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两局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水务海洋计量工作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8-14 16:10
分享:

中商情报网讯 2017年8月14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水务海洋计量工作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计划显示,通过全行业努力,水务海洋计量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覆盖水务海洋全行业较为完整的计量体系,实现水务海洋量值溯源基本完善、测试检验技术能力有效提高、计量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计量信息基本公开,满足本市水务海洋事业发展的需求。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水务海洋计量工作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加快本市水务海洋计量事业发展,发挥计量支撑水务海洋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水务海洋计量管理和服务体系,结合本市水务海洋计量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系列重大决策为指导,将计量工作融入水务海洋品质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计量先行”理念,按照“夯实基础、科学溯源、强化监督、拓展服务”的方针,发挥计量在水务海洋事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统筹水务海洋计量工作,完善水务海洋计量管理体系,提高计量服务效率,从管理制度、计量检验检测资质和能力、技术进步、计量信息公开等方面,推进水务海洋计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服务水务海洋事业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全行业努力,水务海洋计量意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覆盖水务海洋全行业较为完整的计量体系,实现水务海洋量值溯源基本完善、测试检验技术能力有效提高、计量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计量信息基本公开,满足本市水务海洋事业发展的需求。

(三)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以饮用水水质、水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要素为重点,夯实水务海洋计量基础,满足水务海洋民生服务需求。

2、需求导向,服务发展。以水务海洋公益服务和工程建设管理需求为导向,加强水务海洋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优化计量检测资源配置和整合共享,强化水务海洋计量器具监管,服务水务海洋行业发展的需求。

3、完善制度,依法监管。建立水务海洋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计量监管手段和行政监管方式,按照“生产服务,行业监管;应用采购,单位监管”的原则,强化计量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水务海洋计量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水利部计量工作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符合我市水务海洋工作特点的水务海洋计量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量监管手段和行政监管方式,加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务海洋计量工作有章可循。(责任部门(单位):科信处、法规处)

(二)完善水务海洋检验检测组织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国家计量基本为量值溯源源头,加强我市水务海洋计量组织体系建设,强化水务海洋行业检测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建立资质认定局归口报告制度,配合国家和地方计量认证部门,加强各实验室、检测中心(站)CMA和CNAS的跟踪监督。强化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测站、市水表强检站、市排水监测站、水文中心实验室、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等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水务海洋要素检验检测、观测监测的能力。完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落实程序文件和管理规程,强化对实验室管理力度。推进水务海洋计量科技基础应用研究,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责任部门(单位):科信处、供水调度中心、水文总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城投水务)

(三)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加强计量器具检定监管。建立水务海洋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信息档案,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检定、使用、人员资质以及技术档案归档等信息,逐步推进水务海洋计量器具信息公开。各计量器具应当经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加强水务海洋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的监督管理,未能通过器具合格检定或比对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作为法定计量器具公开使用。(责任部门(单位):科信处)

(四)推进覆盖全市水资源产品检测服务管理的动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水资源监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监控能力,加强水资源检测计量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信息资源整合与业务应用。通过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现完成地表水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全监控,10个规模灌区与不低于2%抽样灌区的农业用水以及市管4大水源地100%的在线监测,对136个典型灌区安装计量设施,提升典型调查获取亩均用水量的精确度和自动化程度。形成完整的水资源业务管理体系,监测与业务协同应用,推进市-区多级应用,强化与国家、流域的系统对接。提升数据采传质量,提供精准、稳定的数据支撑;推进项目运维保障工作,实现建设成果长效运转。积极推动水资源管理平台对接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深化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应用开发,有效支撑我市节能节水工作。(责任部门(单位):水资源处、农水处、供水处)

(五)强化水表计量检定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依法要求供水企业必须做到民用水表“首装必检,到期轮换”。规范推进智能化、远传等新型水表、电子水表等的检定工作,建立水表检定产品目录,严格执行国家计量主管部门关于水表型评的要求,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表,禁止进入我市市场。制定并发布《上海市民用水表计量差异退补水量》地方标准;配合市质监部门研究新型水表的检定标准、推进强化智能水表计量技术规定、研究水表强制检定经费定额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配合市质监部门,对已建立水表检定机构地区的检定做好工作指导和业务监督。健全供水计量申投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申投诉处理。(责任部门(单位):供水调度中心、供水处、法规处)

(六)进一步提升水质监测能力和水平。优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各检测要素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精度,降低检测限;研究开发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2011)中除生物学指标以外的其他检测方法(如:农药类等20余项),确保水质实验室能力的提升,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开展社会关注的有机污染物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编制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含氮新型消毒副产物N-二甲基亚硝胺(NDMA)检测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开展对已经获得CNAS认可的国标以外的20多种微量有机物检测方法研究,提出申报地方标准计划。组织制定上海市地方性水质准则研究工作。研究应急监测方法,做好各大类监测方法的技术储备工作。

对无法实施量值溯源的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范或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核查或比对。所有计量器具检定或核查比测率达到100%。对下立交积水点在线监测等无法实现量值溯源的综合性、在线、动态测量的设备和设施,按照有关规范或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核查或比对。(责任部门(单位):供水处、供水调度中心、排水处、水文总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安质监站、信息中心)

(七)加强水务海洋实验室达标提标建设,推进海洋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水文中心实验室达标提标建设。加快开展海洋环境实验室立项工作,尽快完善实验室建设标准及选址方案。抓紧时间依规完成各项建设前期工作,同步推进人才引入与培养、仪器设备购置等工作,尽快完成实验室各项制度建设,基本具备独立开展海洋环境等要素计量监测的能力。制定并逐步完善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内部计量管理工作,稳步提升监测分析能力和计量质控水平。(责任部门(单位):水文总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八)加强水务海洋对外购买技术服务中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对外购买技术服务质量把关制度,规范对外购买技术服务中计量质量的权责管理,推动建立第三方检验工作模式。加强对被委托技术单位检测监测工作中计量工作的监管、质控和考核,审查实验室相关资质,逐年提升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环境监测委托技术工作中质量控制的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适时增加盲样抽检,推进计量过程的执法监察。(责任部门(单位):水文总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九)推进水务海洋工程和行政执法计量监督管理。健全水务海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器具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水利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和海洋工程各参建单位现场质量检验检测器具的计量管理工作检查,严格计量认证的核实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结合市质监局联合现场评审制度,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测资质新申请或复审的工作制度。建立水务海洋工程计量诚信制度,完善严重计量非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配合市质监局,做好水务海洋计量执法检查工作。(责任部门(单位):建管处、安质监站、执法总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分工负责和协同配合。充分认识水务海洋计量工作的重要性,把计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市计量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和规划下,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务海洋计量工作管理体系,既有管理归口与责任分工,又有部门配合与工作协同,切实做好水务海洋行业计量各项工作。(责任部门:局科技信息处;配合部门:局有关机关部门和局属单位)

(二)加大投入开展水务海洋计量研究。对接水务海洋行业对计量以其管理的需求,研发水务海洋行业计量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计量监管中的应用。(责任部门:局科技信息处、计划财务处;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加强水务海洋计量人才建设。适应计量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计量监管工作机制,专门培养水务海洋计量人才,行业单位要合理配备、充实计量质量监管人员,确保监管力量、监管能力和监管任务相匹配。开展计量监管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局科技信息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加大宣传教育。开展水务海洋行政部门、水务海洋项目业主、水务海洋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建设运营单位、水务海洋行业协会、学会等各方参与的计量工作宣传和培训,普及水务海洋计量知识,宣传水务海洋计量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应用情况,不断提高水务海洋行业计量意识。(责任部门:局宣传处、局科技信息处)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