产服务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循环产业、科技装备业等8大产业。将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发挥政策综合效应,创新政策落实路径,加快构建支持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

明确投资重点领域

鼓励社会资本发挥自身优势,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共享共荣、互利互惠”原则,针对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任务和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投入支持。鼓励支持国内外社会资本、各类市场主体在江苏境内重点投资以下领域: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鼓励有实力的工商企业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提升等,积极开展村企合作,通过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盘活农村自然资源、集体资产、农民房产,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拓展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提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打造美丽宜居乡村。

——推动乡村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手工艺品加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发挥农村土地、劳动力、原料等优势,依托乡镇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布局向乡村延伸,促进乡村产业集聚发展,深度开发特色农产品、传统工艺品和其他轻工业品,构建乡村产业体系。

——发展乡村旅游业。鼓励有实力的工商企业挖掘农业农村生态和传统农耕文化资源,完善乡村服务设施,发展农村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产业,增加农业农村生态产品供给。鼓励农村居民依托本乡本土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投资发展民宿、采摘、农家乐等富民产业。

——发展乡村生活服务业。鼓励城市物业管理、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商贸物流等企业向农村集中居住区延伸服务,提升农村生活服务业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依托城市近效农房农地、农村生态优势,投资建设经营创客村、创意园等,吸引城市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

——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鼓励农业生产企业、科技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投资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设施,为小农户提供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销售等社会化服务。

——发展优质高效农业。鼓励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服务企业,投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引入现代生产经营理念,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打造高标准、高附加值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对接城市消费市场。

——发展绿色循环产业。鼓励具有实力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开辟农业农村领域,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建立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收储体系,大力发展有机肥、秸秆饲料、生物质燃料等产业,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农业循环产业互促发展。

——发展农业科技装备业。鼓励社会资本立足农业农村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投资现代种子种苗、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物联网、智能农业机械等产业技术创新领域,通过资本整合商业化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型企业兼并重组,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建立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负面清单”制度。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不得侵犯农民利益,不得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禁以发展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为名开展违法违规非农建设,严禁农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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