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2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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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源保障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亟待完善相关政策

目前,海南省能源保障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存在能源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市场机制建设进展缓慢、市场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油气管网设施尚未公平开放,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秩序尚未建立。能源监管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监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能源革命的制度保障要求。

电源、电网发展受到环境保护、土地综合利用、自然保护区和城市建设的制约影响日益突出,协调机制不顺畅。电力、天然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征地难。

海南省天然气开发初期,天然气资源处于供过于求的情况下,结合全岛“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工业的战略方针,在南海周边气田相继投产供气后,全省确立了“化工先行”的天然气发展思路,天然气资源配置偏重于化工、工业燃料,气源供应商与下游大型用户均签订了长期供应合同,对海南省天然气用气机制影响较大,目前,城镇燃气优先类用户过少,化工类用户偏大。《天然气利用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需要对现有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进行创新设计,对电力运行机制进行调整,需政策引导解决电网容纳及接入更多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问题。

(三)面临的形势

1.能源发展面临众多有利形势

国家推动能源革命,海南省适于开展试点示范。2014年,中国提出能源领域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即“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新时代。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明确了国家能源发展路线图,为海南省能源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低碳循环发展思路,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对海南的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有利于能源结构调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发展由中低端水平转向中高端水平,为此对能源供需求强度逐年减弱,对海南省提高能源供应保障及缓解安全压力提供了有利环境。海南省提出“划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将继续推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稳步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以旅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给南海油气开发及海南能源通道建设带来契机。海南是国家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桥头堡,海南省陆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授权管辖的海域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拥有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等优良港口资源。南海是世界油气资源七大集中区之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初步统计,整个南海石油地质资源量在200-300亿吨。《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提出要坚持陆上和海上并重,突破海上油田,建设包括南海在内的9个千万吨级大油田,南海海域作为中国的石油宝库的战略地位大大提高。海南省可以充分发挥地理优势,加快开发南海油气资源,发挥港口、保税库、既有的油气储运设施作用,打造“一带一路”重要出海港口通道,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成为南中国重要石油生产和加工基地。

国家对新能源技术和产业的高度重视为海南新能源发展创造良好氛围。国家连续出台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将新能源产业发展列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针对新能源发展连续出台规划性文件。中国正在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发布了《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建设能源互联网,以电力系统为核心,集中式及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量单元,依托实时高速双向信息数据交互技术,构建新型能源利用体系”的思路,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能源发展还需克服众多困难

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强度、碳排放强度、环境约束等目标的实施将倒逼能源发展模式的转型。国家能源管理正逐渐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主要体现在:将同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消费强度、碳排放强度、污染物排放控制等约束性措施,从能源需求源头控制、能源利用整个过程优化、终端排放控制的倒逼机制三方面提高能源利用整体效率;探索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机制,已经在七省市试点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节能指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交易市场。海南省经济处于工业发展前期,能源消费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受到国家目标的约束,将倒逼能源发展模式的转型,减缓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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