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资助资金突破1800亿元(附全文)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8-03-14 16:44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9590.411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464.27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882.14亿元(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比上年增加193.38亿元,增幅11.45%。学生资助资金连续十一年保持高速增长。

全文如下:

2017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学生资助作为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是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2017年,在财政、教育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稳中求进、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突破和新进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现无缝衔接

2017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现无缝衔接。

——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明确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

——将预科生纳入高等教育资助范围。明确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落实民办高校同等资助政策。明确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二)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全面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要求,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0元,将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0元。

(三)进一步加大了对建档立卡等特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

2017年,各地各高校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加大了对建档立卡等特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一个人不少,确保一项政策不少,确保重点资助。

(四)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目前,我国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实现了“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等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