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附全文)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7-06-2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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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这是自2015年3月28日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中国政府首次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提出中国方案,也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领导人成果之一。

《设想》提出,中国政府将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遵循“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开放合作,包容发展;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共商共建,利益共享”的原则,致力于推动联合国制定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海洋领域的落实,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海上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的合作平台,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铸造可持续发展的“蓝色引擎”。

《设想》提出要重点建设三条蓝色经济通道:以中国沿海经济带为支撑,连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经南海向西进入印度洋,衔接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共同建设中国-印度洋-非洲-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经南海向南进入太平洋,共建中国-大洋洲-南太平洋蓝色经济通道;积极推动共建经北冰洋连接欧洲的蓝色经济通道。

中国政府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发出倡议,以共享蓝色空间、发展蓝色经济为主线,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上互利互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维护海上安全、深化海洋科学研究、开展文化交流、共同参与海洋治理等为重点,共走绿色发展之路,共创依海繁荣之路,共筑安全保障之路,共建智慧创新之路,共谋合作治理之路,实现人海和谐,共同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

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2015年,中国政府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回应。

为进一步与沿线国加强战略对接与共同行动,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实现人海和谐、共同发展,共同增进海洋福祉,共筑和繁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特制定并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

一、时代背景

海洋是地球最大的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空间和宝贵财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以海洋为载体和纽带的市场、技术、信息等合作日益紧密,发展蓝色经济逐步成为国际共识,一个更加注重和依赖海上合作与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独行快,众行远”。加强海上合作顺应了世界发展潮流与开放合作大势,是促进世界各国经济联系更趋紧密、互惠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为广阔的必然选择,也是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应对危机挑战、促进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途径。

中国政府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致力于推动联合国制定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在海洋领域的落实,愿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一道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海上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的合作平台,建立积极务实的蓝色伙伴关系,铸造可持续发展的“蓝色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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