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楼市调控升级:2年限售+公积金首付最低五成(附政策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22 12:04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5月21日,丹东楼市调控升级!丹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工作的通知》,非本地户籍人员限制区新购住房2年“限售”、同时“提高首付比例”,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丹东购房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18年4月丹东房价领涨全国,涨幅赶超三亚、海口。丹东新房环比上涨2.0%,同比上涨6.1%。二手房环比上涨1.4%,同比上涨4.2%。另据丹东官方援引市住建委的网签数据显示,进入5月份,丹东新区商品房均价的波动范围总体保持在4800-5100元/平方米之间,与4月末相比涨幅20%左右,个别江景热销楼盘涨幅30%左右。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丹政办发〔2018〕23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定不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工作定位,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经市政府同意,取消原定召开的2018年春季房交会和购房补贴政策,并对振兴区中心南路以东、江湾西路以西、黄海大道以南、鸭绿江大道以北区域实行房地产调控措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防范炒房投机行为。非本地户籍人员在限制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实施差别化商品住房信贷政策。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金融风险情况,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分类执行。

三、提高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购房首付比例。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四、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建商品房前,须将商品房销售价格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在售楼处现场按照“一房一价”对外公示,销售商品房价格须按照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格进行网签。

五、合理调控土地供应规模。加大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供应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17年水平。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购房定金或预付款等费用、未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和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和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准确、客观宣传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倡导规范经营和理性消费理念,及时面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消除公众误解、误判,对编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向,及时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发布实施相关调控政策,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八、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丹东房地产市场前景调查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