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行业产业链及主要企业分析:产品同质化严重 化肥企业出路在哪?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9-13 17:54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 化肥指用化学方法合成或开采矿石经加工而成的肥料。肥料产品对我国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着重要作用。施用化学肥料是改善土壤肥力,我国单位面积粮食产量与化肥施用量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因此,肥料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化肥产业发展历程

①国家指令的计划管理阶段(1952年-1992年)

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国家为加快农业发展,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对化肥流通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国家指令化肥经营任务由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部门统一经营、调拨。

1988年,由于化肥严重短缺,国务院又下发《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国发[1988]68号),国家委托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对化肥实行专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经营化肥;分配计划由国家和各级计委统一下达,主要品种的出厂价、进口价由各级物价部门核定,并以省为单位实行综合销售价;同时执行销售平价化肥与农民交售粮食挂钩的政策。

②有渠道限制的市场过渡阶段(1992年-2006年)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国产化肥供应能力的提高、农资商品供求关系的缓和,1992年起国家逐步弱化对化肥流通直接管理的力度。此后,国务院分别在1994年、1996年、1998年三次出台了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文件,化肥流通体制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国产化肥指令性生产计划和统配收购计划;扩大流通组织,形成供销社农资系统为主渠道、农业“三站”以及化肥生产企业为辅助渠道的“一主两辅”流通体制,到“三条渠道”并行;同时打破进口渠道的垄断,增加进口代理机构;价格管理由政府定价改为制定中准价格及浮动范围,再到指导价基础上的市场定价。

③全面放开的市场经济阶段(2006年后至今)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履行入世承诺,化肥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允许国外的企业在中国从事化肥批发、零售和分销业务。2009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参与经营,公平竞争。

化肥产业链

化肥主要原料是硫酸钾、磷酸一铵、硝铵磷和菜粕。化肥企业将原材料加工成肥料产品,一般肥料产品可分为无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根据构成原料的种类,化肥进一步分为:氯基复混肥、硫基复混肥、硝基复混肥和尿基复混肥。化肥下游应用行业主要是农业、林业、园林景观。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