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南为何首发规范目录认可低速电动汽车身份?
来源:第一电动网 发布日期:2017-07-0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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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标委早在2016年9月就拟立项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授予其合法身份,然而最先做出里程碑式推进,出台具有法律意义的地方性政策目录的却是河南省政府。

今年6月,河南工信厅发布公告,公布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低速电动车企业及产品引导性目录(第1批)》(下称《引导性目录》),这一举动表明,低速电动汽车的合法身份获河南政府正式文件确认,预示着低速电动车产业在河南正式进入合法规范、健康引导的新轨道。

此次《引导性目录》的公布,是继去年9月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商丘、信阳、濮阳、驻马店、济源10个省辖市共同成立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后,河南省政府对低速电动车产业的再一次政策引导和项目推进。

据第一电动网了解,想要进入《引导性目录》的企业及产品必须进行申请和资质审核。今年1月份,河南省工信委公布了《省工信委关于规范低速电动车乘车企业及产品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引导性目录管理申报工作,自2016年12月1日起组织实施。

其中,《通知》表示,生产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签订自律公约和企业声明,提供相应材料,递交加入引导性目录申请,经河南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在资质审核方面,由河南省工信委委托省汽车行业协会,依据《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规范条件》规定要求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报请省工信委。

同时,在《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规范条件(试行)》(下称《规范条件》)里,对申报进入目录的企业做了要求。首先,就企业生产条件而言,要求:

1、具备单班年产1万辆以上的低速电动车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产品独立研发、试验验证、生产一致性保障等能力;

2、工艺装备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不含土地价值);

3、近3年平均研发资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新建企业研发投入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规范条件》明确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如在河南省设有5家(含)以上授权合格的低速电动车维修服务中心;对车辆提供不低于3年或3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对动力电池除外的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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