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6-0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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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7〕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立足新的发展形势,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领先优势,促进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实现引领型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科技部

2017年4月14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落实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有关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的发展形势,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领先优势,促进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实现引领型发展,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部署,特制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国家高新区“十三五”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国家高新区“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国家高新区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持续不断集聚创新资源与要素,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创新成果大量涌现,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经济社会和谐共进,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了标志性引领作用,成为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一面旗帜,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为主要的战略力量。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自创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先行先试,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进行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探索,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载体和重要抓手。

1.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家高新区始终站在国家和社会的改革潮头,在科技和经济结合、科技和金融融合、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人才吸引和培育,以及产城融合、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改革探索。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促进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了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了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进一步深化“小政府,大服务”的理念,部分国家高新区探索实施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创业企业注册手续,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持续创新管理体制和社会治理模式,广泛汇聚利用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向产业组织者转变。国家自创区作为我国改革创新的先锋引领,开展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成效显著。先后研究出台“6+4”、“新四条”、“黄金十条”、“科技新九条”等政策措施,极大程度解放和发展了科技生产力。

2.坚持提升经济创造能力和提质增效,有力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2015年纳入统计的146家国家高新区共实现营业收入25.37万亿元,“十二五”期间实现年均增长17.4%,净利润1.6万亿元,实缴税金1.4万亿元。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2015年实现工业增加值率25.4%,净利润率达6.3%,新产品销售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30.8%。有63家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10家国家高新区增速在20%以上。在全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情况下,国家高新区尤其是国家自创区依然在高基数上保持了较快发展,其中武汉东湖、湖南长株潭、四川成都等国家自创区年均增速达30%左右,成为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3.坚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速结构优化和动力转换。国家高新区不断发展新型产业组织,积极培育新兴业态,全面构建高新技术转移转化通道和产业化平台,新兴产业生成能力和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已经成为支撑和引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力量。2015年,146家国家高新区内上报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31160家,占全国高企数量的40.9%。国家自创区已经成为我国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中关村的下一代互联网、上海张江的集成电路、武汉东湖的光通信、深圳的通信设备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已经具备国际竞争力,在关键前沿技术开发、重大产品与装备制造、国际技术标准创制等方面涌现出一大批高端技术和产品。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正在加快形成。移动互联网、物联网、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业态在国家高新区、自创区不断涌现。高效能计算机、人工非线性晶体、纳米材料和印制、智能机器人、中文信息处理、量子通信、人用禽流感疫苗、3G/4G技术及标准、燃料电池技术和应用等方面相继获得重要突破,开辟了产业发展新方向。

4.坚持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持续涌现。国家高新区坚持以人为本,持续优化创新环境与氛围,持续集聚创新要素与主体,持续提升创新效率与能力,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截至2015年底,146家国家高新区的1719万名从业者中,大专以上学历达52.7%。汇聚各类大学753所,研究院所2415家,企业技术中心9557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788家,实现了全国30%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和50%以上的企业发明专利,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发明专利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5倍。聚集了135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021家众创空间,全国经备案的众创空间44%在国家高新区内。2015年,国家高新区新增注册企业达19万家。国家自创区正在引领新时代的创业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以创业咖啡、创业苗圃、新型孵化器为代表的众创空间。“天使投资+合伙人制+股权众筹”等一批新的创业模式正在兴起,创业“新四军”日益成为创业主群体,创新创业已经成为国家自创区的价值导向和生活方式。

5.坚持产城融合绿色协调发展,产业科技新城形象日益凸显。国家高新区努力践行绿色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经历了从实现科技价值、到经济价值、再到社会价值的转变。持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商贸、医疗、交通、学校、娱乐等城市配套功能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新兴手段、广大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园区社会事务,产业社区、创业社区大量涌现。生态与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截止2015年底,146家国家高新区中有72家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2015年国家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GDP平均综合能耗为0.584吨标准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批节能、环保科技成果率先得到运用,成为“十城千辆”、“十城万盏”、“金太阳”、“三网融合”、“智慧城市”等工程的先行示范区。

6.坚持开放协同发展,集聚辐射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显著增强。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2015年,有21家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的比重超过30%,其中7家超过50%。国家自创区积极探索产业协作、品牌共享、园区共建、技术输出、管理模式输出等辐射带动新机制,取得较好成效。中关村与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的61个地区(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园区企业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超过8300个,约80%技术合同成交额辐射到北京以外地区。张江在江苏和浙江等地共建12个园区,实现了和江浙的协同发展。东湖与周边区域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了覆盖湖北全省的“光谷产业园”品牌。国家高新区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已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和节点。截至2015年底,146家国家高新区共入选国家“千人计划”3438人,留学归国人员10.9万人,外籍专家1.3万人,外籍常驻人员5.5万人,24家国家高新区成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越来越多的国家高新区开始建设海外孵化器、海外产业园,探索产能合作、技术溢出和成熟模式的国际辐射。

7.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国家高新区土地利用程度总体良好,土地利用结构相对合理,土地利用效率、投资强度和效益方面均处全国先进行列,已日渐成为节约集约用地的先导区和示范区。根据国土资源部2014年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国家高新区综合容积率为1.00,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为0.91,工业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为6788.83万元/公顷,在各类国家级开发区中均为最高。与2012年的评价结果相比,国家高新区综合容积率提高了0.07,工业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37%,工业用地地均收入增长幅度为1.68%,提升显著。

8.坚持战略提升,国家高新区战略位势显著提高。新一届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发展,“十二五”期间多次考察国家高新区并作出重要指示。国家高新区队伍扩大到146+1家,战略布局进一步优化。依托一批代表性突出、综合实力强的国家高新区,国务院先后批复张江、深圳、苏南等15家国家自创区。截至2016年10月,国家自创区达到17家。科技部自2013年加快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三类园区战略提升行动目标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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